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第四十一章(上)
鷹虎神
郡城東嶽廟[1],在南郭[2]。大門左右,神高丈余,俗名“鷹
虎神”,猙獰可畏。廟中道士任姓,每雞鳴,輒起焚誦[3]。有偷兒預匿
廊間,伺道士起,潛入寢室,搜括財物。奈室無長物[4],惟於薦底得錢三百
[5],納腰中,拔關而出,將登千佛山[6]。南竄許時,方至山下。見一巨丈
夫,自山上來,左臂蒼鷹[7],適與相遇。近視之,面銅青色,依稀似廟門中
所習見者。大恐,蹲伏而戰。神詫曰:“盜錢安往?”偷兒益懼,叩不已。
神揪令還,入廟,使傾所盜錢,跪守之。道士課畢[8],回顧駭愕。盜歷歷自
述。道士收其錢而遣之。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註釋】
[1]郡城,府治所在地。作者故鄉淄川清代隸濟南府,府治在歷城(今濟
南市)。東嶽廟,道教奉祀泰山神“東嶽天齊仁聖大帝”(省稱東嶽天齊大
帝或東嶽大帝)的神廟。傳說東嶽大帝掌管人間生死。舊時各地多有其廟,
又名天齊廟,每年舊曆三月二十人日為祭祀日。
[2]在南郭:據《歷城縣誌》,東嶽廟在“府城南門外”。
[3]焚誦;焚香誦經。
[4]長(zhàng漲)物:原指多餘物品,此指可偷的值錢東西。長,餘。
[5]薦底;草席下面。薦,稿薦,草席。
[6]千佛山:又名歷山,在濟南城南五里。隋開皇間因山石鐫成眾多佛像,
因名千佛山。[7]左臂蒼鷹,左臂上架着蒼鷹。臂,以臂承物。
[8]課:功課,指寺廟早晚燒香念經的例行宗教活動,即上文所說的“焚
誦”。
-----------------------Page72-----------------------
王成
王成,平原故家子[1],性最懶。生涯日落,惟剩破屋數間,與妻卧牛衣
中[2],交謫不堪[3]。時盛夏燠熱[4],村外故有周氏園,牆字盡傾,惟存一
亭;村人多寄宿其中,王亦在焉。既曉,睡者盡去;紅日三竿,王始起,逡
巡欲歸。見草際金釵一股,拾視之,鐫有細字云:“儀賓府造[5]。”王祖為
衡府儀賓[6],家中故物,多此款式,因把釵躊躇[7]。一嫗來尋釵。王雖故
貧,然性介[8],遽出授之。嫗喜,極贊盛德,曰:“釵值幾何,先夫之遺澤
也[9]。”問:“夫君伊誰?”答云:“故儀賓王柬之也。”王驚曰:“吾祖
也。何以相遇?”嫗亦驚日:“汝即王柬之之孫耶?我乃狐仙。百年前,與
君祖繾綣[10]。君祖歿,老身遂隱。過此遺釵,適入子手,非天數耶!”王
亦曾聞祖有狐妻,信其言,便邀臨顧。嫗從之。王呼妻出見,負敗絮[11],
菜色黯焉[12]。嫗嘆曰:“嘻!王柬之孫子,乃一貧至此哉!”又顧敗灶無
煙,曰:“家計若此,何以聊生[13]?”妻因細述貧狀,嗚咽飲泣。嫗以釵
授婦,使姑質錢市米,三日外請復相見。王挽留之。嫗曰:“汝一妻不能自
存活;我在,仰屋而居[14],復何裨益?”遂徑去。王為妻言其故,妻大怖。
王誦其義,使姑事之[15],妻諾。逾三日,果至。出數金,糴粟麥各石。夜
與婦共短榻。婦初懼之;然察其意殊拳拳[16],遂不之疑。
翌日,謂王曰:“孫勿情,宜操小生業,坐食烏可長也!”王告以無資。
曰:“汝祖在時,金帛憑所取;我以世外人,無需是物,故未嘗多取。積花
粉之金四十兩[17],至今猶存。久貯亦無所用,可將去悉以市葛,刻日赴都
[18],可得微息。”王從之,購五十餘端以歸[19]。嫗命趣裝,計六七日可
達燕都[20]。囑曰:“宜勤勿懶,宜急勿緩:遲之一日,悔之已晚!”王敬
諾,囊貨就路。中途遇雨,衣履浸濡。王生乎未歷風霜,委頓不堪,因暫休
旅舍。不意淙淙徹暮,檐雨如繩。過宿,濘益甚。見往來行人,踐淖沒脛
[21],心畏苦之。待至停午[22],始漸燥,而陰雲複合,雨又大作。信宿乃
行。將近京,傳聞葛價翔貴[23],心竊喜。入都,解裝客店,主人深惜其晚,
先是,南道初通,葛至絕少。貝勒府購致甚急[24],價頓昂,較常可三倍[25]。
前一日方購足,後來者井皆失望。主人以故告王。王鬱郁不得志。越日,葛
至愈多,價益下。王以無利不肯售。遲十餘日,計食耗煩多,倍益憂悶。主
人勸令賤鬻,改而他圖。從之。虧資十餘兩,悉脫去。早起,將作歸計,啟
視囊中,則金亡矣。驚告主人。主人無所為計。或勸鳴宮,責主人償。王嘆
曰:“此我數也,於主人何尤?”主人聞而德之,贈金五兩,慰之使歸。自
念無以見祖母,蹀踱內外[26],進退維谷[27]。
適見斗鶉者[28],一賭輒數千;每市一鶉,恆百錢不止。意忽動,計囊
中資,僅足販鶉,以商主人。主人亟慫之,且約假寓飲食,不取其直。王喜,
遂行。購鶉盈儋[29],復入都。主人喜,賀其速售。至夜,大雨徹曙。天明,
衢水如河,淋零猶未休也。居以待晴。連綿數日,更無休止。起視籠中,鶉
漸死。王大懼,不知計之所出。越日,死愈多;僅餘數頭,並一籠飼之;經
宿往窺,則一鶉僅存。因告主人,不覺涕墮。主人亦為扼腕[30]。王自度金
盡罔歸,但欲覓死,主人勸慰之。共往視鶉,審諦之曰:“此似英物[31]。
諸鶉之死,未必非此之斗殺之也。君暇亦無所事,請把之[32];如其良也,
賭亦可以謀生。”王如其教。既馴,主人令持向街頭,賭酒食。鶉健甚,輒
贏。主人喜,以金授王,使復與子弟決賭[33];三戰三勝。半年許,積二十
-----------------------Page73-----------------------
金。心益慰,視鶉如命。先是,大親王好鶉[34],每值上元,輒放民間把鶉
者入邸相角。主人謂王曰:“今大富宜可立致;所不可知者,在子之命矣。”
因告以故,導與俱往。囑曰:“脫敗,則喪氣出耳。倘有萬分一,鶉鬥勝,
王必欲市之,君勿應;如固強之,惟予首是瞻[35],待首肯而後應之[36]。”
王曰:“諾。”至邸,則鶉人肩摩於墀下[37]。頃之,王出御殿。左右宣言:
“有願斗者上。”即有一人把鶉,趨而進。王命放鶉,客亦放;略一騰踔[38],
客鶉已敗。王大笑。俄煩,登而敗者數人。主人曰:“可矣。”相將俱登。
王相之,曰:“睛有怒脈[39],此健羽也[40],不可輕敵。”命取鐵喙者當
之。一再騰躍,而王鶉鎩羽。更選其良,再易再敗。王急命取宮中玉鶉。片
時把出,素羽如鷺,神駿不凡。王成意餒,跪而求罷,曰:“大王之鶉,神
物也,恐傷吾禽,喪吾業矣。”王笑曰:“縱之。脫斗而死,當厚爾償。”
成乃縱之。玉鶉直奔之。而玉鶉方來,則伏如怒雞以待之;玉鶉健啄,則起
如翔鶴以擊之;進退頡頏[41],相持約一伏時[42]。玉鶉漸懈,而共怒益烈,
其斗益急。未幾,雪毛摧落,垂翅而逃。觀者千人,罔不嘆羨。王乃索取而
親把之,自嚎至爪,審周一過,問成曰:“鶉可貨否?”答云:“小人無恆
產,與相依為命,不願售也。”王曰:“賜而重值,中人之產可致。頗願之
乎?”成俯思良人。日:“本不樂置;顧大王既愛好之,苟使小人得衣食業,
又何求?”王請直,答以千金。王笑曰:“痴男子!此何珍寶,而千金直也?”
成曰:“大王不以為寶,臣以為連城之壁不過也[43]。”王曰:“如何?”
曰:“小人把向市,日得數金,易升斗粟,一家十餘食指[44],無凍餒憂,
是何寶如之?”王言:“予不相虧,便與二百金。”成搖首。又增百數。成
目視主人,主人色不動。乃曰:“承大王命,請減百價。”王曰:“休矣!
誰肯以九百易一鶉者!”成囊鶉欲行。王呼曰:“鶉人來,鶉人來!實給六
百,肯則售,否則已耳。”成又目主人,主人仍自若。成心愿盈溢,惟恐失
時,曰:“以此數售,心實怏怏;但交而不成,則獲戾滋大[45]。無已,即
如王命。”王喜,即秤付之。成囊金,拜賜而出。主人懟曰:“我言如何,
子乃急自鬻也?再少靳之[46],八百金在掌中矣。”成歸,擲金案上,請主
人自取之,主人不受。又固讓之,乃盤計飯直而受之。
王治裝歸,至家,歷述所為,出金相慶。嫗命治良田三百畝,起屋作器,
居然世家。嫗早起,使成督耕,婦督織;稍惰,輒訶之。夫婦相安,不敢有
怨詞。過三年,家益富。嫗辭欲去。夫妻共挽之,至泣下。嫗亦遂止。旭旦
候之[47],已杳矣。
異史氏曰:“富皆得於勤;此獨得於惰,亦創聞也。不知一貧徹骨,而
至性不移[48],此天所以始棄之而終憐之也。懶中豈果有富貴乎哉!”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