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
沈透走出柏思集團大門時,正好同一個人擦肩而過。
那個人微微怔了一下,轉過身時,沈透已步下台階,留給他一個美麗的身影。
是她?
葉明軒記得她。
三年前他去香港出差,要住酒店時卻發現錢包不見了。
他正發愁時,一個女孩跑過來問他,“先生,你是不是丟了錢包?”
葉明軒說:“是啊。你怎麼知道?”
那個女孩笑笑,把手中的錢包遞過去,問:“這個是你的吧?”
葉明軒一看果然是自己的錢包。
失而復得,沒有什麼比這個更讓人感到驚喜了。
“你怎麼知道這錢包是我的?”
女孩說:“這錢包里不是有你的照片嘛。”
他才想起,自己的皮夾里確實放了一張照片。
不過那照片是十年前拍的,現在比起當年,五官雖然沒有多大變化,但整個人看上去成熟了許多,想不到女孩眼力這麼好,居然能認出他來。
後來他想感謝她,可女孩什麼都沒要就走了。
當然這事只是他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他也沒刻意去記她。
也以為茫茫人海,他同女孩再遇見的機會微乎其微。
可是——
今天他卻再一次遇見了她,不過顯然女孩已經將他給忘了。
葉明軒望着那個背影凝視許久。
她來這幹嗎呢?
他想起前台接待處應該有登記記錄。
於是他踱步到接待處,敲敲辦公桌,狀似隨意地問:“小美,剛才走出去的女孩來這幹嗎?”
那位被叫做小美的前台工作人員見是帥老闆,趕忙站起身,羞答答地說:“她今天來是簽合同的。”
“簽合同?”
小美見他疑惑,獻寶似的說:“就是利景酒店的廣告合同。”
“哦——”葉明軒故意拉長了聲,瞭然地點點頭。
利景酒店是林立宵手頭上的大項目,這個他自然清楚。
不過他跟林立宵向來不對盤。
當初為了爭利景,兩人已鬧得非常不愉快。
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消息,葉明軒自然不在逗留,“那你忙吧,我先走了。”
小美戀戀不捨地說:“葉總慢走。”
葉明軒走出幾步,想了想,又轉了回來,“噯,剛才那走出去的女孩叫什麼名字?”
小美抬高眉“啊”了一聲,然後說:“那女孩叫沈透。”
心裏卻奇怪,葉副總怎麼會問一個陌生女人的名字,難道兩人有關係?
“沈透。”葉明軒輕輕念了一聲。
不錯的名字。
沈透帶着合同回到印社,卻見凌曉霧和龍明飛拿着鮮花站在門口列隊相迎。
看着他們滑稽的樣子,沈透不由好笑地問:“你們這是幹嗎?”
凌曉霧將花遞過去,“當然是歡迎我們的女神凱旋而歸啊。”
“你們真誇張。”
“應該的嘛。”
凌曉霧拿着合同端詳了好一會兒,這才說:“有這合同今年我就放心了,哪怕跑不到業務,也不怕沒飯吃了。”
沈透喝口水,從凌曉霧手中奪過合同,笑着說:“革命尚未成功,爾等還需努力。”
“切,真沒勁,就不許我高興一下嘛。”凌曉霧眼珠子一轉,想出一點子來,“噯,今天這麼開心,不如咱們晚上出去聚餐吧。你看啊,咱們印社成立以來還沒出去聚餐過呢,是吧?乘今天這麼個好日子,大家high起來啊。”
沈透想想,覺得這個提議不錯,於是就答應了。
酒店是凌曉霧訂的,吃飯唱歌一條龍服務的那種。
下了班,凌曉霧跟龍明飛先過去,沈透想忙完了手頭上的設計再過去。
可沈透這還沒忙完,凌曉霧的追命call就打來了。
“喂,沈老闆,您怎麼還不過來啊?你再不過來,我跟小龍可把菜都給吃光啦。”
沈透將手機開成免提,一邊在電腦上“噼里啪啦”地打字,一邊道:“這就好,你們等不住先吃也沒有問題,我OK。”
凌曉霧故意怪裏怪氣,“那可不行,我們吃得可是公款啊,到時你沒吃,不給報怎麼辦,快來吧。”
“行,知道了。”
沈透敲完最後一個字,保存一下文件,這才關了電腦,拎包趕赴酒店。
到了酒店,沈透走進包間,有點咋舌。
這包間實在太大了,而他們就只有三個人,有點誇張。
“我說曉霧,你還真是打着公款的晃子不心疼啊。就我們仨,至於訂這麼大的包間嗎?”
凌曉霧將她拉進門,笑嘻嘻地說:“還有人呢,我這叫捨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還有誰?”沈透狐疑地問。
沈透神秘一笑,“到時你不就知道了。”
客人還沒到,點的菜也還沒有上來,龍明飛無事可做,於是站那點歌唱。
他點得都是粵語老歌,唱得還挺好聽。
一曲完了之後,他將話筒遞給凌曉霧,“凌姐,我給你點了歌,你唱吧。”
凌曉霧連連擺手,“不唱,不唱,你自己唱就好了。”
沈透抿嘴笑,凌曉霧是個音盲,唱歌總找不到調,跟鬼哭狼嚎似的,聽她唱歌簡直是活受罪。
以前在遠大也有同事間聚餐之類的活動,起先大家不知道凌曉霧唱歌難聽,都叫她唱,後來唱了一首之後,大家再也沒有叫她唱過了。
都說聽到好歌,耳朵會懷孕,但聽凌曉霧唱歌,懷孕的耳朵會遭流產啊。
兩人正鬧着,包間的門被人敲響了。
凌曉霧“呀”了一聲,沖龍明飛叫道:“快去把音樂關了,咱們的客人來了。”
沈透倒真真好奇,凌曉霧今天請得會是什麼樣的客人,還這麼神秘。
包間門被打開,服務生領着三人走了進來。
有人先叫了一聲,“嗨,沈透,我們又見面了。”
沈透心中一陣哀嚎,她還當凌曉霧會請誰呢?
“你好,簡白。”既然客人都來了,她自然不能失禮。
一個林立宵,一個簡白,還有一個人她不認識。
林立宵走過來,站到她面前,神彩奕奕。
他面色柔和,說出的話帶着脈脈溫情,“沈總請客,不介意我帶兩個朋友過來吧?”
沈透接口道:“當然不介意。簡白我認識。”
林立宵微側頭,指着其中一個人說:“王克增,簡白的丈夫,也是‘利景’的總負責人。”
沈透微微張了張嘴,沒想到簡白這麼年輕就結婚了,更沒想到的是她丈夫會跟她的印社息息相關。
“您好,王總。”她伸出手,笑意盈盈。
王克增同她友好地握了一下,然後說:“常聽立宵提起你,今天終於見到了,真是百聞不如一見啊。”
“啊?”沈透大吃一驚,林立宵老提她,他老提她幹嗎?“沒,沒說我壞話吧?”
“當然是好話,他哪敢說你壞話啊,是吧立宵?”王克增朝林立宵眨眨眼。
林立宵抿抿嘴,眼底帶着笑意,不置可否。
“既然大家都來了,不如開菜吧。”凌曉霧龍明飛使了個眼色。
龍明飛趕緊走出包間找服務生去了。
五人落座,林立宵坐上首,他左首邊是沈透,然後是凌曉霧,右首邊是王克增,再是簡白。
凌曉霧站起身給他們倒茶,邊倒邊問:“幾位老闆想喝點什麼,白的紅的還是啤的?”
林立宵撥着筷子說:“就紅的吧,紅的好入口。”
“那王總跟夫人呢?”
王克增望了眼簡白,細心地問:“紅的能喝嗎?”
簡白很爽快地說:“就紅的吧。”
於是大家一致敲定喝紅的。
菜端上來,酒也倒上了。
乘大家不注意,沈透俯下頭,悄悄問凌曉霧,“你怎麼把他給叫過來了?”
凌曉霧夾着菜,輕聲說:“請甲方吃頓飯很正常嘛,而且我這不是在給你們倆製造機會嗎?”
沈透白了一眼,丟下一句,“多管閑事。”
凌曉霧“嘿嘿”笑了兩聲,將自己面前的酒杯倒滿酒,端起來說:“我這頭杯呢,要敬林總,感謝他呢願意給我們印社機會。林總,敬您。”
林立宵端起酒杯,朝凌曉霧舉了舉,然後仰頭,一口氣就將杯子裏的酒給幹了。
“好。”王克增帶頭鼓掌。
大家見狀,也紛紛鼓掌,氣氛好得不得了。
凌曉霧敬完林立宵,再依次敬下去。
打完通關之後,凌曉霧發現沈透的杯子還是空的。
“噯,你不敬下林立宵啊?”
沈透自知逃不過,只得將杯子倒滿酒,端起酒杯后,說:“林總,這杯我敬你。”
林立宵知道沈透酒量不好,於是說:“我喝乾,你意思一下就好了。”
王克增起鬨,“看吧,看人多會憐香惜玉啊。沈總,你可得記得立宵的好啊。”
簡白故意扯王克增,“就你多事,人家立宵難道不會嗎?要你說。”
王克增趕忙道:“也是也是,算我多事。”
大家一陣笑鬧,沈透臉騰得就紅了,也不知是酒喝的,還是害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