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4
王嬌住的是單人間,屋子不大,七八平米左右,原是儲物間,前幾年下鄉熱,許多去北大荒的知青都選擇從雞西轉站,招待所房間一時不夠用,就把裝雜物的儲物間臨時改成了客房。窗戶還是現砸的,雙層玻璃,王嬌試着用手推一推,外面那一層已經凍住了。董秋莎告訴她,如果是夏天,打開窗戶就能看到外面的街道。
房間小,擺不下多少東西,東面擺一張單人床,牆上貼了一張偉/人像。床頭左側是一個半米來高的小木頭櫃,抽屜上沒鎖,最下面的一個壞了,歪歪斜斜立在那裏。柜子上擺了一個與樓下櫃枱一樣的墨綠色鐵皮暖壺,上面用白色油漆寫着:雞西第一革/命招待所。旁邊還有一個掉漆嚴重的搪瓷缸,應該是米白色的,沒有缸子蓋,裏面落了一層灰。
董秋莎走後,精神高度緊張的王嬌幾乎是癱倒在了床上,頭暈,耳鳴,眼前發黑。過了幾秒,又彷彿劫後餘生,開始大口大口喘着粗氣。她告訴自己,現在最需要的是堅強和認清事實的勇氣。就算是夢,也不可輕言放棄。
閉上眼睛冷靜片刻,待心臟的跳動慢慢趨於平和后,王嬌起身去樓下打了一壺熱水,又把搪瓷缸洗乾淨,回來后,先把房門鎖好,因想到那位過分熱情的唐書記,她又在門后堵上了一把椅子。隨後,她坐在床上靜靜喝了一杯熱水。
半響,熱水喝完,把杯子往小柜上一放,猛拍大腿一下,好了!振作起來!現在該知道自己到底是誰了!
前主隨身攜帶的包裹一共兩個,一個用行軍繩捆好背在身後,一個沒有繩子,只用床單之類的粗布從外面簡單包了一下,四角對摺,在中間系兩個死扣。
估計一路顛沛流離,懷裏的包裹早就散開,裏面的衣服都露了出來,王嬌想到火車站那個滿臉凍瘡的女人不禁打了一個哆嗦,暗暗慶幸自己命好,萬一醒來后包裹已被人偷跑,那她真不知該如何在這裏生活下去。
兩個包裹全部打開,王嬌把物品依次碼放在床上。先清點衣服,除卻內衣和兩件白色跨欄背心兒,外穿的衣服一共六件,一件半成新的深藍色布褂,一件灰色卡其布褲,兩件白底碎花的長袖襯衫和兩件毛衣。
藍色布褂中間還裹了兩雙女士黑色搭扣布鞋。
毛衣一件黑色,一件淺灰色。黑色那件就是純色,上面沒有任何圖案,挺舊的,下擺和袖口已經起了毛球。而淺灰色這件就漂亮多了,雞心領,蝙蝠袖,寬鬆的下擺,胸前是用各色小亮片綉出的兩隻小蝴蝶在花叢中飛舞的圖案,做工非常精細,蝴蝶栩栩如生,一點不比幾十年後的衣服差,王嬌摸着那涼涼的兩隻小蝴蝶,暗嘆這件衣服一定價格不菲,且不是小地方生產。匆忙翻開領口,果然看到了“上海第一服裝廠”的商標。
王嬌皺眉,到目前為止她還沒有看到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方。
應該是夾在哪裏了。
王嬌繼續翻找,先將眼前能看到先零零散散的小東西,比如硫磺皂,毛巾,缸子,發卡,梳子,鋼筆之類的整理好後放到一邊,然後打開了一直未動的兩條小褥子,小褥子不厚,藍底白花,布料軟軟的,很細膩,上面的針線也密實規整,一件中間的地方打了一個補丁,另一件沒有。而就在那條打了補丁的小褥子中間,王嬌終於發現了自己苦苦尋找的東西。
哎呦媽,太不容易了。
褥子中間夾了兩個紅皮筆記本,一本偉/人語錄,還有三枚偉/人像章,而錢則是放在一個碎花布袋子裏與褥子死死縫在一起。所以,只要褥子不丟,錢就丟不了,而且藏的如此之深,小偷就算有心偷,都不值從哪兒下手。王嬌笑,想這姑娘還挺聰明謹慎,自己也得學着點。
錢不着急數,先看看我現在到底叫啥!
打開筆記本,從裏面掉落出幾張疊得四四方方的紙,王嬌打開一看,第一張居然就是戶口本。
說戶口本不準確,應該是戶口本中的一頁,發黃的紙上清清楚楚寫明主人叫:王阿嬌。
啊?
王嬌略蒙,沒想到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巧合的事!
根據戶口信息,王阿嬌是上海人,住在崇明,出生日期為1953年6月8日。
戶口上沒有寫明父母信息,王嬌繼續往下看,後面是一張戶口註銷證明。這個王嬌知道,當初親戚插隊去貴州,就是先把城市戶口註銷,到農村后再由當地村委會負責辦理落戶,後來1977年回城時,因戶口問題還頗費了一番周折,跑了好幾個月才辦下來。不過,兵團是怎麼辦理落戶王嬌就不知道了,想部隊總歸要好過農村吧。
剩下的就是兩封信,寄信人叫許瑞芳,地址居然是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林場一連。王嬌趕緊打開看。
“阿嬌,分離已有兩月,你現在過得好嗎?對不起,這麼久才寫信,因為心裏壓抑,沉悶,許多事竟不知如何訴說。從上海到雲南,我們足足坐了五天五夜的火車,你不知道,下車時,我的雙腳已腫脹到無法走路,是被同行一位男知青背出站台的。對了,這位知青叫李水寒,是我們的老鄉,跟你還是校友,來自虹口中學……”
原來許瑞芳與王阿嬌是發小,許瑞芳大兩歲,1969年底出坐火車去了雲南。從信里可以看出許瑞芳在雲南過的並不好,時時刻刻想念家鄉想念親人,生活在看不清未來的煎熬與痛苦中。雲南氣候潮濕,她病過一次,先是發高燒,后又起濕疹,曾以為自己會死掉。
“我常想,也許死是一種不錯的解脫,你說呢,阿嬌?”
自從穿越,王嬌接納了一部分前主的記憶,所以剛看到“許瑞芳”三字時,腦海中自然而然就浮現出一位眉眼清秀神態憂鬱的女孩。信中,許瑞芳還多次提醒王嬌不要來雲南,“去哪兒都好,江西,安徽,貴州……總之,不要來雲南,我受的苦你不能再受,這裏太苦了,到處都是蛇,大的足有碗口粗,能活活把人勒死。而小的又都牙含劇毒,來這裏半年,已有三位知青因此喪命,一個武漢人,還有兩個是我們的老鄉,死時都不到19歲。當然,這裏還有比蛇更殘忍恐怖的東西,阿嬌,你不懂,真的不懂……”
最後一封信寄出的時間是1970年5月18日,也就是半年前,但記憶中搜索不到自己是否給瑞芳回信的細節。王嬌頭暈,看完信后心中又頗為鬱悶,為許瑞芳的命運,還有自己的命運,許瑞芳說比蛇還殘忍恐怖的東西她似乎知道,但又無法確定。哎,真不知前方等待自己的會是什麼。
難過片刻,王嬌重新打起精神翻開了那兩個紅皮筆記本。她一字一句的看,等看完時,已是下午一點。理理情緒,似乎很多事情都想起來了——
五歲時,阿嬌的父親外出辦公遭遇車禍去世,她由作紡織女工的媽媽獨自撫養長大。但命運不公,十二歲時,媽媽又因長期勞累病倒,后檢查出是肺癆,還沒等把做手術的錢籌齊就不幸去世。後來,阿嬌與舅舅舅媽生活在了一起。如同小說主人公身旁總會圍繞幾個喪盡天良的親戚,舅舅舅媽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狼心狗肺,本來阿嬌可以去工廠接母親的班,但卻被舅舅從中作梗,把名額弄給了自己的女兒。然後,他又盯上了阿嬌的房子,為了徹底趕走外甥女,永不能回到上海,不知從哪兒找來一個四十歲多歲喪偶的鄉下人。舅舅說,阿嬌,他可是貧農,家庭成分非常好,是打着燈籠也找不到的好男人,家在寧波農村,跟了他,以後有你好日子過。
跟一個半大老頭結婚?阿嬌就是瘋了也不會。
曾經,她想過死,但想起媽媽病中的囑託讓她無論日子多艱難也要好好活下去又把放在手腕的刀片扔在了地上,對!她得活着!活着才有機會跟舅舅討回公道。靜心想了幾天,阿嬌決定離開上海,去農村做一名知青。本來想去雲南找許瑞芳,阿嬌並不怕吃苦,但許瑞芳回信,說如果她敢去雲南,她就死給她看,阿嬌明白,瑞芳是不願看自己受苦,所以用死相威脅。後來,阿嬌又決定去江西吉安地區的永豐縣插隊落戶,第一,江西離上海近,二來,聽說那裏的上海知青比較多,想如果過去相互間能有個照應。但辦理知青手續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前兩年去永豐的知青太多,各大隊早已滿額,接待不了新知青了。如今,全國只有新疆和黑龍江兩個建設兵團還有能力接納。
新疆。黑龍江。無論哪一個對十七歲的阿嬌來說都是無比遙遠的存在。
可是,如果不去,自己的命運就徹底落在舅舅手裏,就算今天僥倖逃過一劫,不嫁給這個半百的鄉巴佬,沒準明天舅舅就把她打昏,指不定送到誰的床上去,昨天回家,還看他跟對面遊手好閒的李家老三商量着什麼。
他會不會把我賣掉?
極度恐懼中,王嬌手握一根鐵棍徹夜未眠。第二天一早,望着窗外徐徐升起的驕陽,她終於做下決定:要不,去黑龍江吧。
咚咚咚!忽然有人敲門。
“誰?”王嬌迅速把筆記本塞入疊好的衣服里,然後謹慎地走到門后問,心想可別是那個什麼唐書記。
門外,一人清脆地應道:“是我,同志,我是董秋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