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 漢代地方政治之研究

相關 漢代地方政治之研究

原載民國三十一年(一九四二)十二月十三日及二十日的重慶版‘中央日報。掃蕩報’‘學海副刊’(一)漢制中的民治精神

一般說來,總以為我國在君主時代,便完全為君主**一般大權都操諸君主一人。國政之良窳全視君主一人之賢愚以為斷,人民無絲毫治權然歷觀我國史實則殊有不盡然者。

我國民主思想起源甚早。戰國時代的孟子便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居統治階級的趙威后亦說:‘苟無歲,何有民?苟無民,何有君?’皆看清以人民為本位。至二千年來的**時代,雖亦暴君迭出然在一般正常狀態下的君主,總不敢過分**如西方之暴君然。‘朕即國家’的統治觀念,在中國二千年來的**君主,並未被過分濫用。一般君主治國均能正常地保持着制度精神,且我國曆來的政治制度往往含有高度的民治精神。吾人試一觀漢代的地方政治便是如此。我國有獨立機構的地方政治,至秦始皇統一海內,大規模地廢封建置郡縣后始正式確立。然嬴秦祚短,規模粗具遂遭覆滅,而漢人承之,截長補短,地方政治之規模乃大備焉。

漢人既奠定了實兩級的地方政治制度,流變至今日的中國地方政治制度,猶未脫其範疇。故漢代之地方政治允可稱為中國地方政治之典型。且吾人如一仔細研究漢代政治制度,便可知不特其創製立法之美與夫用意之深長,至今日猶有其獨特之價值而漢代地方政治之富有民治精神,尤為特色。較之二十世紀最新的民主制度猶未多讓焉。(二)郡縣鄉亭里的地方五級制

漢代之地方政治為實兩級制。地方之政治單位為縣;而縣內最小之社會細胞為‘里’──人民聚居之村落也。十里曰‘亭’,亭有長。凡民年五十六以上無役歸田裏者,斯可為亭長;是時一亭內人民之領袖也。故亭之制實為漢代社會組織之最小單位。亭長辦公處設有亭卒二人,其一專司亭辦公處內之雜事,如司管鑰啟閉門戶等,曰‘亭父’;另一亭卒主維持治安緝捕盜賊者,曰‘求盜’。是即今日西方之地方警察制也。亭長有權,可持‘三尺板’(委任狀)捕盜。亭內設有‘五兵’,由亭長於農暇時課人民習武事。亭內附設有‘公舍’。凡政府官員過境之徭役等事,由亭長理之,與人民無涉。此在交通不便的**時代,實為必需。故亭之制度實為漢代地方社會組織之最小單位亭長負有維持一亭社會福利之實際責任。

十亭曰‘鄉’。鄉民中舉年高德詔能率民為善者一人為‘鄉三老’職掌一鄉之教化。另舉‘鄉嗇夫’一人,掌聽訟事,收賦稅。另舉‘游徼’一人,習入民以五兵,並主徼巡防盜賊。是蓋真有實力,轉司捕盜,而與亭內之‘求盜’之僅為維持治安者異矣。是三者所司規模較大,故設於鄉之下。是皆由鄉民推舉年高德劭者任之,非政府之命官,故曰‘鄉官’。是鄉官皆出諸民選者也。

真正之地方政治單位則為‘縣’,有萬戶以上之大縣長官曰‘縣令’,減萬戶者曰‘縣長’。令之秩(級別)自千石至六百石縣長之秩則自五百石至三百石。是為政府命官。屬官有‘丞’、‘尉’各一人。其秩由四百石至二百石不等。丞司文事;尉任武職。統屬於縣令長。其外復按縣中戶口之多寡,舉民之年高德劭者,自‘鄉三老’中選出‘縣三老’,及‘孝悌’、‘力田’常員(今曰委員)若干人。所謂:‘孝悌明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民之本;三老眾民之師也。’換言之,即是選縣中年高德劭負有物望者,參議縣政。縣中丞尉雖亦為有秩之官吏,然與縣三老等立於同等地位分庭抗禮既可以事相教,參議縣政得失,復可消極地監督政府。是為一縣之組織。

而縣直屬於郡。縣令長向郡太守直接負責。各郡所屬縣多寡不等,頗似今日之行省,所轄區域至廣。故一郡之政治如同一具體而微的中央政府。其郡太守之設官分職亦模擬中央政府之丞相府。一郡之軍政財大權,操諸太守一人,由太守直接向丞相負責。太守專政一方,權至大,體制亦等,因此太守之得人與否關係至大,以故西漢的中興令主孝宣皇帝曾有‘與朕共治天下者,其為良二千石乎’之言。漢制太守人選須由丞相擇人推薦,再由天子察之真除。太守初除拜時,須由天子召見,‘入殿受策。’策也者,即中央授以為治之原則。其有‘即拜’(便道赴任不入殿受策)者,然非常制。太守專治一郡,則於歲末派遣‘計偕’至京師上‘計簿’(政治報告書)於兩府──丞相府與御史府──述職。每季──春夏秋冬──之第一日上財政收支報告之‘見錢簿’於大司農。故郡太守與中央政府之間維持密切聯絡,所謂‘堂陛之間不甚闊絕也’。

太守屬官計有‘郡丞’一人,總管百僚,首領諸吏。舉凡太守屬官之愚賢功罪,率由郡丞署其行能,課其殿最。然太守府組織至為龐大。因之其中屬員之賢愚功罪勤惰之考績,則另置‘功曹’一人專司之,是為專察太守府內之屬官者。至於屬縣之政治得失,縣令長之賢愚勤惰,則別由‘督郵’察之。督郵承郡太守命不時巡行,專察屬縣的吏治得失。

【作者加註:三國演義上有張翼德怒鞭督郵的故事。那是劉備在做安喜縣的縣尉,代理縣長,督郵來找他麻煩。張飛火了,乃把督郵綁起來,揍他一頓。然後兄弟三人棄官而去。詩人陶淵明做縣長,督郵來視察。陶縣長禮應穿官服,束帶,向督郵鞠躬,陶縣長不幹,說:‘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兒。所以也丟帶棄官而去。**譏笑老陶是個‘大官做不到,小官不願做’的臭老九。這個被陶老九所鄙視的鄉里小兒就是督郵。國民黨在大陸時代叫‘督察’**時代叫‘視察’,他們都是到下級政府去作威作福,大吃大喝還說什麼鳥不吃白不吃。筆者青年期也曾在國民政府屬下的地方政府做小吏,幾乎官拜督郵。這些督察、視察、督郵們,當然也包括本文作者在內,都是應該被張三爺打屁股的鄉里小兒。’

而一郡之司法則由‘決曹’司之。決曹主治獄,司一郡之民刑法。一郡之治安則由‘誡曹’司之。誡曹主緝郡內盜賊,維持一郡安寧。另外更聘郡內明達士人組織‘議曹’,專備太守顧問,議政治得失。是皆由太守選拔本郡中俊秀士民任之。各有專職,分層負責。統名之曰:‘后曹’,亦即太守之幕府也。而由郡丞統領之。故郡丞襄贊太守,實際負責。亦即蔣委員長所說之‘幕僚長’也。

而一郡之國民軍訓,則由秩比二千石之‘郡尉’司之。漢制民年二十三始傅。即今之壯丁登記也。民年二十三即為及齡壯丁。及齡壯丁,如期至郡,由郡尉領受軍訓。於每歲農暇時之八月,會同郡太守與縣令長舉行‘都試’,視人民體格及志趣之不同,分別施以‘輕車’、‘材官’、‘騎士’等之不同訓練。近水之郡復有‘樓船’之訓練。統由郡尉司之,而由太守集合縣令長於都試時,課其殿最,授予資格。故郡丞實掌一郡武備,邊郡郡尉之下且有武職屬官,曰‘司馬侯’者。故郡尉既司國民軍訓,復兼司捕盜,維持一郡治安,猶今日省內之保安司令,且兼師管區司令之職也。(三)迴避制與監察制

漢制郡太守屬官率由太守自本郡察舉孝廉方正之士為之,統謂之‘郡吏’;然他郡人,非本郡人不得為郡吏。以故太守承命出典一方,不過率本郡人民為治。因此下聞易於上達,舉直錯枉,施政得宜。郡太守則一本中央政令為治,有專殺之權,總攬政綱,導民為治。權至重,位亦等。故其屬吏雖率為本郡人,亦不敢阿黨蒙蔽,致使太守有運用不靈之弊也。

是故一郡之軍政財大權,率操諸太守一人,則地方政治之良窳端賴乎太守一人。一郡治亂之責,亦由太守一人是問矣。因之地方之監察機關,亦專察太守一人。漢代之地方監察官為‘刺使’。刺使之官品(秩)次於太守,僅六百石;然權責至重,專已刺舉太守過失為事;太守有功,亦得奏褒。一般職責是‘奉詔條察州’,非條所問即不省,劃定刺使、監察權限,不得逾越。所謂詔條凡六:即一條:強宗豪右,出宅逾制以強凌弱,以眾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倍(背)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眾為奸;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情,喜則淫貪煩擾刻暴,剝截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恬榮勢,請託為監;六條:二千石遠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正今【見‘前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等六條。

試觀此六條所定,即為專察太守,六條以外不舉。刺史如越俎代庖,超出六條範圍,往往得罪,故刺史不察‘黃綬’(黃綬秩在二千石下)。蓋太守屬官選罷之權既率操諸太守,其功過賢愚,既有‘功曹’、‘督郵’等為之考績,則屬官有罪,太守自不能辭其咎。如西漢宣帝時,涿郡太守即以查舉不實貶秩。故刺史但集中注意力監察太守,而無干預地方政治之弊。

且刺史無定治所。官署所至,隨遇而安。蓋株守一隅既易受蒙蔽,且與郡太守私人間接觸過密,亦難免發生個人恩怨。而流於舉刺不實也。刺史不時巡行以聽取民意;每歲復於秋分時作定期巡行,以便人民欲有控訴而有所期待也。刺史既專為監察太守而置,以一刺史之彈幼或褒奏即可決定一郡太守之黜陟,不若今日之監察使必須三人聯署始發生效力也。

故漢之刺權至重矣。然官階則志卑,秩不過六百石。以六百石之小官而專以彈劾二千石之封疆大吏為事,則其行使職權時之兢兢業業,亦可想見,如是則庶不致有刺舉不實之處。蓋位卑則不濫行其權,職重則可專行其政也。【引顧亭林‘日知錄’語】。正即以其官階低,而職在專打老虎不捕蒼蠅,故刺史既有其自尊心,復可啟發犧牲精神故能遇事不逃避,不塞責。以故漢代中央對地方官吏之考績,率一聽刺史之報告以為斷。

其外中央朝廷復不時派遣大員巡行郡國,訪問民間疾苦,以補刺史之不足。是為漢代之地方監察制度。(四)人權人格與人民參政

吾人研究漢代地方政治制度,固知其創製之完備與用意之深遠矣。然猶不特此也。制度之優良固可補人事之不足,然漢代地方行政之基本原則,及其人事制度之完善,則尤有足多者。西漢中興今主孝宣帝曾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見‘前漢書.元帝本紀’】。三者並用,換言之,即厲行法治,而不傷儒道雍容的精神。以儒道調和法治,故漢代政風至為純正。漢武帝時董仲書輩即首倡以經術飾吏事。至宣帝時懲武帝之嚴酷,政重寬和。故漢宣帝時之政治風氣,尤為高雅清正。官場陋習甚微。

後世之言法治者.政府官吏上下之間,但有法定的關係。在上者恆恃法以繩下;在下者至多亦不過守法免過而已,彼此之間,無精神上的聯繫。以故居高位者每至運用其政治地位,辭嚴色厲,奴役屬僚;居下者亦易流於敷衍公事以取悅長官為能事,而恬不以為恥;甚或承奉長官顏色,用招恩寵。即有賢者,亦難免失其敬業樂群之心腸。但求無過而已,不能發揮其最大的工作效能。以故宮吏上下之關係,如非划若鴻溝,即侵幸阿黨。流風所至,清正之士每視從政為畏途,而戒懼斂足。如此則國家行政場合遂為宵小徵逐之鄉矣。

而漢制則不然。漢法雖嚴,然官吏上下之間的關係則一以‘禮’為紀綱。上下之間除有法定的關係之外,復以‘禮’維繫之。長官屬僚,職分主屬,而禮同賓主。長官以師長態度以遇僚屬。而屬僚之與長官則行師弟子禮,上下以揖讓相處,無後世之官僚惡習。故以一代大智大賢,無傷於屈為小吏。雖處至卑之位而能安之若素,良有以也。試觀即漢代丞相府屬官之與丞相,亦僅行師弟子禮,白錄不拜。丞相有事於屬僚,亦稱‘請’,而不日‘召’。屬吏有過,司監察者據以報丞相,丞相親按之,如三日不白其冤,即暗示所控屬實。被控者即自行引退,絕無傷於個人人格之尊嚴。務使被控者內心感愧。散發其良心。而冀其知恥也。蓋雖為大聖大賢,不能無過,如偶一不慎遂受難堪之侮辱,則氣節之士,將視補吏為畏途而不肖者則日久亦恬然受之不以為恥矣。

丞相府猶且如此,則郡太守縣令長更無待言矣。是故太守出典一方,率以禮聘當地俊彥為郡吏。如西漢孫寶為京兆尹,征名士侯文為吏不應,寶乃遇之以賓禮,與之為布衣交,時人美之。故漢代太守之徵聘郡吏也,直同在位者之‘趨士’,因之側身官府者多引以為榮,非同在下者之‘慕勢’也。故一郡名流歸之如水之就下也。以故官府之所在即是一郡名流薈萃之所。上下之間以禮讓相維繫,以法令為依歸,在下者不卑不亢;居上者不縱不抑。後世失之,遂流為官場逢迎之儀式矣。

節要而言之,禮治與法治相互為用,則禮治不致流於頹滯;而法治亦不致流於冷酷,故能政風穆穆,而政府於人民之間亦庶幾無截然之鴻溝也。以故西漢郡守雖如黃霸、龔遂之寬和,而吏無驕縱不法之習;即如嚴延年之酷,而屬僚亦不乏良吏,良有以也。至後世此風漸頹,晉陶淵明乃有折腰之嘆矣。

再者,漢代地方政治之特點,更以其富有民治之精神也。試觀太守受策由其一方,儼然唯我獨尊矣。然漢制非本那人不得為郡吏。放太守隸屬諸曹,率由本那士民任之,佐治其郡,是不啻以其民治其地,而由太守總其成。郡丞統領后曹為幕僚長,率百僚佐太守為治。以本那人蔘太守幕府。既如以‘科員政治’目之,則負一郡之實際之政治運作;而既以同那人組成太守府‘后曹’,則不啻為一變相之參議會也。且復以學有專長之士組‘議曹’,佐太守議郡政之得失,直是一專家委員會,作太守之顧問機關,太守但秉中央政令,維繫對中央關係,擘畫大計,總其成且。故漢代的地方政治能得乎民治之長,而不致失其向心力也。

其縣政亦復如是,縣吏既出諸察舉,更有所謂‘三老’、‘孝悌’、‘力田’者,皆一縣年高德勒之士。與縣丞尉以事相教,讓政治得失,是亦不啻一參議會也。是亦漢代政治之特點,不幸傅至後世則變質矣。(五)漢製為後世所不及

今日試一回顧我國政治制度之沿革,莫不祖述漢制。流變二千年,舉凡中央地方之設官升職,幾皆不脫兩漢制之範疇。且後世因襲漢制,往往失其原意而流弊滋生者。蓋後人之因襲漢制也,有但取形式,而忽略其用意者。或有模仿其用意,而失其人治之精神者,幾經流變則變質矣。

試觀漢代之實兩級地方政治,太守出典一方,中央即付以專治一方軍法政財之大權,及選舉進賢之責,獨掌士子上進之途,有專殺之權,集一切大權於一身,儼然一土皇帝。然行之百年,不特流弊絕少,且治續斐然者,實有賴於監察制度,與人民參政制度之得法也。刺史不干涉地方行政,實行其超然監察制,且專以舉察郡太守為事,故行政與監察制渡,各自發揮其最高效能,而無相互牽制之弊

且人民與政府之間無截然鴻溝,以其地之民而治其地。如郡縣屬吏,對行政長官,既可作積極之佐治,復可作消極之監督。既為負責實際責任之政府官吏,復為變相的參議員,負有行政、監察、建議的多重意義,故於一郡縣之行政得失,所見尤深。即有建議,亦不至於流之空洞;而興利革弊亦能便捷從事。試以之與今日民主政治之地方人民參議會制,作一比較,正不知其孰得孰失也。而郡太守一秉中央為治之原則,以其民,治其地,而總其成。長官幕僚相互依賴,故地方既不致失其向心力郡守亦不得以政入私門而劉公得道,雞犬升天也。

而維繫此優良的政治制度,自亦有賴於為政得人而為政得人,端賴於政風之高雅清正,而漢代政治即能充分表現其雍容儒雅的政風。上下一以禮為紀綱。居上者,既作之君,復作之師。不以位高權重而倨傲;居下者,既為之佐,復為之賓,揖讓相處,不以居下為卑賤,已故政風高雅,無後世官場之陋習。以故郡守一旦徵辟,則名流節士歸之。雖微人皂吏衙役,亦能不失純正。以故但有賢明在位,不親小事,亦可一郡大治。如兩漢知名之士,每多為毫無行政經驗之匹夫,然一經政府徵辟作不次不遷,亦有擢為郡守,一郡竟能大治者,良以此故。後世相傳有所謂‘卧治’為美談者,良非史家專美之辭也。及觀乎後世之政治場合,一味以官術相尚者,能無慨然。

竊以兩漢之盛,基於民生之安定富庶,政治修明實為民生之本,而地方行政尤為國政之基。或謂兩漢政治頭重腳輕,實則漢代中央政局,雖仍限於帝制政府寡頭政制之格局,而其地方政治組織與運作,卻於無形中早開民政治之先河也。為了方便訪問,請牢記bxwx小說網,bxwx.net,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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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穿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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