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封信

第四章 一封信

老爸剛剛說的信,馬小東記憶太深刻了,那是自己寫的第一封情書,沒錯,就是一個馬上就要上小學六年級的學生寫的情書,雖然已經記不清信里的內容了,可是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馬小東一輩子都沒忘,哪怕過去了十幾年。

那封情書是給他一直暗戀的女孩寫的,都說初戀最難忘,馬小東本來就是個戀舊的人,暗戀了女孩十幾年,即使後來結婚了,偶爾夢回也能記起,或許沒有忘記的不是那個女孩,只是記憶力的那段初戀。

女孩名字叫雲菲燕,家住富山南村,比馬小東小一歲,兩人是同班同學,馬小東從小學的時候就開始喜歡她,簡直就是早戀的不能再早戀了。可能也是因為在學前班蹲了兩年,馬小東心智算是班裏最成熟的,早早的就知道喜歡女孩子了。不過有時候馬小東也會懷疑是不是自己太早戀了,所以才在學前班蹲了兩年。

那時候男孩兒要是和哪個女孩走的近一點,大家就會起鬨,說你喜歡她了,要娶她做老婆啊什麼的。所以大多數初戀都是羞澀的,馬小東也一直不敢和女孩走的太近,但是他那時候不知道,全班的同學後來都知道他喜歡雲菲燕,還是後來同學們在微信群里揭露的。他才知道,原來自己的小心思早就暴露了。

這封信是馬小東經過苦苦掙扎,苦苦思索,整整籌劃了一個暑假才寫出來的,還沒鼓起勇氣送出去,結果被老爸給截獲了,當年馬小東的感覺比現在好不了多少,不過已經記不清當時是什麼感覺了,因為那時候腦子完全就是空白的。

搖頭一陣苦笑,繼續壓水,晚上吃飯的時候,老媽和大姐回來了,兩人今天也去采蘑菇了,不過和馬小東他們不一樣,大人走的比較遠,進入了深山裏,採的也就多些。

馬小東的大姐馬麗華,今年18歲,比馬小東大四歲,大姐上學的時候學習成績很好,可是那時候家裏實在太窮,每次上學的時候交學費學費都是推了又推,直到實在推不過了,或是找人借,或是打臨時工賺,才能交上。可是大姐這人是個烈性子,小的時候還好,大一點上五年級的時候,有一次老師催的緊,大姐馬麗華一氣之下不上了。

這事兒是老爸一輩子的遺憾之一,還有一件事就是大姐的婚事,那是在馬小東剛上初中的時候。老媽楊桂芝得病了,家裏沒錢治療,不得已,姐姐把自己嫁了出去,用結婚的彩禮錢,給母親治好了病。結果婚姻一直過的不太如意,後來離了婚,直到馬小東重生之前大姐馬麗華也沒有再婚。

這輩子重生了,雖然沒辦法繼續讓姐姐上學了,可是對於大姐的婚姻,說什麼也不能那麼草率了。還有母親的病,其實現在就有了癥狀,只是沒有當一回事兒,要是早早的吃藥治療,也不至於累的病倒不起。

馬小東和母親還有姐姐馬麗華在院子裏摘蘑菇,老爸在屋裏做飯,累了一天的大姐可能是餓了,衝著屋裏忙乎的老爸就喊道:“爸,晚上吃啥飯啊?”

“燉豆角,馬上就好了。”

聞着屋裏飄出來的香味兒,馬小東想起來了,那時候家裏燉豆角是沒有肉的,肉那麼貴,一年吃不上幾次,只有逢年過節,才能大快朵頤一番。

平時燉豆角都是用葷油,也就是豬的肥肉焅下來的油,油里會留下一些豬油渣,燉菜的時候放里,就算是肉了,即使是這樣的菜,也不經常吃,平時吃的都是家裏種的素材或者山上採的野菜。

晚上一家人吃完飯,坐在炕上看電視,電視是14寸黑白的電視,什麼牌子的馬小東不記得了。只知道這台電視要是沒有意外的話,還會陪伴自己一家三年,知道三年後,自己家才會換了一台21寸的彩色電視機。

一邊看着電視,一家人說著話,馬小東慶幸,老爸沒有把自己的糗事說出來,要不然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勇氣繼續在這個家裏睡覺了。

“洪國,小東明天就開學了,前兩天採的蘑菇也晾好了,你明天去鎮上賣了,把孩子湊學費湊出來。”老媽楊桂芝看着一集電視劇完事兒,對着旁邊的馬洪國交代到。馬小東這時候上學的條件就好很多了,至少湊學費沒什麼問題,要是前些年,你就是有再多的蘑菇,也賣不出去,大家一樣窮,誰買你的蘑菇啊。

馬洪國猶豫了一下,這種拋頭露面做小買賣的事情,他感覺有點那為情,不過這是為了孩子的學費,再難為情也得去,總比去借錢看人臉色強,於是點點頭,應了下來。

看見老爸為難的樣子,馬小東心裏有數,在這個落後的小村子裏,大多數人雖然很窮,可還是覺得做小買賣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以前賣蘑菇都是下鄉的小販來收,這次要不是因為自己的學費,老爸絕對不會拋下面子去鎮裏賣的。

看着家裏糊在牆上的報紙,幾個爸媽結婚時候做的柜子,這個家可以說的上是家徒四壁了,自己雖然這輩子想瀟瀟洒灑的重活一次,可是也不能看着家裏窮的揭不開鍋,卻視而不見,看來自己得想點辦法賺點錢了。況且老媽的病現在也需要錢來買葯,早早治療,家裏的房子也不行了,再說了,不能這輩子還讓老爸老媽繼續這麼勞累了。

可是這錢該怎麼賺呢?馬小東一時沒有頭緒,前世馬小東也看過網絡小說,各種類型的都接觸過,甚至還自己動筆寫了一次,結果高中都沒畢業的馬小東寫出來的東西當然沒什麼人看,推薦少,打賞基本沒有,上架更不用想了,支持的少,沒什麼動力,再加上寫這東西也實在需要毅力和耐心,結果自然就太監了。

記得網絡小說里重生的人一般都是寫歌或者寫小說來賺取第一桶金,小說就不用想了,雖然看過不少,可是看過幾本是爽過也就忘了,即使是記得大致的劇情,可是以自己的文筆,寫出來的東西怎麼可能有人去看?

再說寫歌,一個家裏連收音機都沒有的農村小學生去寫歌?是不是太過於引人注意了?雖然國家可能沒有龍組,但是也別當大天朝沒有FBI。

就算國家不愛搭理自己,馬小東也沒有往娛樂圈混的想法,將來進入娛樂大時代的時候,自己或許會憑藉先知先覺的機會進行點投資,可要是走上前台,天天被記者盯着過日子,包養個小蜜都跟做賊似的,那是絕對不行的,完全和自己瀟洒一回的意願背道而馳。

想想後世那些明星,自己在家裏吸D,這得是多隱秘的事情啊?這都能讓人發現了,人名群眾的力量是偉大的,要是小看了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而且娛樂圈那個地方,馬小東感覺憑藉自己的智商,估計被人賣了還得數錢呢,自己別的優點或許不明顯,但是這點自知之明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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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重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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