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44+45
這章是防盜章哦,如果你買了,那也沒事哈,因為我明天晚上八點會把這章替換成正常正文
晉江有規定,作者要修改VIP章節的話,那麼修改後的字數,一定要比修改前的字數多
也就是說,之後我把防盜章替換成正文的時候,字數只會多不會少,所以誤訂防盜章的話,也不會有任何損失哈
來,讓我親一親抱一抱揉一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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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困境
一個經典的囚徒困境描述如下: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有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選擇: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相關術語稱“背叛”對方)或是保持沉默(相關術語稱“合作”)。
若一人選擇背叛,而對方選合作,則此人將即時獲釋,合作者將判監10年。若二人都選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若二人都互相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2年。
如果你是其中之一,只考慮盡量使自己服刑年份最小化的話,你會怎麼選?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會選擇“背叛”,確實有太多理由讓人選擇背叛了,比如有人堅信對方會背叛你,而你不願意選擇合作而服刑10年,所以你選擇背叛而服刑2年。
他的理由對他來說已經很充分了,但是我們還需要考慮另一種情況,就是乙堅信甲不會背叛他,那麼乙應該選擇什麼?乙還是應該選擇背叛,因為乙選擇背叛就能立即獲釋,而乙選擇合作還需要服刑半年。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甲作何選擇,對乙來說選擇背叛總是優於選擇合作,那麼我們稱背叛是乙的“優勢策略”。
無論是實驗的事實還是簡單的分析,都告訴我們背叛是每個人的最佳選擇。所以最終兩個人都會選擇背叛,而同服刑2年,這就是囚徒困境的結果。
既然每個人都作了對自己而言的最優選擇,為什麼這仍是一個困境?答案之一是“總收益”下降了。把兩個人的服刑年數之和相加,你會發現這並非是這兩人團體的最佳選擇,因為從總刑期來看,共同合作的總刑期1年要優於共同背叛的總刑期4年。相信你已經發現在這裏服刑年份的絕對大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相對大小。如果刑期的相對大小不作改變,背叛仍是“優勢策略”,那麼最終雙方還是會選擇背叛。
困境的另外一層意思是,如果我們允許犯人事先溝通協商,或是把兩人放在同一間屋子裏讓他們一起回答,或是讓一個人先聽到另一個人的回答,這會改變最終的結果嗎?答案是否定的,在囚徒困境中人們無法通過溝通來達成團體最優,因為這與信任無關——無論你有多大的信念認為對方會選擇什麼,你選擇背叛總能得到更多的好處。
現在讓我們做一些小小的改變,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什麼是囚徒困境。如果我們把共同合作的服刑年份也改為兩人同服刑2年,結果會怎樣?儘管背叛仍然是優勢策略,但是因為共同合作與共同總收益相同,所以最後的均衡並沒有造成無謂的損失,嚴格來說這就不能再被稱為“囚徒困境”了。再設想一下,如果出現一人背叛,而另一人合作的情形時,背叛方仍然需要服刑一年,那麼此時背叛就不再是優勢策略了,你的選擇將會取決於你對對方信任程度的考量,如果你堅信對方會合作,那你最好也選擇合作而獲刑半年,而不是選擇背叛而獲刑1年。此時溝通將會變得有效,努力讓對方相信你更關注在對方選擇合作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的而得到半年刑期要優於比選擇背叛而得到的1年刑期,而不是去關注於在對方背叛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得到的10年刑期要劣於選擇背叛的2年刑期。不論是何種改變,囚徒困境都不再是囚徒困境。
儘管這只是一個模型,而且略微的修改都將改變整個博弈的性質,現實中仍有許多囚徒困境的例子:
在一個合作項目中,大家都想偷懶而指望着自己從別人的勞動中獲得好處;在自行車賽中,大家都不想在比賽前期處於領先位置來承擔風力,因而一開始的整體速度很慢,而到了中後期,如果一旦有人試圖長期佔據領先位置,那麼其它選手以及整個隊伍就會共同背叛,大幅追趕。
企業之間的價格戰,每個企業都希望降低價格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企業投放廣告也是囚徒困境的結果,如果別人投放了大量的廣告那你最好也跟着投放來避免市場被別人搶去,而如果別人不投放廣告,那你還是應該投放廣告來佔有市場。
由於我們已經注意到通過增加溝通來建立信任並不能改善結果,那麼有哪些改善總收益的方式呢?
最常用的是建立起帶有強制性的協約,規定對背叛行為的懲罰,或是把單次博弈變為多次博弈,再或是通過教育手段來改變人們的思想。有時這些方法會很有效,但有時只能維持一段時間,當雙方都為共同背叛而付出代價時,也許他們會考慮重新制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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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重複內容
囚徒困境
一個經典的囚徒困境描述如下: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有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選擇: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相關術語稱“背叛”對方)或是保持沉默(相關術語稱“合作”)。
若一人選擇背叛,而對方選合作,則此人將即時獲釋,合作者將判監10年。若二人都選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若二人都互相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2年。
如果你是其中之一,只考慮盡量使自己服刑年份最小化的話,你會怎麼選?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會選擇“背叛”,確實有太多理由讓人選擇背叛了,比如有人堅信對方會背叛你,而你不願意選擇合作而服刑10年,所以你選擇背叛而服刑2年。
他的理由對他來說已經很充分了,但是我們還需要考慮另一種情況,就是乙堅信甲不會背叛他,那麼乙應該選擇什麼?乙還是應該選擇背叛,因為乙選擇背叛就能立即獲釋,而乙選擇合作還需要服刑半年。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甲作何選擇,對乙來說選擇背叛總是優於選擇合作,那麼我們稱背叛是乙的“優勢策略”。
無論是實驗的事實還是簡單的分析,都告訴我們背叛是每個人的最佳選擇。所以最終兩個人都會選擇背叛,而同服刑2年,這就是囚徒困境的結果。
既然每個人都作了對自己而言的最優選擇,為什麼這仍是一個困境?答案之一是“總收益”下降了。把兩個人的服刑年數之和相加,你會發現這並非是這兩人團體的最佳選擇,因為從總刑期來看,共同合作的總刑期1年要優於共同背叛的總刑期4年。相信你已經發現在這裏服刑年份的絕對大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相對大小。如果刑期的相對大小不作改變,背叛仍是“優勢策略”,那麼最終雙方還是會選擇背叛。
困境的另外一層意思是,如果我們允許犯人事先溝通協商,或是把兩人放在同一間屋子裏讓他們一起回答,或是讓一個人先聽到另一個人的回答,這會改變最終的結果嗎?答案是否定的,在囚徒困境中人們無法通過溝通來達成團體最優,因為這與信任無關——無論你有多大的信念認為對方會選擇什麼,你選擇背叛總能得到更多的好處。
現在讓我們做一些小小的改變,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什麼是囚徒困境。如果我們把共同合作的服刑年份也改為兩人同服刑2年,結果會怎樣?儘管背叛仍然是優勢策略,但是因為共同合作與共同總收益相同,所以最後的均衡並沒有造成無謂的損失,嚴格來說這就不能再被稱為“囚徒困境”了。再設想一下,如果出現一人背叛,而另一人合作的情形時,背叛方仍然需要服刑一年,那麼此時背叛就不再是優勢策略了,你的選擇將會取決於你對對方信任程度的考量,如果你堅信對方會合作,那你最好也選擇合作而獲刑半年,而不是選擇背叛而獲刑1年。此時溝通將會變得有效,努力讓對方相信你更關注在對方選擇合作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的而得到半年刑期要優於比選擇背叛而得到的1年刑期,而不是去關注於在對方背叛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得到的10年刑期要劣於選擇背叛的2年刑期。不論是何種改變,囚徒困境都不再是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
一個經典的囚徒困境描述如下: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有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選擇: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相關術語稱“背叛”對方)或是保持沉默(相關術語稱“合作”)。
若一人選擇背叛,而對方選合作,則此人將即時獲釋,合作者將判監10年。若二人都選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若二人都互相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2年。
如果你是其中之一,只考慮盡量使自己服刑年份最小化的話,你會怎麼選?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會選擇“背叛”,確實有太多理由讓人選擇背叛了,比如有人堅信對方會背叛你,而你不願意選擇合作而服刑10年,所以你選擇背叛而服刑2年。
他的理由對他來說已經很充分了,但是我們還需要考慮另一種情況,就是乙堅信甲不會背叛他,那麼乙應該選擇什麼?乙還是應該選擇背叛,因為乙選擇背叛就能立即獲釋,而乙選擇合作還需要服刑半年。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甲作何選擇,對乙來說選擇背叛總是優於選擇合作,那麼我們稱背叛是乙的“優勢策略”。
無論是實驗的事實還是簡單的分析,都告訴我們背叛是每個人的最佳選擇。所以最終兩個人都會選擇背叛,而同服刑2年,這就是囚徒困境的結果。
既然每個人都作了對自己而言的最優選擇,為什麼這仍是一個困境?答案之一是“總收益”下降了。把兩個人的服刑年數之和相加,你會發現這並非是這兩人團體的最佳選擇,因為從總刑期來看,共同合作的總刑期1年要優於共同背叛的總刑期4年。相信你已經發現在這裏服刑年份的絕對大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相對大小。如果刑期的相對大小不作改變,背叛仍是“優勢策略”,那麼最終雙方還是會選擇背叛。
困境的另外一層意思是,如果我們允許犯人事先溝通協商,或是把兩人放在同一間屋子裏讓他們一起回答,或是讓一個人先聽到另一個人的回答,這會改變最終的結果嗎?答案是否定的,在囚徒困境中人們無法通過溝通來達成團體最優,因為這與信任無關——無論你有多大的信念認為對方會選擇什麼,你選擇背叛總能得到更多的好處。
現在讓我們做一些小小的改變,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什麼是囚徒困境。如果我們把共同合作的服刑年份也改為兩人同服刑2年,結果會怎樣?儘管背叛仍然是優勢策略,但是因為共同合作與共同總收益相同,所以最後的均衡並沒有造成無謂的損失,嚴格來說這就不能再被稱為“囚徒困境”了。再設想一下,如果出現一人背叛,而另一人合作的情形時,背叛方仍然需要服刑一年,那麼此時背叛就不再是優勢策略了,你的選擇將會取決於你對對方信任程度的考量,如果你堅信對方會合作,那你最好也選擇合作而獲刑半年,而不是選擇背叛而獲刑1年。此時溝通將會變得有效,努力讓對方相信你更關注在對方選擇合作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的而得到半年刑期要優於比選擇背叛而得到的1年刑期,而不是去關注於在對方背叛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得到的10年刑期要劣於選擇背叛的2年刑期。不論是何種改變,囚徒困境都不再是囚徒困境。
儘管這只是一個模型,而且略微的修改都將改變整個博弈的性質,現實中仍有許多囚徒困境的例子:
在一個合作項目中,大家都想偷懶而指望着自己從別人的勞動中獲得好處;在自行車賽中,大家都不想在比賽前期處於領先位置來承擔風力,因而一開始的整體速度很慢,而到了中後期,如果一旦有人試圖長期佔據領先位置,那麼其它選手以及整個隊伍就會共同背叛,大幅追趕。
企業之間的價格戰,每個企業都希望降低價格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企業投放廣告也是囚徒困境的結果,如果別人投放了大量的廣告那你最好也跟着投放來避免市場被別人搶去,而如果別人不投放廣告,那你還是應該投放廣告來佔有市場。
由於我們已經注意到通過增加溝通來建立信任並不能改善結果,那麼有哪些改善總收益的方式呢?
最常用的是建立起帶有強制性的協約,規定對背叛行為的懲罰,或是把單次博弈變為多次博弈,再或是通過教育手段來改變人們的思想。有時這些方法會很有效,但有時只能維持一段時間,當雙方都為共同背叛而付出代價時,也許他們會考慮重新制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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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重複內容
囚徒困境
一個經典的囚徒困境描述如下: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有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選擇: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相關術語稱“背叛”對方)或是保持沉默(相關術語稱“合作”)。
若一人選擇背叛,而對方選合作,則此人將即時獲釋,合作者將判監10年。若二人都選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若二人都互相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2年。
如果你是其中之一,只考慮盡量使自己服刑年份最小化的話,你會怎麼選?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會選擇“背叛”,確實有太多理由讓人選擇背叛了,比如有人堅信對方會背叛你,而你不願意選擇合作而服刑10年,所以你選擇背叛而服刑2年。
他的理由對他來說已經很充分了,但是我們還需要考慮另一種情況,就是乙堅信甲不會背叛他,那麼乙應該選擇什麼?乙還是應該選擇背叛,因為乙選擇背叛就能立即獲釋,而乙選擇合作還需要服刑半年。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甲作何選擇,對乙來說選擇背叛總是優於選擇合作,那麼我們稱背叛是乙的“優勢策略”。
無論是實驗的事實還是簡單的分析,都告訴我們背叛是每個人的最佳選擇。所以最終兩個人都會選擇背叛,而同服刑2年,這就是囚徒困境的結果。
既然每個人都作了對自己而言的最優選擇,為什麼這仍是一個困境?答案之一是“總收益”下降了。把兩個人的服刑年數之和相加,你會發現這並非是這兩人團體的最佳選擇,因為從總刑期來看,共同合作的總刑期1年要優於共同背叛的總刑期4年。相信你已經發現在這裏服刑年份的絕對大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相對大小。如果刑期的相對大小不作改變,背叛仍是“優勢策略”,那麼最終雙方還是會選擇背叛。
困境的另外一層意思是,如果我們允許犯人事先溝通協商,或是把兩人放在同一間屋子裏讓他們一起回答,或是讓一個人先聽到另一個人的回答,這會改變最終的結果嗎?答案是否定的,在囚徒困境中人們無法通過溝通來達成團體最優,因為這與信任無關——無論你有多大的信念認為對方會選擇什麼,你選擇背叛總能得到更多的好處。
現在讓我們做一些小小的改變,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什麼是囚徒困境。如果我們把共同合作的服刑年份也改為兩人同服刑2年,結果會怎樣?儘管背叛仍然是優勢策略,但是因為共同合作與共同總收益相同,所以最後的均衡並沒有造成無謂的損失,嚴格來說這就不能再被稱為“囚徒困境”了。再設想一下,如果出現一人背叛,而另一人合作的情形時,背叛方仍然需要服刑一年,那麼此時背叛就不再是優勢策略了,你的選擇將會取決於你對對方信任程度的考量,如果你堅信對方會合作,那你最好也選擇合作而獲刑半年,而不是選擇背叛而獲刑1年。此時溝通將會變得有效,努力讓對方相信你更關注在對方選擇合作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的而得到半年刑期要優於比選擇背叛而得到的1年刑期,而不是去關注於在對方背叛的情況下,你選擇合作得到的10年刑期要劣於選擇背叛的2年刑期。不論是何種改變,囚徒困境都不再是囚徒困境。
現在讓我們做一些小小的改變,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什麼是囚徒困境。如果我們把共同合作的服刑年份也改為兩人同服刑2年,結果會怎樣?儘管背叛仍然是優勢策略,但是因為共同合作與共同總收益相同,所以最後的均衡並沒有造成無謂的損失,嚴格來說這就不能再被稱為“囚徒困境”了。再設想一下,如果出現一人背叛,而另一人合作的情形時,背叛方仍然需要服刑一年,那麼此時背叛就不再是優勢策略了,你的選擇將會取決於你對對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