3.第3章

3.第3章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煩了。

他白凈的臉無法維持笑眯眯的表情,嘴角向下撇,眉毛隱隱皺成一團,眼底深處混雜着戾氣與不悅。

他也許本並不是一個心高氣傲的人,但無論是怎樣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會變得心高氣傲起來。

南王本就是一個脾氣不好的男人,他的僕人,脾氣當然也不會太好。

使者道:“還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樣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張臉變得凶氣十足。

女人沒有說話,她垂着頭,看着自己的腳,忽然她看到了一雙套着管靴的腳,比她精緻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聽見這雙腳的主人大聲問道:“我問你還要等多久。”

使者已經不耐煩地站起來,再軟的墊子坐得時間一長久也會屁股痛,更不要說,白雲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們的城主一樣。

女人好像根本就沒聽懂他的話,道:“還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頭,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臉。

她這人,就像冰雪堆積而成的。

能讓冰雪消融,陰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雲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顯然不是葉孤城。

人到中年,終於體會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憋屈感,使者在狹窄的空間中走幾圈,他的行為被限制了,無論想往哪個方向走,低垂着頭的侍女都會恰如其分地擋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腳,畢竟,他不像少數男人一樣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則。

他甚至不是個男人。

但他終於忍住了隱秘的衝動,擠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頭一樣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體也如同石頭一般堅硬,小心咯了他的腳。

突然,又有一雙小巧精巧的腳闖入了他的視線,和石頭般的女人一樣,是雙非常好看的腳。

男人,特別是殘缺的男人,總是對女人的腳有特殊的喜愛,他視線緊緊地黏在那雙腳上,移都移不開。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卻不是來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來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邊,她的臉也很美,鍾靈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個人時,都那麼深情。

女人猛然抬頭,笑如冬日暖陽,使者這才知道,原來她也是一個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時候都會嬌媚三分,更不要說,她本來就長得很漂亮。

城主回來了?白雲城城主?使者終於反應過來,扯着尖細的嗓子喊道:“我要見白雲城城主。”

女人又恢復了冰冷的死人臉,頭瞬間低下,而墊着腳尖飄進來的女人,又像個仙女似的飄了出去。

她道:“城主還沒說要見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來到這裏,沒有葉孤城的命令,也是見不到他的。

葉孤城的生活很規律,從能抱起劍開始就沒有變化,每天早上,他先練一個時辰的劍,劈開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飄逸的白袍沒有沾染上海水,卻偏偏被細密的汗水打濕。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將身上不存在的塵埃洗滌乾淨,然後用上等的吸水的絹帕,將一頭濃密的黑髮擦乾。

替他擦拭頭髮的女子一定要有一雙柔夷,擦拭頭髮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輕,要恰到好處。

之後再經過同樣靈巧的手,將他被揩乾的頭髮一絲不苟地束進發冠之中,新換上的白衣白得透亮,彷彿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穢。

最後再開始一天的辦公。

擦頭髮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頭髮真是好滑好軟好香!

葉孤城的迷妹,遍佈整座白雲城。

將自己打扮得一絲不苟的白雲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讓南王的使者來見我。”他終於想起了還在偏廳被晾着的可憐人,或者說,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盞茶的功夫都沒有過去,矮胖的使者就邁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觸及房間陳設時便被撐大不少。

這房間,並不華麗,但擺放的物件陳設卻無一不精美,雪白的牆壁,足下的瓷磚,站在男人身後的婢女,無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葉孤城這個人。

葉孤城就像這房間一樣,冰冷,俊美,高大,孤獨,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寶劍,但身上卻有人的鮮活氣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與名滿天下的西門吹雪哪個更像把劍。

天下沒人不知道,萬梅山莊的西門吹雪,就是劍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葉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會有哪個人的態度比他更恭敬些,畢竟,誰會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劍呢?

像人的劍,是藝術品;像劍的人,是兇器。

全天下獨一無二的大兇器。

葉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將懷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給白雲城主。”

葉孤城道:“拿上來。”

他身後的兩個婢女同時動了,朗月也不知道從哪裏找到的托盤,將雪白的信箋盛放在托盤上,嵐風從她手中接過,圓潤的手指甲在信箋口一劃,便留下整齊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這世間上最鋒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劍,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劃在男人身上,只會悶聲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劃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嵐風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聲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搶地。

葉孤城伸手那信件,將摺疊的信紙展開。

他的表情還是那麼冰冷,臉白得像是圓潤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圓玉潤的珍珠,但眉毛卻濃黑的過分,眼睛並不是純正的黑色,反倒是有點淺咖,但這並不影響他的氣勢,因為他的眼睛,實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掃過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個極罕見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麵皮上,不達眼底,但嵐風朗月看着,卻不由地痴了。

嵐風&朗月:天啦擼,我們冷艷高貴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蘇好好看哦!

葉孤城笑了,這對白雲城的子民來說,絕對是一件可以讓他們津津有味談上好幾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飛仙島的血,便沒有什麼能擋住他們對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說了,葉孤城的腦殘粉,遍佈整座白雲城。

嵐風與朗月隱晦地交換眼神,跟特務接頭似的。

記下來了嗎?

用眼睛記下來了!

葉孤城將信件摺疊,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靜靜地躺在托盤上,被嵐風交給朗月,然後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階,交還給使者。

對方恭敬的臉終於掛不住了,臉色一變道:“白雲城主,這是什麼意思?”

葉孤城道:“你走吧,帶着這封信與一句話。”

使者豎起耳朵,他知道,葉孤城即將說出的那句話很貴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話的分量就足夠買下十個八個他的性命。

葉孤城道:“你告訴南王‘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不愧是劍仙,就算拒絕,都拒絕得如此有逼格。

葉孤城在心中悄悄為自己點一個贊。

使者的臉漲成了豬肝色,無論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這種侮辱,心高氣傲慣了的人尤甚。

他或許恥辱過,夾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頭巷尾流竄,但他現在熬出來了,即使不是男人。

對使者來說,這從來都是值得誇耀的一件事,在精緻的小木桌上擺一壺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對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說上一天一夜。

像他這樣的人,已經無法再忍受別人的侮辱。

他陰陽怪氣道:“我會好好告知南王。”隨後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過一兩個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見過的,又好像沒有見過,白雲城主府中的侍女,各個都穿白衣,長相不說絕頂,也絕對是清麗動人,像他這樣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難分辨出女人與女人之間的差別的。

但他同時又很敏感,路過身邊的女人,分明像他投來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極了,就好像幾十根一百根的針扎在他後背,動也不是靜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將他召喚至面前,對葉孤城的回答期待備至。

使者道:“他只讓我帶一句話。”

南王道:“說。”

使者道:“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南王的臉色比使者還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說僕人肖主,能養出心高氣傲的僕人,他本人的脾氣只會更糟。

南王撫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誰是燕雀,誰是鴻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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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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