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搭夥
人們從很多地方可以了解末日之時世界是何種模樣,比如書籍上、電影中,然而這些,都比不上親眼所見。
行駛路線頗有些歪歪斜斜的汽車、被砸破了門的各類店鋪、生靈臉上那種倉惶而驚恐的表情……在溫暖到虛假的陽光里,這一切就像是一副奇妙的浮世繪卷,擁有妖魔般蠱惑人心的魔力。
世界如同熔爐,被放大至沸騰的情感在其中,恐懼、憤怒、凶厲……在這樣的環境裏待着,實在是很容易被感染。
用個不恰當的比喻,這是擾亂軍心。
李和光很快意識到了這一點。
即使他自己也只有二十三歲,但在社會上歷練了幾年,他自認為比沈沐沈浩兩兄弟要大得多,當仁不讓地負有照顧他們的責任和義務,於是招呼兩個孩子去停車場,暫時遠離那可以窺見街道的院牆。
彼時,沈浩剛剛對着他的褲衩擺完POSE,沈沐則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某具被幹掉的喪屍屍體——好吧,這個說法有點詭異,喪屍已經是死了,還能再死一次?算了,也找不到什麼更恰當的說法了。
總不能說超度吧。
Z市是個小地方,市級縣,騎上自行車不到一小時能圍城逛一圈,街道也不怎麼寬廣,若非前幾年汽車價格大幅度下降,沈父也絕不會買了這輛大眾的。
除了逢年過節、偶爾去不遠的地方旅遊,這車基本起不到裝逼的作用,還給家裏添上了保養的開銷,好在沈母在的醫院漲了工資,也算是收支平衡。——這漲工資和車輛陡增很有關係,看骨傷科醫生收紅包收到手軟大夥就懂了,撞斷手腳的不要太多。
這就是虛榮心啊。
待車開上路,沈沐看見路況的時候,不由扶額。
很難說這是好是壞,汽車起碼是人們有了外層防禦,不會直接被喪屍觸碰,但這樣一來路上難免會堵,堵住了豈不是個絕好的靶子?
沈沐想了想,扣了安全帶,做好隨時掙脫的準備,開始觀察和總結。
由於電視和網絡覆滅得太快,很多消息的傳遞和分享都沒有到位,只能靠別的方法取的,而目前擺在首位的,便是關於喪屍的情報。沈沐默默觀察着車旁追逐的喪屍,思索着它們的特徵和習性。
日食之前,只要是能接收到外界消息的人,都知道了有喪屍出現這個消息,信不信兩說;而喪屍會吃人、被喪屍抓到或者咬到就會感染變成其同類的說法,在小區中有實例,算是得到了驗證。
零零散散有很多細節:發燒的人有可能是感染,也有可能是即將獲得異能,不排除單純生病的可能性;喪屍會進化,動力大致有反常天象、進食影響、同類吞噬等,自然成長或者也是一種可能性,即是時間越長越強大。
這些多半是沈沐的猜測。
他的視線落在街道上的喪屍身上,觀察着對方的動作,心裏默默地思考着什麼,直到車子停下——堵車了。
“我擦!前面走不走啊!”
“沒路了,是樹!”
四周人多,喪屍也多,沒人敢下車,大夥靠着吼完成了通訊,後面的總算了解發生了什麼事:一棵大樹倒下來,攔住了路。
在往常,這算不了什麼大事,交警會處理,即使沒有交警,幾個身強力壯的男人合作便可以把樹挪開空出路來,可現在這樣的情況,下車等於喂喪屍,能怎麼辦?繞路沒可能,旁邊的都是車沒法過的小路,於是僵持住了。
比喻一下,他們就如同停在路上的罐頭,車是鐵皮,人是肉,喪屍在外面流口水,遲早忍不住撲上來。
沈浩急了:“這樣不是辦法,喪屍越聚越多了!哥,怎麼辦?”
沈沐遞過去一個空的礦泉水瓶:“別管,先試着把這個灌滿,以後洗澡就靠你了。”他慢悠悠道:“這世上的聰明人可是很多的。”
不多時,人群有了動靜,幾個男人拼殺着往這邊來,其中一人高聲喝道:“各位父老鄉親!我們卡在這裏也不是個辦法,誰車裏有男人的,還請出來幫個忙把樹搬走!我們分兩隊,一隊人在外圍警戒殺喪屍,一隊人搬樹,否則留在這裏越久越危險!”
沈沐眨了眨眼,發現自己視力進步了。
此時,他可以看見那喊話的人的長相,唔,是個還算對得起觀眾的大叔。
大叔喊了三遍,各個車裏走出來了一些人,加入了搬樹大隊,還有些車裏明明有青壯年,卻無動於衷。李和光顛了顛手裏的丁字棍:“小沐,小浩,我去幫他們殺喪屍,再打探點消息。”
“李哥小心!”
“嗯。”
車門打開又關上,沈浩念念有詞:“玉皇大帝觀世音菩薩真主阿拉上帝耶和華路西法保佑——”
“你算了吧。”沈沐打斷了他:“信仰雜成這樣還一口氣說出來,你確定能保佑?這些神非得反着實現你的願望,再幹掉你不可。”
沈浩:“……”
突然覺得挺有道理。
他想了想,另找了個話題:“哥,你說現在是不是有很多異能者了?”
“大概吧,咱們國家人這麼多。”
沈浩有點低落。
沈沐語氣平平:“不要告訴我你在做全世界只有你有異能的白日夢啊。”
沈浩:“呵呵。”
這半死不活的語氣換來的是哥哥愛的摸頭殺,頂着一層雞窩頭的沈浩翻了個白眼,就聽沈沐道:“別不服氣,你以為這是什麼好事?把你當水站養起來算好的了,直接送進研究所也不算稀奇,各大研究所估計還要搶起來,這邊一條腿那邊一個頭。”
“哥救我!”
“乖,所以別搶着出風頭,懂嗎?”
“懂。”
見弟弟乖乖點頭,沈沐心情頗好地幫他把雞窩頭理順了,轉眼又是一個萌萌噠小帥哥。好吧,對比起沈沐來,沈浩只能說可愛,明明只是一歲的差距,沈浩臉上卻有去不掉的嬰兒肥,顯得他比實際小了好幾歲,因為這個原因,他空有一顆早戀之心,卻完美地避開了早戀的機會,女生都把他當弟弟,而不是當同齡男生。
爸媽誤我!
沈小浩曾經淚流滿面地發出以上感慨,由於地點和時機的選擇錯誤,不出意料地吃了沈父沈母的男女混合雙打,彼時沈沐高冷地坐在一邊,乘着沒人和他搶電視盡情看動物世界。
現在想想,以前的那種日子,不知道多久以後才能過上呢。
沈浩嘆了口氣。
“小浩好像長大了。”歸來的李和光捏了把沈浩的臉頰,笑道:“嘆什麼氣呢?”
沈浩嚴肅道:“我在思考人生。”
“你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一個陌生的男聲笑着接道。
這是個看起來很結實的男人,年齡目測近三十,一雙眼睛看上去友好而真誠。
李和光介紹:“小沐、小浩,這是秦歌,剛才就是他組織大家搬樹的,他們一車人和我們的目的地一樣,要不要搭夥走?”
沈浩皺了皺眉,他一向對比自己帥的同性沒好感的,但也知道這不是任性的時候,於是看向了哥哥。李和光雖然詢問的是兩個人,但目光也更多地落在沈沐身上,見沈浩看他哥,更是只看沈沐了。
有意思,在這三人里,做決定的反而是個小孩嗎?
秦歌饒有興緻地觀察着。
Z市邊上有個小型空軍基地,這事很多人都知道,很多學校還組織學生去參觀過那兒的飛機,現在這裏的車隊,就有不少是往那邊去的,但秦歌的隊伍是打算通過高速去G市的。
在方才一起搬樹時,他注意到李和光話少力氣大,看起來似乎當過兵,便刻意和其搭訕,了解到對方的目的地和自己一致之後更是發出了邀請。在秦歌想來,對方的朋友應該也是部隊裏的,哪知道是這樣的兩個孩子。
稍微有點後悔呢。
不過,現在看來,好像有驚喜。
沈沐笑了笑,沒有錯過秦歌一瞬間的後悔:“我們的榮幸。”
樹被搬開,道路上的車輛陸陸續續駛離了,還剩下一輛看起來就很實用的越野車,和大眾在一起盡顯高富帥風範。
秦歌走過去打招呼,顯然,那裏面是他的隊員。
沈浩不怎麼爽快地癟了癟嘴:“這人的名字真佔便宜,秦歌,唱情歌,秦/情哥哥。”
沈沐補了一句:“顯然是在模仿我。”
兩輛車重新上路,沈浩怔了會兒,才反應過來秦歌和“親哥”的讀音相似。他不禁獻上了膝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