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孫嘉樹勉強笑,「……沒有。」他猶豫了下,「我還是自己帶狗好了。」

姜凌波毫不留情地戳破他,「你明明就沒有狗!」

孫嘉樹微笑,「但姜助理會陪我去買的,對吧?」

「……」姜助理是誰?

姜錦繡點頭贊同,然後通知姜凌波,「以後你就全力配合嘉樹的行程。」

姜凌波斷然拒絕,「那蘇崇禮呢?我答應他在婚紗照的事平息前,會一直做他助理幫忙掩飾。」

姜錦繡挑眉,「你竟然打算付賠償金?」

姜凌波遲疑,但她很快又堅定道:「就算賠得傾家蕩產,也不能言而無信!」

姜錦繡絲毫不在意她的堅定,朝孫嘉樹笑道:「瞧瞧她這倔脾氣,一點兒都沒改。小時候我們姊妹幾個約好了出門玩,結果當天雪下到膝蓋深,誰都沒出門,就她一個人冒着雪去等,回去就凍出了高燒。」

「我知道。那次她腳都凍僵了,路都走不了,是我把她背回去的。」他看向姜凌波,勾着嘴角,眼睛微彎着笑,「對吧?」

「……難道你想挾恩威脅嗎?就算那次你為了背我回家摔進雪裏三回,而且得了肺炎住院一個月,但……我當時也一直待在醫院裏陪你啊!」

孫嘉樹又說:「而且蘇先生的事情已經解決了。」見姜凌波愣住了,他繼續道︰「蘇先生的准姊夫顧深和我是好朋友,前些日子他向蘇先生的姊姊進行了求婚,但新娘還是有些猶豫,因此沒有立刻答應。」

姜凌波聽得一愣一愣的,這跟解決她和蘇崇禮的緋聞有什麼關係?

「在得知蘇先生的困擾后,顧深決定對外宣佈,在婚紗店裏的女性其實是他的准妻子,而蘇先生只是在陪親姊姊挑選婚紗。」

好精明的算計!既能解決蘇崇禮的緋聞,還能讓那位新娘無法拒絕求婚,孫嘉樹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聰明了?

「看來已經沒問題了,那事情就這麼定了,具體的等我再通知。」姜錦繡起身,掃了眼孫嘉樹和姜凌波,「還有,嘉樹,你待在這裏……」

肯定不合適啊!姜凌波期待地看向姜錦繡,眼底彷佛說著︰錦繡姊英明神武,快點把這個混蛋趕走!

「……倒沒什麼。你現在腿腳不便,又要養狗,讓凌波在身邊照顧着也好,但同居歸同居,出入的時候要注意點,別被狗仔拍到了。」

誰要和他同居啊!姜凌波當即要翻臉。

姜錦繡像是早有準備,抽出一張合約文件晃到姜凌波眼前,還伸出纖細手指,在某個數字那裏點了點。

賠、賠償金?這種金額……難道她不是摔骨折了孫嘉樹的腳,而是有意開車把孫嘉樹撞死、還順便毀屍滅跡了?

孫嘉樹還在旁邊愉快道:「姜助理,我們明天去買狗,你記得提前把地點和路線選好。」

姜凌波嗆聲回敬,「孫先生,我怎麼記得你怕狗怕到……連伸出手指摸一下它們的腦袋都不敢呢?」

「是啊。」孫嘉樹承認得無比坦蕩,但隨即他又微微笑道:「但姜助理還記得,我為什麼怕狗嗎?」

「……」

因為我拿火腿腸去逗野狗,送到它嘴邊再收回來,反覆幾回把狗惹急了,被它連追兩條街,眼看小腿就要被咬到,這時你衝出來把我護到身後,自己的虎口挨了一口,然後產生了心理陰影……

這種事要怎麼說出口啊!

就算心裏有幾萬個不情願,面對那一張標着天價金額的賠償文件,姜凌波還是只能眼睜睜看着孫嘉樹在她家裏橫行。

吃完孫嘉樹做的宵夜,姜凌波摸着鼓起來的小肚子決定,既然他當年膽敢不告而別,現在又不顧念二十幾年的友誼向她要錢,那就別怪她也無情,對孫小草,她是哪怕自己只剩一口,也要分給他一半,至於對這個混蛋孫嘉樹,呵呵,她不把他壓榨乾凈,她就不姓姜!

但沒等她開始使喚孫嘉樹,他就先出聲,「我們去外面散步吧。」

姜凌波無情地拒絕,「會被拍到的。」

「我剛回國,媒體那邊還沒收到風聲呢。」

孫嘉樹若有若無地掃了一眼姜凌波鼓起來的小肚子,「而且你今晚吃的東西脂肪很高,如果不出門運動的話,肯定會胖。」

這句話一擊即中,姜凌波捂住肚子,嘴硬道:「我可以陪你去,但你回來要洗碗!」

孫嘉樹無比上道地一點頭,「沒問題。」

五分鐘后,姜凌波換好整套運動服,對着客廳里的全身鏡紮馬尾。她的頭髮又細又軟,還特別容易掉,披散着倒也看不出,但用發圈紮起來就真的只剩一小把。想起自家老爹那接近全禿的油光頭,她覺得前途坎坷。

「我給姜叔帶了幾瓶洗髮乳,」孫嘉樹踩着個平衡車從姜凌波身後滑過,順手幫她把沾到後背上的落髮撿下來,隨意說道:「對他的頭髮應該很有幫助,你要不要先替他試試?」

姜凌波微怔,她沒想到孫嘉樹還記着自家老爸脫髮的心病,不過他跟自家老爸也確實挺好的。

她和孫嘉樹小時候,她爸在大學做講師,孫爸孫媽也在學校里做研究,兩家都住學校宿舍,是門對門的鄰居。孫爸孫媽成天待在實驗室里,有時候十天半個月都見不到他們一回,所以孫嘉樹幾乎可以說是和他姊姊相依為命長大的,她爸覺得這姊弟倆不容易,沒事就把他們領回家裏吃頓飯,為這事,她媽沒少和她爸吵架。

到後來,她爸和孫嘉樹親密得簡直他們才是親父子,夏天他們一塊喝生啤酒,冬天光着膀子在河邊冬泳……

姜凌波想起夏天跑腿買啤酒、冬天河邊看衣服的自己,覺得童年很是灰暗,她心塞地一回頭——

WTF哪來的平衡車!

她嚇得蹦出老遠,警惕道:「你不會是想踩着這個和我出門散步吧?」

「對啊。」孫嘉樹笑得很無辜,「我的腳走路不方便,也不能總靠你扶着我。」說完,他就站在車上,帥氣十足地開到門口。

「喂,孫嘉樹,這個東西很引人注意,就算沒人認出你,就這車也會被人圍觀的!」

姜凌波握住車的操縱桿,說什麼都不準孫嘉樹開出去,但眼睛還是忍不住朝車上偷瞄。畢竟像這種既貴又不實用的東西,她只在商場裏見過而已。

孫嘉樹提議,「那我們把它帶出去,我不開,就在旁邊坐着,看你玩?」

「……行吧。」姜凌波答應得既為難又勉強。

等孫嘉樹出門,單腿蹦向台階,她才抱着平衡車偷笑兩聲,連蹦帶跳地跑到孫嘉樹身後。

待孫嘉樹一回頭,她又是滿臉的沒好氣,皺眉瞪着他問:「幹麼?是你自己說要出門的,你要走不動,我可不幫你!」

孫嘉樹若無其事地轉回頭,眉眼頓時彎起來。他暗笑着勾起嘴角,撐着扶手欄杆,瀟洒地蹦下台階。

倒是姜凌波抱着平衡車,在後面跑得跌跌撞撞,等追出樓道,孫嘉樹都站到對面的路燈下了。

姜凌波停在對面看他。他以前也算好看,腰高腿長,臉也清秀周正,但他懶得沒法說,能躺着就不坐着,寧願餓死也要睡覺,最愛吃的水果是香蕉,因為不用洗。讓他倒杯水吧,要踹他三腳他才肯動,叫他陪她打遊戲,要揪着他耳朵才能把他從床上拖下地,而且沒雄心沒抱負,最大願望就是「世界和平,讓我能永遠這麼懶下去」。

可就這麼懶的一個人,會半夜和她溜出家去,只為陪她看一眼她喜歡的明星;會在大雪天感冒時衝出家門,只因為她難過地給他打了個抱怨電話。

所以,以前姜凌波從來不擔心孫嘉樹會逃出她的手掌心,因為他對她,真的是很好很好,但他突然就消失了,還是在她的告白后。

既然消失,那就徹底滾蛋算啦,再別讓她聽見孫嘉樹這三個字,可他變得更英俊,而且出了名。他站的舞台下螢光棒揮舞,喊聲轟鳴,他變成了國際巨星……而她只是個小市民。

於是她開始考慮,這場暗戀果然還是該放棄吧?

但他又回來了,又回到她的生活里,就像從來沒有離開過一樣。

她真的很想很想討厭他,可他仍舊知道她喜歡的、討厭的、她的大缺點小毛病,甚至她心裏那些微妙的小情緒,他都只需看看她的表情就能猜得差不離。他用他們二十年來養成的那種融入骨髓的親密和熟悉感來誘惑她。

這真的是太不公平啦!她滿心憋屈,看着孫嘉樹蹦走又蹦回來。

他舉着剛買的棉花糖,糖絲雪白,蓬蓬的,看起來軟棉甜膩。把棉花糖送到姜凌波嘴邊,他笑得極其可惡,「要吃嗎?」

姜凌波目露凶光,「我不吃,難道你吃嗎!」說著一把搶到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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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綽號叫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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