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時期的官職
1、中央
東漢中央政府的官員分省官、宮官、外官三大系統。內官、外朝的區分古已有之,而在宮廷之中,皇帝日常起居的區域稱省中(亦稱“禁中”),因此內宮官員中又有宮官與聲官的區分。
在皇帝身邊執役、照顧皇帝日常生活的是宦官,省中的宦者均隸屬黃門令管轄。省內的禁衛工作亦由宦官但任。
尚書台是皇帝的秘書機關,其官署設在宮廷之內、禁省之外。它的主要執掌是管理章奏文書、起草詔令,但實際上政務都由上書抬代表君主執掌,權力極大。上書台設長官(令)一人、副長官(僕射)一人,下設尚書六人分十八人。溝通上書台與皇帝聯繫的官員有侍中、中常侍、黃門侍郎等。其中,侍中由士人充任;中常侍、黃門侍郎則由宦者承擔。侍中有事才入禁省,中常侍、黃門侍郎則日常居住在省中,因此,雖然三者之中侍中的級別最高、中常侍次之,但與君主的親密程度,則以中常侍為最。宮內省外的禁衛工作由九卿中的光碌勛與衛尉負責,光碌勛偏於內,衛尉偏於外。光碌勛下屬五官、左、右、虎賁、羽林等五名郎將,中郎將以下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光碌勛的禁衛力量是郎官,衛尉的禁衛力量是武裝衛士,所以,衛尉在宮衛事務中的地位相當重要。
外官主要有三宮九卿,他們是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官員。
三宮指太尉、司徒、司空,他們的品級最高,名義上的職責是輔導皇帝主持國家政務;三公之上還有太傅,其職責輔導皇帝,但不常設。東漢的實際政務都同屬尚書台,因此,三公、太傅如沒有“錄尚書事”的頭銜,就是沒有實權的虛職。三公的屬官有長史一名,掾屬、令史、御屬各二、三十名。其中,長史是三公的主要副手,掾、屬是分管具體事務的部門負責人(掾是正職,屬是副職),除長史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屬官均由三公自行聘用。
九卿是太常、光掾、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他們各自分管的政務是:太長掌典禮,光碌勛、衛尉掌宮省禁衛,太僕掌皇帝車馬,廷尉掌司法,大鴻臚掌接待諸侯與少數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務,大司農掌國家財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飾。九卿各官的長官是卿,副職為丞;其下分設各官管理具體事務,大體以令為正職,丞為副職。
與九卿級別相當的外官(亦稱“列卿”)還有執金吾、將作大匠、大長秋等。其中,執金吾負責宮廷之外、都城之內的治安(都城門另有城門校尉負責守衛),將作大匠負責宗廟殿堂、宮室陵園等土木工程,其副手為丞,下屬的部門負責亦以令為正職,丞為副職;大長秋主管皇後事物。性質與就卿中的少府類似,由宦者擔當。皇位繼承人太子正式確立之後,有專門隸屬太子的東管宮。其設官大體與政府類似,但分級沒有後者細密。東宮官職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
在軍事方面,相當三公的中央高級官員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相當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將軍,均不常設。其屬官與三公相同,唯在長史之下另有司馬一人,主管軍務;從事中郎二人,職掌參謀,均由朝廷任命。將軍直接領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別設校尉、司馬、軍侯、屯長等統兵官。
常備軍由中央與地方軍(郡國兵)組成。中央軍中,京師衛戍部隊由城門校尉統領,野戰部隊(北軍)由北軍中侯統領。北軍下轄五個兵種的部,番號分別為屯騎(騎兵)、越騎(特種兵)、步兵、長水(水軍)、射聲(弓箭)。長官為校尉,副職司馬。全軍總數約五千人不到。北軍平十卒駐屯在京城長管君主宿衛、助理首都治安,發生戰事就成為組建出征步槍隊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國兵經東漢初期多次裁撤、削減,只剩下邊郡與內地關隘的少數駐軍。遇有戰亂,都是臨時募兵或抽調京師北軍出戰。
2、地方
東漢的行政區分為郡(國)、省二級。郡之上還有監察區性質的州。
州的長官為刺史(中平五年改稱州牧;京畿地區的司隸部長官特稱校尉),其主要職責是巡察下屬郡國政務,年終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彙報(上計),劾奏不稱職的郡國長官。屬官有從事(亦稱掾史)、假佐。從事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部郡國從事等,均由州長官自行聘用。治中別駕是州長官的主要助手,在從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書;兵曹掌軍事,僅在有軍務時設;部郡國從事,每郡國一人,負責糾劾郡國長官、按治郡僚屬,其地位僅次於治中、別駕。假佐是州長官的低級屬官,主管文書,其中的典郡書佐分管州所屬郡國的有關文書,每郡一人,由郡史輪流充當。
郡的長官稱太守(因太守兼領武事,故別稱郡將;州治所在郡的長官稱尹),根據郡的大小、沒惡,太守的級別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級。郡內原設有專掌軍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後,邊郡常設,內地大多不設。每郡的都尉,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時,在郡之下分設都尉轄區。有時,在不足設郡的地方,亦設置過渡性的都尉區(屬國都尉)進行管理,其性質相當小郡。郡太守助手為郡丞(邊郡為長史),由中央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屬有:功曹,掌管郡內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書;督郵,主管糾察屬縣、監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辦理郡政,掾為正職,史為副職,每曹有辦理文書的書佐。又設三老,幫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屬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高,依次為主簿、督郵等。郡都尉的僚屬與太守類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給諸侯王的郡稱國,其行政級別與郡相等。王國的官屬分兩個系統,一是類似於郡官的民政系統,有相(相當太守)、長史(相當都尉),其屬官亦與郡大體相同;一個是管理諸侯王生活、禁衛的官屬,如郎中令(相當光祿勛)、仆(相當太僕)、治書(相當尚書)等。此外,王國還設有類似於太傅的傅,負責輔導諸侯王,級別等同於王冠相。
分管少數民族的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護羌校尉,級別與郡太守相當,其屬官有從事、掾,無定員,根據事務多少而設。
縣的長官為縣令或縣長,級別從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設屬官有;丞一人,管理文書、倉獄;縣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與官類似;三老,掌教化。縣的長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過問縣的人事,縣長官或丞、尉出缺又無合適人選的,上級機關可派出屬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縣長官的行政事務,受郡府的監督,每年年終要向郡長官彙報功作(上計),聽侯考核。
分封給列侯的縣稱侯國,其行政級別與縣相等。侯國的官屬也像王國一樣分兩個系統:主管民政的是國相,相當於縣令或縣長,僅負責向列侯交納租,行政上則聽命於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滿千戶的侯國不置家丞)。
此外,與縣的級別相當的地方行政單位還有道(境內有少數民族的縣)、邑(封賜給公主的縣)及郡所設的鹽官、鐵官、工官、都水官。道、邑的官屬與縣、侯國差不多,郡在縣境所設鹽鐵工官等,由縣暑調撥屬官理事,不另外設置官屬。
縣以下的行政單為有鄉、亭、里,大體是百戶為一里,十里為一停,十亭為一鄉。鄉的長官為秩、嗇夫,令有游徼掌治安、鄉佐收稅、三老掌教化;亭設亭長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長官為里魁。鄉、亭、里的官員一般由郡、縣等上級機關任免
大將軍:戰國時始置,是將軍的最高封號,東漢時多由貴戚充任。具體名號有建威大將軍、驃騎大將軍、中軍大將軍、鎮東大將軍、撫軍大將軍等等,除驃騎大將軍之位稍低於三公之外,其餘均在三公之上。三國時夏侯惇、姜維等人皆為大將軍。
大司馬:漢武帝(劉徹)廢太尉設大司馬,光武帝(劉秀)又廢大司馬為太尉,故大司馬即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東漢時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
大司農:秦時稱治粟內史,景帝改稱太農令,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為大司農。魏初設大農,文帝(曹丕)黃初二年(221年)改稱大司農,蜀、吳亦各有大司農。兩漢時大司農掌管租稅、錢穀、鹽鐵和國家財政收支,而到了三國時期,由於權力的分散則只能負責這些物資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鴻臚:秦時稱典客,漢初稱大行令,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為大鴻臚,掌管接待賓客之事。九卿之一。
衛尉:秦時始置,漢景帝(劉啟)初更名為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復原名,掌管宮門警衛。九卿之一。
太尉:同大司馬。曹丕即位後任賈詡為太尉。
太傅:輔弼國君之官,作為重臣參與朝政,掌管全國的軍政大權。曹叡即位後人鍾繇為太傅。
太常:秦時稱奉常,漢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為太常,掌管禮樂社稷、宗廟禮儀。其屬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葯、太醫(為百官治病)、太卜六令及博士祭酒。九卿之一。
太僕:秦和兩漢均設太僕,王莽一度更名為太御,掌管輿馬及牧畜之事。九卿之一。
太守:秦時設郡守,漢景帝更名為太守,為一郡之最高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
少府:秦和兩漢均設少府,王莽稱共工,與大司農一同掌管財貨。不過大司農掌管國家財貨,而少府則管供養皇帝。其屬官有掌管御用紙、墨、筆等物的守宮令、掌管刀劍弩機等物的尚方令、掌管衣物的御府令、為宮廷治病的太醫令。九卿之一。
中常侍:秦時始置,東漢時由宦官擔任,掌管文書和傳達詔令,權力極大。
中書監令:曹操為魏王時,設置秘書令以處理尚書章奏。曹丕於黃初初年改秘書令為中書令並特置中書監,使之排在中書令之前。
中領軍:曹操為丞相後置領軍,不久改為中領軍,掌管禁衛軍。
中護軍:曹操為丞相後置護軍,不久改為中護軍,掌管禁衛軍,地位略低於中領軍。
長史:秦時始置,西漢時丞相下有兩長史,其職務相當於秘書長,即最高國務機關中事務主管。將軍幕府中亦有長史,為幕僚之長;可分令部隊出戰的稱為將兵長史。東漢的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府亦設長史,職任頗重。三國沿置不改。
從事:刺史的佐官如別駕、治中、主簿、功曹等都稱為從事。
倉曹掾屬:主管倉谷之事的官員,正者稱掾,副者稱屬。
司徒:西周始置,東漢時掌管教化,三公之一。
司空:西周始置,東漢時掌管水土及營建工程,三公之一。
司隸校尉:漢武帝始置,負責督率京城徒隸,從事查捕姦邪和罪犯,簡稱司隸。劉備在蜀稱帝時以張飛為司隸校尉。
司金中郎將:曹操於建安十年(205)置,掌管冶鐵、錢幣和農具的鑄造的官員。
主簿:漢始置,掌管文書簿笈,司空、丞相府及刺史的佐官中都設有主簿。
功曹:刺史的佐官,掌管考查記錄功勞。
東西曹掾屬:曹操為丞相後下設東、西曹掌管人事工作,東曹主管二千石官員的任免,西曹主觀丞相府官員的任免。其負責人員正者稱掾,副者稱屬。
丞相:戰國時始置,為百官之長。東漢不設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復置,曹操自任丞相。“丞”與“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來處理國家事務的人。
丞相理曹掾:丞相府中掌管司法的官員。
光祿勛:秦時稱郎中令,漢武帝更名為光祿勛。王莽稱司中,東漢又稱光祿勛。曹操為魏公後設郎中令,黃初元年(220年)又稱光祿勛,掌管宿衛宮殿門戶。其屬官有掌管賓贊受事的謁者、掌管御乘輿車的奉車都尉、掌管副車馬匹的附馬都尉、掌管羽林騎的騎都尉,而大夫、中郎將等官是否是光祿勛的屬官尚有爭議。九卿之一。
執金吾:秦時稱中尉,漢武帝更名為執金吾。王莽稱奮武,東漢復稱執金吾。曹魏先稱中尉,黃初元年更名為執金吾,掌管宮外巡衛。衛尉巡行宮中,執金吾則徼偱京師。天子出行,執金吾為先導。“吾”當御講。
別駕: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視察為職,別駕則另乘傳車,輔助刺史出巡,故稱別駕。
廷尉:秦時始置,漢景帝更名為大理,自后或稱廷尉,或稱大理。廷尉掌管刑法獄訟,是各地上訴的最高司法機關。“廷”字系直、平之義,治獄貴直而平,故以為號。廷尉的屬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監,成為廷尉三官。九卿之一。
縣令長:春秋戰國時始置,一縣的行政長官,人口在萬戶以下的縣的長官稱為令,萬戶以上的稱為長。縣令長的佐官有掌管軍事、治安的縣尉和掌管文書、倉獄的縣丞,一般每縣有丞、尉各一人,大縣有尉兩人或更多。
尚書:“尚”就是執掌的意思。秦漢時,尚書只是少府的屬官,掌管殿內文書,地位很低。漢武帝時,設尚書五人,開始分曹治事,因在皇帝周圍辦事,地位逐漸重要。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書。吏部又稱選部,掌管選用官吏;左民掌管繕修功作、鹽池園苑;客曹掌管少數民族和外國事務;五兵掌管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度支掌管軍國支計。其中以吏部尚書最為重要。
尚書令:秦時始置,為尚書台首長,是直接對皇帝負責、掌管一切政令的首腦。尚書令的副手為尚書僕射,曹魏置尚書僕射一或二人,二人並置時稱左右僕射。若尚書令缺,由左僕射代行令事。曹魏時以五曹尚書、二僕射、一令為八座。
尚書郎:尚書台內負責起草文書的官員。東漢選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書台,滿一年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
侍中:秦時始置,為丞相的屬官,掌管拾遺補缺、贊導、陪乘、出而負璽以及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
宗正:秦時始置,王莽稱宗伯,東漢復稱宗正,掌管皇族與外戚事務。兩漢皆以劉姓宗室充任。九卿之一。
征東將軍:統領青、兗、徐、揚四州,屯駐揚州。
征南將軍:統領荊、豫二州,屯駐新野。
征西將軍:統領雍、涼二州,屯駐長安。
征北將軍:統領幽、冀、並三州,屯駐薊州。
刺史:秦時始置,掌管一州的軍政大權。刺,檢舉不法;史,皇帝所使。
治中:刺史的佐吏。古代簿籍文書之類稱為“中”,“治中”即為管理文書檔案之意,後來逐漸演變為一種固定的官職。
參軍:東漢末曹操以丞相總攬軍政,其僚屬往往以參丞相軍事為名,即參謀軍務,簡稱“參軍”。
河南尹:東漢建都於河南郡洛陽縣,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長官不稱太守而稱尹,掌管洛陽附近的二十一縣。
典農中郎將:漢末曹操置典農中郎將和典農校尉,均掌管農業生產、民政和田租,僅有所治郡國大小之別,職權相當於太守。
城門校尉:西漢始置,掌管京師城門的屯兵。
相國:即丞相。
將作大臣:秦時稱將作少府,漢景帝更名為將作大臣,掌管宮室、宗廟、路寢、陵園地土木營建。
給事中:秦時始置,西漢沿置,東漢省,魏復置。為將軍、列侯、九卿,以及黃門郎、謁者等的加官。
都督:三國始置都督和大都督,為領兵官,其中大都督為最高軍事統帥。
校事:曹操臨時設置的小吏,負責伺察群臣的微過小罪。
監冶謁者:三國時魏置,掌管冶鐵的專官
御史大夫:掌管彈劾、糾察的官員,其位僅次於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黃門侍郎:秦漢時,宮門皆黃色,故號黃門。黃門侍郎因在黃門內供職而得名。
散騎常侍:三國魏置,即漢代散騎(皇帝的騎從)和中常侍的合稱,在皇帝左右規諫過失,以備顧問。
督軍:高級統兵長官,位在相國、太尉、御史大夫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