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甲魚
前面的還好,其實前面幾句也不簡單,最少不是一個小孩子能寫出來的。
但看到最後一句,徐老師差一點跪了。
李默檢查試卷。
前世自己小的時候一直缺少耐心,一般試卷寫完了,也就交上去了,整個讀書時間,往往都是班上交卷最快的人,也沒有人提醒,其實這是錯誤的。
特別到了中考高考之時,往往一分,就能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徐老師才清醒過來,問:“你這個字怎麼練出來的?”
就算有天才,可這個字寫得也太老練了。
“徐老師,聽說過歐陽修小時候家裏很窮,用樹棍在沙地上練字的故事嗎?”
實際不僅是歐陽修,古代因為生產力落後,紙貴墨貴筆貴硯貴書貴,可能連小地主家的孩子為了節約讀書寫字成本,都時常用樹棍在沙盤上寫字。但在這個嚴重缺少各種信息交流的時代,徐老師哪裏知道?
“哦,哦。”
不能說自己沒有聽說哉。
…………
“奶奶,給我四毛錢。”
“小默子,你要四毛錢做啥?”奶奶睜大眼睛問。
1978年的四毛錢可不是小數字,或者這樣說吧,一斤豬肉只有七毛錢,一斤大米只有一毛錢,一斤大白菜只有兩分錢,低的時候只有一分錢,四五千塊錢就可以在京都買上一套象樣的四合院子。鎮上工人工資每個月只有十幾塊錢,最高的不過二十幾塊錢,就足以讓他們凌視所有農村人了。將李家所有家產變賣,包括鍋碗瓢盆、衣床棉被,加上手中所有的人民幣與各種糧票布票債券,合在一起,也沒有兩百塊錢。
“奶奶,是借,四天天後就還給你。”李默撒着嬌,解釋不清楚啊。
“你借錢幹嘛。”奶奶擔心地問。
李家才搬來不久,門戶單薄,她害怕別人家的孩子欺負李默。
李默使盡了手段,才從奶奶手中要來四毛錢。
至於父親,則不要想了,不但要不到四毛錢,十之**會挨一頓板條炒肉絲。
他拿着四毛錢,十分小心地裝在口袋裏,比他後世拿着四萬塊錢還要鄭重。
然後來到曹鎮街上。
其他地方李默不知道,不過曹鎮總體是位於長江中下游沿江一帶,人們思想觀念轉變得比較早。
1978年的曹鎮開始略有一些商業氣氛了,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到了明年,已經出現了喇叭褲,後年則會出現一大群穿着喇叭褲、燙着頭髮的小青年,讓大家膽戰心驚。
不過大多數還是要票,糧票布票,這是鄉鎮的,城裏的票還會有更多票,糧票、布票、肉票、油票、自行車票……許多東西,用錢都買不到。
但在曹鎮,李默今天所買的兩樣東西不需要票據。
第一是一包繡花針,必須是五號銹花針,一號太長,甲魚吃不下去,九號太短,卡不住甲魚的咽喉。
第二是一捆尼龍線,線也不能太細,太細了則不結實,也不能太粗,太粗了能讓甲魚牙齒將線咬斷。
李默打的主意就是釣甲魚。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了。
因為這時候還沒有人重視,曹鎮圩區內溝塘有不少好東西,包括甲魚、如基尾蝦般的大河蝦,至於後來那種買三四十塊錢一斤的河蝦,現在當成大白菜價都未必能賣掉,還有黃蟮,鱖魚,不是後來農貿市場所賣的那種花鯽魚,而是大眼鱖,全身黃色,大者能達到五六斤重,這種鱖魚才是張志和詩中所寫的桃花流水鱖魚肥,其味道比鱸魚還要鮮美。
到後來各種手段捕撈,嚴重的直接將溝塘用水泵抽干,大小老嫩全部抓上來了,然後這些好東西漸漸就看不到了。
李默帶着這兩樣東西,又跑到了紀村。
李庄所在的生產隊是由四個小村莊組成的,塘灣村最大,不到二十戶,李庄、紀村、於村只有幾戶人家。
紀村有一個篾匠,李默在他家門口抱起一根毛竹就跑。
不是不能討要,一根毛竹不值錢,值錢的是手藝,關鍵是解釋不清楚。
就是抓住了問題也不大,我是一個小孩子,不懂事,怎的。
扛着這根毛竹,李默回到家中,用斧頭將它劈成一個個篾片,還要用菜刀將它修成椏狀,是用來做釣樁的。
其實還有一條更好的發財路子。
曹鎮水產品豐富,不值錢,只要將這些水產運到省城,就能賺取一大筆差價。
問題是幾年後還有一次嚴打,其中有一條罪名叫投機倒把罪。這種販買販賣算不算投機倒把,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並且還是在各地分配犯罪分子名額的情況下,那就說不清楚了。
萬一有人眼紅舉報,李默家在這邊又沒有多少得力的親人親戚,弄不好父親就可能被送去做勞改,自己也有可能送到少管所。
李默在做着釣樁,隔壁兩個小孩子喊他出來玩,一個叫小青子,一個叫小明子,與他同齡,就是月份大一點。
正好,李默忽悠着這兩個孩子,一道替他做着釣樁。
對於他這個年齡,做釣樁還是一個力氣活。
做完了釣樁,接下來就是上線,甲魚一般呆在溝塘中間,所以釣線得有十米長。釣線的另一端則是銹花錢,銹花針上穿上豬肝,用泥團抱着,一下子扔出去,然後等着甲魚來吃,一吃就被釣住了。
李默又讓小青回家拿來老虎鉗子,李家才搬來沒有多久,窮啊,窮得連一套象樣的工具都沒有。
用老虎鉗將針鼻挾掉,繫上尼龍錢,甲魚釣子就做好了。
“小默子,你做這些幹嘛?”小青好奇地問。
“過幾天你們就知道了。”
前世這種方法,是他父親從河東哪邊學來的,看到李默父親每天都有一些收入,結果整個生產隊都有許多人跟着做,連十來歲大的孩子,包括李默自己,都用藍子裝着甲魚釣到處跑,只是現在李默將它提前了三四年。
看了看日頭,一會兒父母親要回來了,李默立即將它們藏在床底下,暫時還不能讓父親察覺,否則父親一怒之下,能將它們一起扔掉。
現在政策不明,這種行為多少有點兒打擦邊球。
想說服父親,自己必須要表現出“不同之處”,這才是他匆匆忙忙參加考試的原因。
李默接過了小妹。
小妹三歲,按農村的算法則是虛四歲。
一般孩子虛三四歲,農村人就不管了。不過李默在河港村掉在水裏,差一點被溺死,一家人害怕了,又以為李默歲數小,於是幹活時,將小妹帶到田頭,他們在幹活,讓小妹一個人自己與自己玩。好在現在大集體,勞動量不大。但說不苦吧,想着法子讓你一年四季綁在了田間,春天播種耕耘插秧,夏天畎畝耨草,秋天收割,冬天興修水利,真閑得慌,則讓你將溝塘里的淤泥撈上來用之肥田,反正不能讓你息着,怎麼折騰怎麼來。
所以魯迅說,中國人最容易變成奴隸。
這話說得有些偏激,但站在後來人的角度,李默看着現在種種的怪狀,覺得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