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3章 :我不會讀,但我會寫
五分鐘后。
他敲了敲黑板,在上面寫下一排流利的俄語。
“這段剛才見過,就請一位同學起來給大家翻譯一下吧。”
他瞄了瞄其他人,最後才定格在凌霄身上:“這位同學,好像不是我們班上的學生吧,不過既然來聽我的課了,想必對俄語十分感興趣,就你來吧。”
在眾人的目光中,凌霄站了起來:“你叫我?”
霍英東點了點頭。
凌霄理直氣壯地說道:“我……我不會。”
霍英東皺起了眉頭:“這位同學,我認識你,你叫凌霄吧。你若是對俄語一竅不通,為什麼來我的班上?或許我可以認為你這是對我的極不尊重?亦或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又想做出一些其他事情?”
轟——
教室炸開了。
“原來他就是凌霄?”
“靠,****狂魔?”
“不會吧,這傢伙不會還想調戲楚惜惜吧?”
教室里的學生,三分之二看着凌霄,三分之一卻看着楚惜惜,目光怪異。
楚惜惜皺着眉頭。
霍英東居然認識凌霄,他為什麼偏偏讓凌霄站起來解答問題?
她聞到了一股陰謀的味道。
霍英東對她有好感,她知道。
但她對這位英俊的年輕講師,從來都是敬而遠之的態度。
她極為討厭凌霄,但也不會因為霍英東幫她出氣就會感謝他。
她的生活好不容易回復安靜,凌霄也好,霍英東也好,不想讓任何人打擾。
凌霄皺起了眉頭。
霍英東對楚惜惜有好感,在整個師大都不是秘密。
他走錯了教室,本想立馬出去,在看到楚惜惜后,改變了主意……因為,他想跟她道歉。
不管她接不接受,都想跟她說一句……對不起。
而現在,霍英東把他叫起來,又是什麼意思?
將我踩在地上,來烘托自己有多麼的偉大光榮正確?
凌霄自詡脾氣不錯,可不意味着自己沒脾氣,可沒興趣當別人的墊腳石。
不過他並不打算做什麼,直接就想出教室。
“楚惜惜同學,在凌霄同學出教室前,就由你來翻譯這段話吧。”
霍英東突然說道。
楚惜惜站了起來,皺起眉頭。
課堂上,老師叫學生回答問題,天經地義。
她想了想,還是開口說道:“每個人都會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過的蘋果,有的人缺陷比較大,正是因為上帝特別喜歡他的芬芳。”
不少學生竊笑起來。
這句話本身沒什麼,但放在此處,可就有些別的意味了。
殘缺的蘋果,這不就是廢材么?
凌霄不是傻子,讀懂了霍英東的弦外之音,這傢伙是在罵自己一無是處,是個大廢物!
“好了,凌霄同學,哪怕你是‘上帝偏愛的寵兒’,也不能在老師的課堂上搗亂吧,你出去吧。”霍英東笑吟吟地說道。
在那句“上帝偏愛的寵兒”上加重了語氣。
萬惡的知識分子,罵人不吐臟。
教室里學生的目光都定格在凌霄身上。
霍英東這幾句文雅的話,近乎將凌霄釘在了恥辱柱上。
他們相信,要不了多久,這傢伙就會多些“上帝的寵兒”、“殘缺的蘋果”之類的雅號。
這世上什麼事情都可以低估,唯獨不能低估的,就是這群象牙塔里天之驕子們那顆閑得蛋疼的八卦之心。
凌霄本來已經走到了門口,聞言回過頭來。
他唇角微翹:“我確實不會讀,也不會翻譯,但我會寫。”
他徑直走向了有兩塊小黑板組成的大黑板前。
拿起粉筆,信手而書。
第一句:任何看似愚蠢的東西,它一定也有值得喝彩的地方。
第二句:假使每個人只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沒有戰爭了。
第三句:啊,我的朋友,近來我覺得活着是痛苦。我知道,我懂得太多。人不適宜嘗試善惡的知識的果子……
俄文書寫,酣暢淋漓,一氣呵成。
一眾學生傻眼了,實在想不到凌霄竟然會這麼流利的俄語板書。
書法這玩意兒其實是相通的,凌霄作為一個準語文老師,粉筆字一直不錯,那天貌似被李太白這傢伙上身後,對於書法領悟就更深了。
他雖說不懂俄語,但方才看書的時候,可是把每個字符都記得清清楚楚。
依葫蘆畫瓢,不難。
霍英東用書中的話來罵他,那他就罵回去。
以彼之道還施彼身,這道理姑蘇慕容公子懂,他凌霄其實也挺懂的。
唯有霍英東臉色鐵青。
凌霄這三句話,句句都在針對他!
第一句,是想告訴他,雖然你很厲害,得到了許多喝彩,但在我眼中,你是個愚蠢的傢伙。
為什麼愚蠢呢,第二句告訴了他。
真正有信念的男人,是不會輕易跟人挑起戰爭的,當然如果女人就是您的信念,那我沒話說。
那我的信念是什麼呢?
第三句告訴他了。
像我這麼有才華的男人,經常都為自己居然這麼有才感到痛苦,又怎麼會把你放在眼裏呢?
剛才我不想理你,不是怕你,而是不屑。因為小爺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呀盧瑟!
《戰爭與和平》,足足四十多萬字,凌霄這三句話,分別出自不同的章節,若不是對這本書爛俗於心,又怎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找出來,將他罵得啞口無言?
霍英東那張英俊的臉,在這一刻,異常精彩。
在自己最擅長的領域,被一個他完全沒有放在眼裏傢伙,羞辱得體無完膚。
這種感覺,真的一點都不好受。
楚惜惜臉露異色,實在是沒想到凌霄這傢伙,俄語竟然好到這種地步。
一個能對《戰爭與和平》爛俗於心,又能書寫出這麼流利俄文的傢伙,又怎會不會口語呢?
事實很明顯,正如這傢伙想表達的意思。
他方才根本就不想跟霍英東拼個高下,不是不能,而是不屑!
凌霄證明了自己的才華,但楚惜惜對他的感觀更差了。
她不喜歡張揚的傢伙,從來就不喜歡。
凌霄扔掉粉筆,轉頭出門。
這一幕,看在一眾學生眼裏,竟是突然覺得這為“****狂魔”,有了些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俠客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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