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他遲疑了一會才開口,「我有一段時間很叛逆,覺得這世界上就剩下我一個人。原來媽媽是騙子,爸爸根本沒有死,只是不願意承認我而已,所以我墮落了。
「十年前,我加入了飆車族,每天深夜騎着摩托車在大馬路上馳騁。」
回憶起當年的事,沈墨臉上多了些笑意,「雖然不怎麼上得了檯面,還老被警察追着跑,不過迎着風不斷加速向前狂飆的快感,確實可以令人忘記很多不高興的事。」
吳思緊緊握着他的手,眼裏有點心疼,更多的是不知道怎麼安慰他。
他拍拍她的手,笑道:「沒事,已經過去了……我就是在那時候遇上你的。」
十年前……吳思眨眨眼,她該有十五歲了,可是她對沈墨完全沒有印象,她什麼時候認識了這樣的一個人?
「呃,我們是怎麼認識的?」那時她還在學校,他卻是飆車族,兩人怎麼看都沒有交集。
「那年我十八歲,勉強高中畢業,跟着飆車族亂飆,也沒什麼打算。」當初的他渾渾噩噩地度日,始終找不到出路和方向。「有天晚上,我的剎車出問題發生了意外……」
這麼一說,吳思一下子就想起來了。
她記得那時候自己晚自習回家,在路上救了一個染金髮又打了八個耳洞的少年。
她瞠目結舌地上下打量着身邊的人,看沈墨全身上下都沒有半點跟印象中相似的地方,不能不說時間真是個奇妙的魔法,足以改變了一個人。
「我救了你,所以你打算以身相許?」她摸着下巴,雙眼亮晶晶地推測道。
一般來說都是英雄救美,自己見義勇為,怎麼說也能算得上是英雌。至於沈墨,當年穿着風衣和緊身褲,還有帥氣的皮靴,當然配得上一個美字。
他笑着搖頭,「不是,當初我其實有點討厭你。」
吳思一聽,臉皺了起來,就算是真的也不用那麼直接吧。
「你總是很熱心,我住院的時候不但天天來探望,還帶上一兩個洗好的蘋果、隔壁街的小籠包、還有少年漫畫、各式各樣的舊雜誌。」沈墨想起那時候的情景不由笑了起來,「病房裏的其他人還老支使你去裝水,去叫護理師來病房、買飯什麼的,你都沒有拒絕過。我就想,這女生真愛多管閑事。」
捏捏她氣鼓鼓的臉頰,他又說:「不過那時你帶來了一本服裝雜誌,我摔斷了腿,沒辦法動,無聊就拿筆隨意勾畫了一些簡易的服裝。你不止一次誇讚我,為了打發時間,我就讓你送來幾本服裝設計的入門書,這一看就入迷了。」
他低頭在吳思唇上親了親,聲音逐漸變得暗沉,「之後我出院又繼續進修,就這樣進入了服裝設計的世界。」
「如果不是你,我肯定繼續頹廢地過着每一天,所以一直以來都很想對你道謝。」可是這樣感激的情愫,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慢慢變了質。
尤其在看見她跟凌瑞站在一起后,便驟然間從胸口噴發而出。
「之後的事,想必你都清楚了……」
吳思沒想到胡思亂想了這麼久,居然是這麼一回事。
想到這些日子來的糾結、沉鬱以及沒完沒了的煩惱,她就覺得自己真是庸人自憂。
其實很多事,兩人如果能真心面對面地談一談,或許不會走這麼多的彎路。
說到底,她只是太在乎沈墨的感覺,對他身世的事難以啟齒,又加上她的懦弱,完全不敢直接詢問他將她從凌瑞身邊搶過來,是否真的只為了報仇?
現在看來,沈墨真的是因為喜歡她,所以才……
想起這件事,吳思皺眉了,「那麼,你究竟怎麼從凌瑞身邊把我搶過來的?」
沈墨乾咳了兩聲,「這麼久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反正你也不記得了……你扭到腰,今晚就先別洗澡,早點睡吧。」
轉移話題,又在轉移話題!吳思不高興了,「坦白從寬,不然過了今晚十二點還不說的話,那就、就……」她咬咬牙,紅着臉道:「從明天開始,一個星期都不能上我的床!」
沈墨楞了,側過頭忍不住偷笑。瞅見她紅通通的臉,想了想,還是避重就輕地道:「其實也不是什麼厲害的手段,凌瑞宣稱你是他最愛的人,於是我就稍微試探了一下。」
「試探……找了葉雅?」除了這個關聯,吳思想不到其他了。
沈墨點頭承認了,「葉雅是在工作上認識的一個平面模特兒,人很漂亮,因為不願意潛規則,一直沒有紅,在公司算是高不成低不就的。
「正好那段時間她家裏出了點事,緊急需要一大筆的錢,我正好有點盈餘就借給她了。」
「於是,葉大美人也打算以身相許?」吳思眨巴着眼,面上皮笑肉不笑的,如果他敢說,是,她一定要把他腰上的肉扭兩圈!
沈墨連忙搖頭否認,「葉雅只想幫我做事,但是那時候我還沒成立公司,一個服裝界的新人養不起專用模特兒,就拒絕了她。」
「有一晚我送葉雅回去的時候,正好碰上出來買東西的凌瑞。」他嘴角一翹,黑眸熠熠發亮,「凌瑞當時看葉雅的眼神,實在太明顯了。」
「所以你就撮合了兩人?」吳思這個好奇寶寶,完全是當作別人的故事來聽,實在聽得有滋有味。
「沒有,只是介紹他們互相認識,交換了名片而已。我也沒想到後來葉雅居然真的喜歡上凌瑞,而凌瑞又跟她……」
說到這裏,他忽然一頓,沒繼續了。
「凌學長跟她……怎麼了?」見他突然停下,吳思追問。
「沒什麼,凌瑞就經常跟葉雅出雙入對的,惹怒了你。最後你一氣之下就分手了,正好凌瑞被家裏逼着出國,你們就這樣不了了之。」沈墨淡淡地補充完,幫她掖好了被子,拍了拍,「好了,故事聽完了,睡吧。」
哪有故事聽一半的,吳思有點不願意,卻被沈墨隔着被子拍着屁股,只好乖乖地閉上眼了。
確實有點累,腰又不太舒服,她皺着眉頭很快就睡著了。
沈墨低頭看着枕在他手臂上的人兒,伸手輕輕撥去她額前的碎發。
其實有些事,他還是有所保留,沒有都說出來。
比如,他是故意將葉雅帶到凌瑞會出現的地方,他知道凌瑞每晚固定的時間都會去買啤酒。
比如,他在葉雅面前說了些凌瑞的好話,不但青年才俊,家庭背景也很好。像葉雅這樣出身普通的漂亮女孩,不免會有麻雀變鳳凰的念頭。
比如,是他以葉雅朋友的名義,帶着吳思闖入了飯店的房間,抓姦在床。
這一切的一切,他都不想讓思思知道。
他從在凌瑞身邊看見她的那一刻起,確實是處心積慮。
凌瑞出國后才零零碎碎地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所以大罵他無恥,不擇手段地從他身邊搶走了她。
四年前,思思一怒之下,答應了他的求婚。
兩年後得知了真相,對於他用這樣的手段分開了她跟凌瑞,她憤怒了,對他也極為厭惡。
她試圖偷偷聯繫凌瑞,見到的卻是他的媽媽,那位惡毒的貴婦,可想而知她遭受到什麼樣的對待,又被那女人說了什麼。
自此以後,她再沒有提起凌瑞,面上也沒了笑容。
他想讓她幸福,不希望思思這樣痛苦,可是她最想要的卻是他的放手,他的成全。
這一點,他無論如何都不能答應,於是兩個人就這樣耗着。
小齊夾在他們中間左右為難,所以習慣了有文傑陪在身邊,習慣了一個人在房間裏玩耍,不吵不鬧。因為他知道如果他吵鬧,媽咪會不高興,會討厭自己。
他對於這個孩子是愧疚的,但他所有的心力都放在思思身上,他擔心她會傷害自己,擔心她會想不開,擔心她會一聲不吭地離開……
沒想到,那一天文傑發燒,他親自送小齊去幼稚園,思思卻突然從樓梯摔下,失去了這五年來的記憶,不只忘了他們結婚後的生活,還有凌瑞……
沈墨非常慶幸,他們又有了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他最愛的那個開朗愛笑又迷糊的吳思,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邊。
他發誓,他一定會傾盡所有讓她更快樂,更幸福……
扭到腰,吳思只能卧床休息。除了去洗手間,基本上沒離開過床,不是她不想起來,而是沈墨說什麼也不讓她走動,免得讓腰傷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