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假如世界拋棄了我

第十二章 假如世界拋棄了我

不知是否還記得,我之前三番兩次說過,我不怕鬼——這種自欺欺人的鬼話。鬼話雖然是鬼話,但絕對不是騙人的謠言。

大概就算記得那些發言,也肯定是飽含鄙視的目光,看着宛如小丑般說謊的我吧?看着我口出狂言卻,像馬戲團里撇腳的小丑那樣自吹自擂,卻下一刻被突然出現的鬼嚇得屁滾尿流,像出拙劣的獨白話劇,用低級的笑話博人一笑。

但實際上,我嘴裏說的每個單詞都童叟無欺,絕對不打誑語,我對鬼這種存在絕對不存在絲毫的敬畏之心,或者說完全不放在心上,

話說,有哪個對鬼心生恐懼的傢伙,能和我一樣,在整個公交車事件中,全程都在無所事事的打醬油呢?

沒有吧?

難道還沒有發現嗎?除開一開始我有過出場,後來基本上都只是在一邊冷靜的旁白解說——像個局外人。

說起來,相較於鬼來說,我害怕的其實是‘未知’這個概念。

因為未知所以不可知,因為不可知所以害怕

鬼就是不可知中的一種現象,和黑暗死亡處於同一個領域。不知道才會害怕,知道了就無所畏懼,人類難道不就是這樣的生物嘛。

就拿‘鬼’來作例子——在黑暗裏完全無法感測的鬼,在白天光天化日下肉眼可見的鬼。

作為人來說,更害怕的是哪一種呢?

不問可知,暴露出來眾目睽睽下的鬼絕對不是可以去恐懼的對象,不如說,鬼還會掉過頭來害怕人也不定。

因為是在看不見的情況下,屬於‘未知’的領域中,鬼作為鬼才是可怕的存在。而處在可知範疇內的鬼——看得見的鬼,知道它能力和弱點,同樣是鬼,卻除了讓人感到莫名其妙,就沒有其他能力了吧?

不管你們是不是這樣認為,反正對我來說,就是這樣。

所以我廢話連篇了這麼久,其實就只是想巧妙的解釋我之前被嚇到差點失禁的滑稽表演——說是掩蓋真相混淆視聽也不錯。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被我說服,但是,我不怕鬼,這絕對是很認真的一個命題。

所以說,我會像現在這樣提起女鬼小姐的後頸脖——像提起一隻撒嬌貓咪那樣的提起女鬼,也不會覺得有什麼好疑惑了的吧?

如同家裏貓咪被主人提起後頸脖,女鬼被我用手提起來了。

想要崇拜的話,就儘管沖我來好了。

女鬼小姐被我提到眼前——如同寵物貓面對它的主人,我和她面對面,就是眼睛對着眼睛的那種姿勢,她醜陋的六隻眼睛除了疑惑就是迷茫,現在發生的事情足以讓她否定自己存在的價值,完全搞不清楚情況究竟發生了什麼樣轉變。

是足以改變世界的超級巨大的變化喲——我很想這樣提醒她。

因為女鬼小姐自從我一腳把諫山的頭踩碎之後,便完全摸不着頭腦,像一頭撞進迷宮的蒼蠅,四處亂飛嗡嗡叫個不停,可惜就是不知道出去的方法。

一臉懵逼,能想到的詞,只有這一個。

如果說還有比女鬼小姐更困惑,更一無所知的存在的話,應該就是躺在地上腦漿四濺的諫山青河先生了。

他鐵定比女鬼小姐迷茫程度更深一些,應該說已經到根本不可能弄明白髮生什麼事情的地步,畢竟…他的腦袋都被我踩成了漿糊。

真是可悲,明明是作為保護我的保護者,卻被我從後面會心一擊,這種喜聞樂見的橋段,簡直喪心病狂。

其實,我是因為諫山先生太過痛苦與絕望,所以才像介錯人那樣幫他結束苦難和折磨,畢竟已經是那樣的身體了,即使救治及時也多半全身不遂,比起痛苦的枉度餘生身來說,相信諫山先生肯定會明智的同意我免費送他度過三途川。

——這種話,有人願意相信嗎?

話說,這根本就不是願不願意的事情吧,這明顯就是十成十的謊言。

那麼,到這裏了,我的本性幾乎也暴露無遺,所以我透露出的信息中多少是真心誠意,又有多少是故弄玄虛,老實說,我自己大概都不清楚——實際上這句話也是假的。

事情貌似告一段落,車上的人也全部死光,司機先生,老太太,山田君,幸海小姐,最後還有陰陽師諫山青河,全部都命喪黃泉魂歸離恨。

連作為罪魁禍首鬼物,女鬼小姐也被我輕而易舉收入囊中,而她即將自吞苦果,因為女鬼小姐的處理方式我已經想好,就在剛才。

對於即使被提在手裏仍然不忘對我齜牙咧嘴,手舞足蹈的妄圖反抗的女鬼小姐,既然不能和平交流,那麼就先讓她反省反省。

我愉悅的決定把她塞進手機作為標本——就像小孩子抓到稀有的獨角仙會裝進透明的玻璃罐子裏欣賞,我也決定把女鬼小姐塞進智能手機。

當然,我說的塞並不含有物理層面的蘊意,與其說是塞,不如說是封印。

我決定將女鬼封印進手機,做成一個APP,類似桌面精靈的APP,三頭身的女鬼桌面精靈,聽上去就很值得期待。

就是這麼回事兒。

那麼應該怎麼把她塞進去呢?形象點說,就是灌臘腸,接近三米長的巨大女鬼最後被擠成醬汁一樣塞進了手機裏面,還好作為材料的是鬼這種不可名狀的東西,不然我還想不出這樣天才的好點子。

看上去似乎有點殘忍血腥,但想要投訴什麼的還是免了,因為我就是這樣冷酷無情的人。

接下來,該怎麼辦才好,這一車的血和屍體。

我作為午夜公交車事件的唯一倖存者而存在,是不是太麻煩了點?因為是唯一的活下來的存在,無論如何也會被愛管閑事的警察先生逮到警察局去的吧。

雖然,從根本上來說,我也的確算是一個兇手,畢竟可憐的諫山先生是被我親腳踩死,被抓進派出所絕對不算冤假錯案。

可惜,我打算死不認罪。

那麼這樣一來,矛盾就出現了,我拿什麼解釋,為什麼我會在一場死了五個人的特大凶殺案件中,作為唯一生還者倖存下來?

兇手是誰?兇手在哪兒?怎麼樣行兇?

雖然這些問題我都能對答如流,可是——兇惡的女鬼殺殘忍的咒殺了車上五個人,而英勇無畏的我捉住了惡鬼並把她變成了手機APP…這種話講出來真的會有正常人會毫不猶豫的相信嗎?

這種鬼話你去騙鬼,鬼都不信!——警察先生肯定會這樣認真的回復我。

不管怎麼想,我都和兇手脫不了干係,這樣一來,普通高中生的普通生活就要和我揮手道別了。

乾脆,復活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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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零開始的高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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