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1912型輕機槍小傳
1890年西班牙戰爭期間,中國海軍陸戰隊的最基層伴隨機槍火力,是*排屬水冷機槍班來實現的。在戰爭中,這一配置缺乏靈活性、佔用編製的缺點充分暴露出來,特別是水冷機槍笨重、只能用三角架射擊的缺點深受垢病。為此,戰爭結束后,海軍裝備部於1891年正式提出了“輕便型步兵伴隨機槍火力計劃”(簡稱“輕機槍計劃”),主要技術要求如下:①彈藥與M1890式步槍通用;②戰鬥質量不大於10kg(對比水冷機槍高達55kg的戰鬥質量,這一指標苛刻得驚人),行軍時無需分解攜帶;③結構緊湊可*,維護保養方便,萬發故障率低於5%;④不低於水冷機槍的火力。
因海軍撥款及時,該計劃迅速於1891年下半年,由國家研究院輕武器分院第一研究所組織實施。這也是建國后第一個由海軍提出並撥款的輕武器發展計劃,實為空前之舉。然而計劃的推進卻並不順利:從1892年至1910年,十八年間設計了多達二十四種樣槍,無一達到海軍提出的設計指標。到最後一款樣槍,問題集中在苛刻的戰鬥質量限制和對火力的要求之間無法調和的矛盾——無論是水冷還是風冷甚至油冷,任何一種槍管冷卻手段都無法在滿足戰鬥質量限制的情況下,同時保證機槍的火力密度;試驗中屢屢發生因槍管過熱扭曲而造成的滯彈、槍彈自燃和炸膛等事故。
更為出人意料的是,輕機槍計劃面臨的重重困難,竟然在議會引發了一場**:陸軍派議員猛烈抨擊海軍管理不善、浪費國家撥款,堅決要求停止該項目、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瀆職責任,甚至有傳言說某些議員提請軍、地最高司法機關介入,調查項目進行中是否存在**行為……一時間,頗有“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意味。而從一開始就不斷對輕機槍計劃大加抨擊的陸軍裝備部,此時卻出人意料地保持着沉默——這並不是他們在發揚騎士風度,《國聞報》對此有一針見血的評論:“對輕機槍計劃面臨的各種指責……陸軍裝備部的將軍們覺得,自己只需要冷笑旁觀就足夠了……”。
在強大的政治壓力下,海軍和研究院幾經磋商,最終達成妥協:①戰鬥質量的限制上調至12kg;②火力方面要滿足以短點射為主、必要時輔以長點射的使用要求。而研究院方面也請出了年逾花甲的中國工程院院士、美國國家工程院外籍院士、三次“五·一”勞動勳章獲得者斯潘塞先生擔任總師,領導新樣槍的設計。斯潘塞先生參考了當年楊、史二位國父帶來的自動步槍的結構,決定採用導氣式自動機構、槍機偏轉閉鎖、彈匣供彈結構,並創造性地提出了開膛待擊原理,輔以槍管散熱片,解決了槍管過熱和槍彈自燃的問題。經過苛刻的可*性試驗和一系列的改進,第十五款樣槍終於在1912年初定型,被命名為“1912年式輕型機關槍”並大規模裝備海軍陸戰隊。
該槍全槍長1180mm,戰鬥質量11.3kg,20發直彈匣供彈,彈匣插在機匣正上方,拋殼窗在機匣底部,導氣管位於槍管下方,槍管用贛州特種鋼公司生產的高標號錳鋼製造、帶散熱片,上面裝有小提把、以便於攜帶機槍和更換灼熱的槍管,槍口配有喇叭型膛口裝置,導氣管和槍管的連接部位安裝有兩腳架(高度可調),理論射速500發/分,戰鬥射速220發/分。1912年末,根據部隊使用中提出的改進意見,又進行了七處修改,主要是增加了空倉掛機功能,為保證在不同氣候條件下槍機可*工作、在導氣管上加裝有氣體調節器,槍管散熱片改為散熱槽(實際使用中槍管過熱問題沒有預想的那樣嚴重),並降低了一些零件的重量,此外還設計了新的30發彎彈匣。改進后的型號被命名為“1912甲式輕型機關槍”,戰鬥質量降為10.7kg。
該槍為班用機槍,編製三人(正、副射手、彈藥手)。
1913年,斯潘塞先生因對該槍定型作出的重大貢獻,第四次獲得“五·一”勞動勳章;同年,該項目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而未能如外界預計的那樣、獲得一等獎的原因,據說是陸軍方面以“一支只能打短點射的機槍不算真正的機槍”為理由、向評審委員會施加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