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尾聲
休息,休息一下~
他聞言低下頭,喉頭滑動一下,潤了潤乾涸的喉嚨,開口慢慢道:“那天是放榜的日子,李鴻和中了會元,我考了第二名。我自認才學不在李鴻和之下,但會元卻落入他之手,心有不忿,而李鴻和也素來對我諸多微詞,故而白天時我與他便有些個口角,不甚愉快。”
蔡維申道:“後來呢?晚上又是怎麼一回事?”
“後來……他因為高中會元,包下得一閣一整晚,請在場的一些舉子一起慶賀,我本不想去……”
“那你為什麼還是去了?”
“因為我不想讓人覺得我肚量小,我也不想讓別人覺得我因為考了第二就對會元嫉恨,所以我忍着心中不快還是赴了晚上的宴席,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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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三日夜,得一閣一樓大堂。
諸多舉子正三三兩兩地圍着李鴻和,恭維者有之,妒忌者亦有之。
平日裏風花雪月的讀書人,面對大考過後的第一個夜晚,在酒精的催動下,也都不知不覺地放開矜持,躁動起來。
這其中也包括一旁悶不做聲的鄭闋。
錢濟、寧文奎、李鴻和與鄭闋還是照舊坐在同一桌,此時氣氛雖然不比白日時那麼劍拔弩張,可仍舊十分尷尬。
鄭闋和李鴻和都是恃才傲物的主兒,更是一時俞亮,一個壓人一頭志得意滿,一個棋差一招心有不甘,倆人喝酒都失了往日的分寸,沒一會兒便酩酊大醉。
寧文奎名落孫山,心中鬱卒不已,更是稱得上牛飲。
只有染了風寒的錢濟不能喝酒,只聽他在一旁不住地勸道:“都少喝些吧,不要貪杯……”
只可惜,在座三人沒有一個聽他的,照舊手起杯落。
沒多久,這三人便醉的人事不省,扶桌昏睡起來。
錢濟沒有辦法,只得叫來一個小二,合力將三人扶到了二客房樓。
鄭闋回到客房后,一直酣睡,直到半夜裏聽到“噹啷”一聲動靜兒,加之尿意湧上,才迷迷糊糊地醒來去了一次茅房。
他回房後繼續酣睡,直到清晨,一群人打開他的房門。
鄭闋一覺醒來就發現自己手邊放着一把沾血的匕首,衣服前襟也沾滿了鮮血。
而他對自己夜裏的情況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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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闋將情況講完,蔡維申只是點了點頭,並未作任何錶示。
他的說辭只是比初審的記錄多了些細節,大致內容上並沒有什麼出入。
蔡維申命人拿上了初審據以定罪的證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那把帶了血的匕首。
“人犯是否認得這把匕首?”他問。
鄭闋:“我從來沒見過這把匕首。”
蔡維申:“但這把匕首卻是在你手邊發現的,而且經推官檢驗,的確就是這把匕首切斷了死者的頸部,導致其死亡,這些你又作何解釋?”
依舊是這個老問題,就像鄭闋初審時所說的那樣,他根本什麼都不知道,無法回答。
他不由得看楊清笳,後者見狀便道:“大人,正如您所說,這把匕首的確是殺害死者的兇器,但這把兇器究竟的主人究竟是誰,卻有待商榷。”
“這匕首是在人犯屋中發現的,難道不能證明屬他所有嗎?”
楊清笳道:“這隻能證明這把匕首,在鄭闋醒來的時候,出現在了他的手邊,我們不妨換個角度。”
“換個角度?”
“可以從這把匕首上留下的血跡入手。”楊清笳帶着手套拿起這把匕首,道:“現在大家看到的,就是當日殺死李鴻和的兇器,兇手用手握着這把匕首,”她握着匕首在空氣中揮動了一下,“割破了死者的脖頸。也就是說……兇手握着的部分不會沾上血跡,從而在刀把上,留下了不太明顯手印。”
蔡維申也帶上了手套,將匕首接過來看了看,仔細分辨之下,刀把上的確有的類似指痕的印記,不過那需要十分仔細才看得出來。
楊清笳道:“這個兇手留下來的手印大小,明顯與鄭闋的手不相符。”她蹲下身拿起鄭闋的一隻手,這手是一隻世家公子的手,手指細長筆直。
“這是個一模一樣的匕首,”楊清笳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東西,向大家示意了一下,“你將它握着。”
鄭闋依言握在手上,楊清笳端着一杯墨,從他握着匕首的對向潑了些上去。
隨即她將匕首拿了過來,呈給蔡維申:“這是剛剛鄭闋留下的手印,大人您看,鄭闋留下的手印明顯四指並列部分要細上一些,而兇器刀把上留下的手印,指節粗大,指長粗短一些。”
蔡維申點點頭。
一旁的卞輕臣卻道:“大人明鑒,這不過是個模糊不清的手印而已,如果以此為據就認定兇手不是鄭闋,豈非太過草率?”
蔡維申又點了點頭。
楊清笳道:“如果卞狀師認為這個匕首不足以證明鄭闋不是兇手,可以再看看當時鄭闋所穿的這件衣服。”
“衣服又怎麼了?”卞輕臣搖扇道。
她帶上手套,將鄭闋前襟染了血的那件外衣拿了過來:“這是鄭闋早晨醒來時所穿的那件衣服,衣服的確前襟染血,但這件衣服,如果作為兇手行兇時所穿的血衣,未免太過奇怪。”
卞輕臣哼笑道:“鄭闋當時穿着這件衣服去殺人,結果濺了自己一身血,又有何奇怪的?”
楊清笳聞言笑道:“卞狀師,看來您是對人的生理構造一點都不了解,我且問你,你真的這認為衣服上的血跡沒有什麼異常么?”
“有什麼異常?”卞輕臣斜覷了她一眼,十分不在乎。
“從醫學的角度來說,人的頸部是人體的動脈所在。如果一個人的頸部突然被割斷,那麼動脈血液流動時所產生的壓力就會讓血液從傷口處大量噴涌,造成大量噴射狀的血跡。”她當眾展開這件前襟帶血的衣服,“大家可以看看這件所謂的血衣,他前襟上的血跡是非常規整的成片血跡,而且這一大片血跡的邊緣,還有那種緩緩洇開的痕迹。”
“你的意思是……”蔡維申捋須道:“這血跡不是割破脖頸所濺上去的?”
楊清笳點點頭,道:“大人明察秋毫,這片血跡明明就是有人故意將血液由上至下傾倒所致。”
“別人家小姐閨房中最多的一定是衣櫃,咱們家最多的卻是書櫃,都把老爺房裏的兩個書櫃用上了,還是放不下。”
“我明天上街再買一個書架,應該就夠用了。”
“小姐該給自己買兩套新衣服了,”霽華打開床上放着的癟瘦行李包:“你看這款式都是幾年前了的,而且小姐的衣服都太素了,不是黑的就是白的,現在孝期也過了,小姐還是得置辦幾件鮮亮的衣服。”
楊清笳擦好最後一本書,笑道:“也好,一直忙活着破案打官司,也是好久沒上街逛逛了,明天你跟我一起出去吧。”
霽華聞言高興地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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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腳下,皇城氣派。
當年楊清笳剛剛來到明朝,又逢楊家巨變,根本無暇好好一觀這帝國京都,如今兜兜轉轉再度回到這裏,周遭對於她而言,似乎都是那麼新鮮。
順天府的繁華是豐城縣無法比擬的,自永樂帝遷都至此已近百年。
物華天寶,人傑地靈。
這裏是朱棣堅信的龍興之地,也是大明王朝的心臟。
五湖四海之奇貨皆匯此處,天南地北的俊才盡聚於此地。
霽華一路看東看西,興奮地瞪圓了兩個眼睛,反倒是楊清笳這個“外地人”淡定得很,拽着對方的袖子,免得被摩肩擦踵的人群衝散。
“小姐你看看這個!他能把糖做成兔子呢!還有這個,糖葫蘆!”
楊清笳看着她眼巴巴的瞧着,心想果然是小孩子,就喜歡甜食,她掏出荷包買了一串糖葫蘆遞給她。
在豐城時,楊清笳就時常會給霽華買些零嘴兒,開始她還不敢要,不過後來霽華髮現楊清笳確實是拿她當妹妹一樣看待,這才暴露吃貨的本性。
“小姐,你嘗一個,可甜了!”
“我不愛吃這個,你自己吃吧,”楊清笳看她咬得嘎嘣嘎嘣響,囑咐道:“今天不能再吃甜食了,回去好好刷牙,不然要得齲齒的。”
霽華知道她說的齲齒就是壞牙的意思,趕緊點了點頭,嘴裏嚼得可是一點沒停,腮幫子圓鼓鼓的,活像只藏了食的松鼠。
二人走走停停,終於到了一家布莊。
掌柜瞧着年過五旬,卻是個碎嘴,從料子到做工再到款式,說的天花亂墜,雲山霧繞。
楊清笳從沒見過這麼“熱情”的店家,為了讓自己耳朵少遭一會兒罪,她只得在這家店選了兩種布料,麻溜兒量好尺寸後腳底抹油。
從布莊出來,霽華又吵着去買了些胭脂水粉,二人這才打道回府。
路過一家文齋,門外竟圍了密密麻麻一群人。
要知道,明朝可沒有像現代一樣普及義務教育,所以百姓文盲比率非常之高,除了一些世家公子或富庶家族的子弟,普通百姓很難有機會識字讀書,而女子識字有學問的更是鳳毛麟角。
緣於此,書齋這種地方平日裏基本冷冷清清,今天如超市打折減價一般熱鬧倒是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