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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一過,天剛蒙蒙亮,凌父就已經起身,揣上兩個昨日的饅頭,就匆匆地向著京城方向趕去。
“阿娘,小妹,我們去學堂了。”凌安義道。
簡單的早飯過後,四兄弟拜別凌母,帶好午飯所用的乾糧,走在官道上,來來往往遇見的全是一個村裏的同伴。
看着哥哥們離開之後,凌風華悉悉索索地背上竹簍,拿着一把有點銹色的鐮刀,作勢要出門去。
“風華,你這又是要去後山?”凌母有些無奈地問道。
這幾日來,凌風華每日背着竹簍、拿着鐮刀,每日都會收割很多的野草回來,一回到家又是燒水,又是生火的,還一副神神秘秘的樣子,也不知道到底在忙活些什麼?
“對啊,阿娘。”凌風華一臉鄭重說道,似乎擔心凌母會不同意,扯着凌母的袖子就是一陣撒嬌,
“阿娘,你就答應我吧,你放心,我很快就會回來的。”
“你這孩子。”無奈地摸了摸自家女兒的小腦袋,四個孩子都很安靜,偏生到了小五這是個例外,一點沒有女孩子的樣子。
“去吧,小心點,早些回來。”凌母道。
得到同意之後,凌風華立馬就溜出了家門,那猴精猴精的樣子倒是惹得凌母笑意連連。
由於從小習得功法、勤於鍛煉的的緣故,六歲的凌風華倒是比同齡人高出了許多,乍一眼看去應有十歲孩童的模樣,使得村裏的人驚奇不已。
身法輕便,沒多久凌風華就到了凌母口中的後山腳下。
比不得現代社會,僅僅靠原始的耕種方式根本對這強大的森林無能無力,放眼望去,高聳的山峰直入雲霄,茂密的森林更是增添了一抹墨綠色的神秘與莊重。深吸一口氣,嬌俏的少女踏上登山的路。
一步一步走在上山的路上,背着竹簍的凌風華幾乎都快要被野草湮沒。清晨的太陽微紅,稀薄的陽光冷冷的灑在地上,掛在野草上、樹葉上的露珠還沒有來得及散去。野蠻生長的草地簡直就像是一個巨大的迷宮,一陣陣悉悉索索草叢涌動的聲音過後,凌風華終於從草地之中脫身,簡陋的粗麻布衣服早已經濕透,整個人彷彿剛從水裏撈出來的一般。
穿過草地,擰了擰衣袖上的水,沒有任何停頓,凌風華立即跨入了更為幽深的密林。
這裏不像現代,在這個時代人群之間的等級制度更加分明。
長得如花似玉,會唱歌跳舞,會吟詩作畫,會彈琵琶和古琴,只能做一個娼門之女,只能到青樓去做一個煙花女子,不能變成娛樂界的大明星,出則寶馬,入則香車,萬眾矚目,萬人追捧。做刺繡,即便是頂級的水平,也不過是一個技藝高超的綉娘罷了。
沒有任何背景的情況下,想要接觸到王公貴族根本就是難如登天。
憑藉著她幾世的經驗,若是參加選秀,打敗那些小丫頭片子,進宮為妃,倒是沒有任何問題,可奈何這具身體太小,而且即使能夠在勾心鬥角的後宮中生存,她也不願意踏入那裏,委身於一個種馬的男人,用一個公用黃瓜。166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