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1章 何謂律法

第4881章 何謂律法

對於李承乾在面對宗室內部極有可能爆發的叛亂所表現出來的優柔寡斷,朝堂之上不少重臣都不以為然、甚至有所不滿,為了所謂的威望、名譽便對反跡昭彰的賊人一再縱容簡直是極其愚蠢的行為,皇帝君臨天下,所謂的“仁德”不過是掩人耳目的工具而已,真正的執政核心乃是“王霸之道”,該下手時就下手,豈能一退再退、姑息隱忍?

如此非但不會感化逆賊,反而使其得寸進尺……

可李承乾卻堅持認為那些逆賊成不了大事,不願背負“屠戮宗室”之罵名對那些人下手。

李元嘉覺得此舉簡直就是玩火,畢竟只有千日做賊、何來千日防賊?

稍有疏忽,就將墜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待到王德親自奉茶,李承乾將其斥退喝了口茶水,微笑着道:“叔王憂心於朕,朕心中感激,不過倒也不必這般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罷了,朕有四衛在手長安城裏裡外外固若金湯,何懼之有?”

李元嘉急道:“這不是是否有把握的問題,眼下明知那些人即將行不臣之舉,何以無動於衷、一再縱容?陛下乃萬金之軀,絕不容許承受一絲半點的風險。”

他明白李承乾之所以不願背負“屠戮宗室”這個罵名之本意,對於一個自幼金典冊封為皇太子、但在其後的歲月里一再被質疑、被攻訐、甚至幾度險些因能力不足而遭廢黜的皇帝心裏,極度需要得到世人之認可。

在他看來李承乾並無充沛之精力、堅韌之意志,卻在平素表現出夙興夜寐、勤政愛民之品質,正是因為逼迫自己去做得更好、得到更多人之認可,能夠被世人贊一句“中上之姿”,以之證明當初李二陛下意欲將他廢黜是錯的。

就好像當年李二陛下發動玄武門之變登上帝位之後嚴格要求自己獲取天下人之認可一樣……

但是為了獲取認可而將自己陷入巨大危險之中,李元嘉覺得這就是走火入魔、進入極端。

李承乾沉默少頃,卻依舊不為所動,而是嘆氣道:“當年玄武門之變前後,先帝對於宗室是有愧的,那麼多追隨高祖皇帝打下大唐江山功勛赫赫的宗室子弟要麼身首異處、闔家滅絕,要麼交卸印綬、投閑置散……這麼多年過去了,當年的功過是非雖然早已如塵煙散盡,但遺留下來的瘡疤卻歷歷在目,朕不是太宗皇帝,沒有太宗皇帝的堂皇霸氣,惟願宗室一體、天下一家,輝煌永續、江山永固。”

李元嘉瞠目結舌,這話什麼意思?

你是在質疑太宗皇帝當年玄武門之變以後對宗室、勛貴的清洗嗎?

可事實上古往今來的兵變事件之中,玄武門之變已經算是最為寬厚、縱容的了,除去一小部分直接參与兵變的宗室、勛貴之外,其餘明裡暗裏支持隱太子之人大多得到赦免並且予以重用,史書之上對於太宗皇帝的評價斷然少不了“胸襟如海、氣吞山河”這樣一個評價。

可即便已經做得如此寬容大量,還要去質疑其屠戮宗室嗎?

退一萬步講,即便整個天下都質疑太宗皇帝弒殺隱太子、齊王闔家上下,並且逼迫高祖皇帝禪位,你李承乾作為最大的既得利益者,豈有你站出來質疑的道理?

就只是為了顯示你比太宗皇帝更為仁慈、更加寬厚嗎?

李元嘉急忙道:“陛下豈可如此?太宗皇帝殯天之日,無論謚號、廟號都已對其一生功績蓋棺定論,其中固然有一些瑕疵,可太宗皇帝生前便叮囑臣屬不必諱言更不必粉過飾非,他老人家一世英雄、功蓋千古,些許瑕疵非但不能遮掩光彩耀目之功勛,反而更能體會出幾分俠義之氣!當時為尊上謚號、廟號,朝野上下無一人反對、質疑,天下咸服!”

天下人明知太宗皇帝殺兄弒弟、逼父退位等等劣跡,卻依舊因為其巨大的功勛給予諒解,認為其一生功績足矣角逐“千古一帝”之蓋世殊勛,你身為人子怎能首倡質疑呢?

就算你再是希望獲取世人之認可,可不能踩着太宗皇帝的威名成為你的踏腳石啊……

李承乾面容嚴肅,正色道:“身為人子,沒有人比我更敬仰太宗皇帝之豐功偉績,可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太宗皇帝當年剿滅叛亂之後斬盡殺絕,有違天和、過於殘暴,這是世人所公認!如今只不過是有人心存不軌而已,反跡未顯、噁心為彰,我又怎能以莫須有之借口狠下殺手?此之為不仁不義也,我不屑為之。”

“陛下可曾研讀《大唐律》?”

“這是自然。”

“那陛下可還記得《大唐律》中關於‘謀反’之判斷、刑罰?”

李承乾怫然不悅,他覺得李元嘉這是在譏諷他‘不學無術’,沉着臉道:“謀反者處以極刑,闔家連坐,子十六歲以上者,絞;母女、妻妾流放三千里……然則當年玄武門之變以後,東宮、齊王府中子嗣無論年歲一併絞殺,唯女得以倖免,所以並不符合律法。”

李元嘉無語:“陛下明鑒,《大唐律》乃長孫無忌、房玄齡、杜如晦等人勘定,在貞觀朝實施,您口中的玄武門之變發生於武德九年,豈能以貞觀朝之律法去判決武德朝之案件?反之,現在那些人試圖顛覆皇權才適用於《大唐律》!‘謀反’乃十惡之一,屬於不赦之列,《大唐律》中對‘謀反’之規定為‘謀危社稷’,即所有策劃動搖皇權統治之言行,皆在其列。”

皇權時代,對於“謀反”極其重視、不可容忍,所以其定罪之範圍極寬。

“已行即罪、不必有害,出言即罪、不必有行,但謀即罪、不必有言行。”

並且“一人即可稱謀、不必二人或多人。”

只要施行,不論有害無害即有罪,只要說出來不必施行也構成“謀反”罪,而且不必多人合謀,只要一個人即可稱“謀”。

他覺得陛下現在有些走火入魔,甚至不惜“踩踏”太宗皇帝之威名來博取世人之認可,所以他不從這裏反駁李承乾,而是咬定了李神符等人之言行已經屬於“謀反”,根本不必等其露出反跡再予以制裁,而是應當行雷霆手段、防患於未然。

既然律法已經規定了何謂“謀反”,只需三法司共同審理,待到認定李神符等人之罪責即可出手,如此有法可依、天下咸服,最是穩妥。

然而出乎他的預料,李承乾搖搖頭,嘆氣道:“當初《大唐律》之勘定乃天下名士共同參與,公正嚴明、堂皇氣魄,然則時移世易,當年之條款放到現在已經顯得過於嚴苛。那時候天下不靖、政權不穩,自然需要嚴苛律法維繫統治,亂世當用重典嘛。可現在河清海晏、天下歸一,需要的卻是相對仁慈、寬厚之律法確保社會發展,譬如‘謀反’大罪之界定,應當視其確切之動作而定,而不是之私下裏談論幾句便‘因言獲罪’。”

李元嘉:“……”

您不僅質疑太宗皇帝之功績,甚至還想更改《大唐律》?!

您還真以為九五至尊、君臨天下就可以手執日月、為所欲為了?

您是不是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有什麼誤解?

真以為當了皇帝,世人皆要奉你為尊、對你之言行奉為圭臬無有違逆啊!

“陛下,律法乃帝國運轉之根基、世人行事之準則,固然需要與時俱進卻也不能輕易更改,否則將天下大亂矣!”

這皇帝為何如此天真?

真的以為律法所倡導的是公平正義?

屁!

律法之所以存在,其本意並非是公平正義,而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如此而已!

當統治階級需要正義公平來體現統治階級之正確,那麼律法所體現的便是公平正義。

當統治階級需要維繫自己之統治,那麼律法就是為了統治而衍生出來的武器!

這是每一個統治階級都應當了如指掌的問題,怎地到了陛下這邊卻出現了認知偏差?

當年東宮匯聚了貞觀一朝幾乎所有的名士、大儒,到底教給了李承乾什麼?

貞觀一朝的長子嫡孫、皇位無可爭議的繼承人,不僅差一點連鐵板釘釘的皇位傳承給丟掉,甚至就連統治者應該具備的最基本認知都出現偏差……

李元嘉只得勸諫道:“茲事體大,縱然陛下九五至尊亦不能一言而決,應當從長計議,但是眼下李神符等人反跡昭彰、不能縱容,陛下應該當機立斷、剪除隱患,避免江山社稷陷入動蕩之風險。”

這回李承乾沒有多說什麼,點點頭道:“韓王殿下之言,朕已了解,會派遣‘百騎司’盯着他的,稍有異動便緝捕捉拿,絕不會任由其禍亂朝綱、顛覆皇權。”

李元嘉無奈,雖然陛下沒有再說什麼“寬容”“仁厚”“不能因言獲罪”之類的蠢話,但依舊優柔寡斷,令他心生不滿。

自己的分量還是欠缺了一些,或許應當讓房俊前來勸諫一番才行,以房俊之資歷、地位、脾性,如若李承乾依舊說著這番蠢話,想必會被房俊當面怒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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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唐錦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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