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你的寵物和你一樣慫

第十一章 你的寵物和你一樣慫

跟着服務員穿過五金店,沒想到後面別有洞天,一條與人齊高的漆黑通道,不知連到哪兒,約莫走了兩分鐘后,前面豁然開朗,頭頂的白熾燈閃耀,唐宋感覺這裏和外面沒什麼差別。

放眼望去,周圍全是人,整個建築面積大約有三百米左右,呈圓形,不同區域有不同的娛樂項目,唐宋還不知道鬧市還有這樣的地方。

能來這裏玩的不是亡命之徒就是達官貴人,總之,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有錢。看着他們桌子上擺放的一疊疊紙幣,少說也有好幾萬。

而且沒有一點關係根本不能來這裏,就像唐宋,他若不是因為秦老,根本不知道有這麼一個地方。

“小唐,如果有興趣可以到處看看,但記住,沒把握不要亂出手,這裏的人吃人都不吐骨頭,小心被他們騙乾淨,我先去找兩個老朋友玩玩。”其實秦老帶他來這裏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在秦老眼裏,唐宋就是那種身負絕技又深藏不漏的人,是以,他對他很放心。

唐宋微微點頭,他對賭博不是很在行,在大廳里來回走了兩圈,沒發現什麼感興趣的東西。

他不排斥賭博,但也不會嗜賭如命,在他看來,這裏的某些人精神已經不正常了。

他眼裏沒有那種興奮勁。

這裏的服務很好,酒水免費,而且休息區還有舒緩的音樂,可以放鬆人的精神。

唐宋從吧枱上拿過一杯紅酒,長這麼大,他還是第一次喝這種玩意,輕抿了一口,感覺味道怪怪的,相比起來,他還是喜歡二鍋頭那種辣口的酒,喝着爽味十足。

“他怎麼在這裏?”不遠處人群中,一打扮光鮮亮麗的女人微微側目,不經意的朝唐宋這邊瞟了一眼。

緊接着,她像是想到了什麼,嘴角勾起一抹邪意的笑容。

唐宋對這種氛圍不是很適應,渾身上下感覺不自在,他就靜靜坐在角落,也沒人搭理他。

過兩分鐘,一行五人朝他走來。

“嗨,唐宋,你也在這兒啊,上次你請我和依然去看電影,還沒來得及對你說聲謝謝呢!”

這女人就是和唐宋有過一面之緣的楊青。

“楊青?”唐宋抬起頭,眉頭微不可覺的皺了一下,他和杜依然的事情差不多鬧得滿城風雨了,他不相信楊青不知道。

現在楊青很明顯是明知故問,甚至有可能想藉機洗刷他,唐宋淡淡的回了句:“不用了。”

“不要拒人於千里之外嘛,你看有我這麼個大美女陪你喝酒,你不高興嗎?”說完,楊青舉起酒杯主動的和唐宋碰了碰。

“來來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這是唐宋,依然姐的……前男友。”楊青高聲說道,特別是提到“前男友”三個字的時候,語氣故意加重了一下。

“原來是他啊?不是說他是個窮光蛋嗎?怎麼到這兒來了?”

“他就是那個萬年千斤頂啊,我看啊,不怎麼樣嘛!”

“備胎要有備胎的覺悟,當主人什麼時候不要你了,一腳把你踢開,你就得滾得遠遠的,這種人就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唐宋臉上青筋暴露,拳頭緊捏,他現在很想揍人。

“怎麼?想動手啊,你轉過頭看看那邊,只要你敢動手,我保證,你絕對會橫着躺出去,也不打聽打聽這是什麼地方,鄉巴佬,依然姐怎麼看得上你?”說這話的是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他們這五個人中,除了楊青和另一個女人之外,其餘三個全是男的。

唐宋試了試,最終還是沒有動手。

不是他不敢,而是他不想給秦老惹麻煩,這賭場的老闆來頭很大,就是秦老也要給幾分面子。

既然不能動手,說他也說不過,唐宋站起身來,準備走人。

“站住,你這個沒卵蛋的慫貨。”

“你到底要怎樣?”唐宋回過頭來,淡淡的問道。

“和我賭一把。”

“堵什麼?”

“隨便你。”年輕人顯得很猖狂,一副不把人放在眼裏的樣子。

“今天我只帶了一隻蛐蛐。”唐宋又道。

“好,我們就比斗蟀。”年輕人自信一笑。

現在很多人都喜歡玩寵物,比如鬥雞、斗蟀之類的。剛不巧,他就喜歡斗蟀,而且他有一隻花了7萬塊錢買來的極品蟀王,現在有人撞到他的槍口子上,他怎麼能不高興?

至於唐宋,今天純粹就是來長見識的,至於賭不賭倒是其次,當然,出門的時候他把斗蟀帶上,心裏也是存了某種想法的。

賭其他的也許他不行,但是比斗蟀,他可不會怕,要知道,蟀王是什麼級別的存在,絕對能秒殺其他斗蟀好幾條街。

斗蟀不在大廳,而是另有地方,跟着服務員來到一個小隔間,碰巧的是,秦老剛好也在這兒。

此刻他正指揮着大金頭在戰場上殺敵,看局勢,大金頭佔據明顯的上風,不一會兒,大金頭就咬下了對方一條腿,以絕對的優勢取得了勝利。

“哈哈哈,承讓了,承讓了。”秦老嘴裏大笑,那表情十分得意。

沒有打擾秦老,在服務員的帶領下,唐宋和楊青幾人來到另一個比賽場。

斗蟀十分簡單,把兩隻蛐蛐放蟀盆里,然後用熱草相引,它的歷史十分古老,早在漢國年間就已經出現,這是一項十分殘酷的活動。

斗蟀基本上都是雄性,它們為保衛自己的領土或爭奪配偶權而相互撕咬。二蟲鏖戰,戰敗一方或是逃之夭夭或是退出爭鬥,當然,“戰死沙場”這種情況很少出現。

唐宋拿出蟀王,將它小心翼翼的放在盆里。

青年人從一開始就看不起唐宋,此刻唐宋拿出他的斗蟀之後,青年人就更看不起他了。

斗蟀的重量和大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斗蟀的戰鬥力,一般30mm的斗蟀才算合格,看唐宋拿出來的這隻斗蟀,剛好夠及格線,除了顏色深一點之外,別的一無是處。

再看他的那隻,好傢夥,這簡直就是一巨無霸,看體型,快接近40mm了。

這麼大的斗蟀唐宋還從沒見過,就是秦老的大金頭和這相比也差了一點。

但唐宋對蟀王很有信心。

兩隻斗蟀各守一方,呈犄角對立,青年人抬頭看了唐宋一眼,道:“別怪我沒有提醒你,我的斗蟀可是很兇殘的,你就等着替你的小寶貝收屍吧!”

“等等。”

“你還有什麼事?”

“既然是斗蟀,那賭注呢?萬一到時候你輸了怎麼辦?”唐宋自信他不會輸,所以,能贏對方一點東西,他肯定不會放棄這麼一個好機會。

青年人還沒有說話,他旁邊有一男子就迫不及待的扔一萬塊錢在桌子上。

“這是我們的賭注,小子,該你了。”

“我沒有那麼多。”

“那你有多少?”

唐宋想了想,從兜里掏出兩千塊錢,這是他來之前準備的,但現在看來,兩千塊錢還不夠在這裏打水漂花的。

“兩千就兩千。”青年人不想和唐宋扯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反正在他看來,他贏定了。

如果蟀王開足馬力,唐宋有把握在十秒鐘內幹掉對方,但他給蟀王下了一個命令,故意示敵以弱,所以,在蟀盆里,可以看到,一大一小兩隻蛐蛐正上演着追逐的遊戲。

體型小的那隻斗蟀很膽小,不敢和對方硬碰硬,一直在前面逃跑,根本不敢回頭,但後面那隻卻怎麼也追不上它,有好幾次,它差點被逮住了,不知怎麼的又逃跑了。

“你的斗蟀和你一樣慫。”從兜里拿錢的男子臉色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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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動物附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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