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二章 真摯的感情

一百七十二章 真摯的感情

話說到這裏,佟越等四人就感到剩下的基本沒自己什麼事情了,告辭而走,好像背後有狗追一般。只留下聶廣真、歐慶民、司中原三人在屋裏,大眼瞪小眼,準備開始下一輪的利益爭奪。

李子信也立刻抽身而走,甚至連七哥邀請他一起坐坐都沒有答應。這種事情,他覺得自己參合到這裏就已經行了,再往下參合的太深對他沒有好處,身處這麼多大佬當中,他這個小輩無論是錢、權、還是名聲都相差太多。

拿出手機,給春妮姐打了個電話。

“喂,春妮姐在哪呢?”

“已經回酒店了,你還忙嗎?”

李子信出來的時候,慈音慈善節已經閉幕兩個多小時了,雖然人群還是川流不息,但是記者早已經散場了。

“還行,明天要參加慈善表演,然後再參加完書法和作文比賽,就要回冀州了。”

譚春妮“哦”了一聲,正坐在窗邊的她,看了看京都璀璨的夜景。回想着這幾天子信陪着自己玩耍、嬉鬧的情景,唇邊泛起了一個溫柔至極的笑容。

“那你忙吧,有什麼事打個電話。”

掛了春妮姐的電話,李子信有些頭疼。這幾天跟春妮姐的相處,讓他心裏非常確定一件事,那就是春妮姐真的喜歡自己,不是一時的衝動。

譚春妮這種大美女喜歡自己,讓李子信的內心深處有一種竊喜的感覺。但是,他又非常明白自己最愛的是致姐,有時候又有種負罪感。

只能在心裏當鴕鳥,想着反正自己現在還小,有些事情還要看時間的考驗。

“永叔你們在哪呢?”

給永叔打電話的時候,李子信可以確定他跟熊沐在一起喝酒,這簡直就是常態了。有熊哥在的場合,哪裏能不喝酒。

果然,永叔直接告訴了他姐妹酒吧的名字,讓他上那裏找人。

掛了電話,李子信無奈的搖頭,世界真小,哪個酒吧不去,為什麼永叔他們去的是姐妹酒吧呢?

來的時候是坐春妮姐的車來的,現在只好叫出租了。出租車已經到了酒吧門口,李子信卻沒有下車。他看了看手裏的盒子,是自己花了九百萬買回來的《鵲橋仙》。

想了一下,直接跟司機說:“先去山清水秀吧。”

司機也不說話,調轉車頭就走。山清水秀是朱氏在國內最大的連鎖酒店,基本上都是各地標誌性的建築,一說就知道。

李子信在冀州的時候,還曾經跟永叔他們在山清水秀吃過飯呢!春妮姐這次也是入住的這家酒店,畢竟這次是給朱氏傳媒拍片,當然是先緊着自家酒店住了。看樣子因為慈音慈善節和其後的慈善晚會,他們的劇組也要放幾天假,不然的話她就應該回劇組了,而不是酒店。

下了車李子信徑直進了酒店,坐上電梯,按下了二十八層,春妮姐就住在這一層。

譚春妮跟子信通完電話,坐在窗戶邊上發獃。這幾天跟子信在一起的情形,總是出現在她的腦海中。

看着窗外璀璨的夜景,眼前似乎出現了自己跟子信偷偷跑出去遊玩的樣子,這幾天自己傻笑的時間總是很多,跟他在一起的時間過的太快了。快樂的時候,時間總是不夠用。

她的唇邊又出現了笑容,有些溫柔也有些傻兮兮的。

人和人之間的感情真的讓人想不通。崇拜張旭的時候,雖然沒有見過張旭,但是那時候張旭也是經常上報紙頭條的人物,國內對文學的重視遠遠超過娛樂。所以一些文化名人更受媒體的追捧。

剛知道張旭被傳訊,被人以侵佔他人資產起訴的時候,譚春妮非常驚愕,而且起訴的還是張旭老師的親人。

一開始譚春妮被媒體採訪的時候,還挺支持張旭的,畢竟張旭真的很有才,那時候他的粉絲不知凡幾。

可是沒有想到,一審直接定罪,張旭竟然真的侵吞了自己老師的財產。

譚春妮剛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簡直有些傻掉的感覺。他這樣一個文化人,怎麼能做這樣的事情呢?

譚春妮所生活的周圍,全是一群武夫。練武的人,性格都比較直,而且非常有血性。三句話不合就上了粗口,直接動手的也不在少數。

在她的心裏,對那些飽學之士還是非常崇拜的。譚春妮從來都沒有想到,原來在文人中也有這樣的敗類。

她很少接觸文化人,在她的心裏,一直以為文化人都是那種品行高潔、不畏強權的人。

就象孟子說的: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銀(這個字也屏蔽,我無語?),貧賤不能移!

這些不都是形容那些飽學之士品行高潔的嗎?

可是張旭這是怎麼回事?一審的結果傳出來的時候,她都不相信,這簡直顛覆了她對那些文人一直以來的印象。所以,在媒體面前,她還是在支持張旭。

張旭上訴,二審開始。譚春妮一直在關注事情的發展,她覺得能寫出那樣漂亮的詩詞的人,不應該是這樣一個卑鄙無恥的人,一定是有哪裏鬧錯了。

可惜,事與願違。二審直接給張旭定了罪,剝奪政治權利和自由五年,也就是入獄五年。

這個結果讓譚春妮受到重擊,雖然在大眾看來這根本不是什麼事。甚至都沒有人把譚春妮曾經支持過張旭的事,拿出來說事。

畢竟,沒有審判結束的時候,支持張旭的人還是非常多的,並不單單是譚春妮。

這件事結束了,可是對譚春妮的傷害卻一直存在。因為這個案子,幾乎顛覆了她一直以來的認知。

有那麼一段時間,她都感覺有些抑鬱了,因為在她心裏那些一直以來,散發著灼灼光輝的文人形象崩塌了。

不過好在她性格一直大大咧咧的,而且象張旭這樣道德敗壞的文人,畢竟是少數。人無完人,但是大家也沒有象張旭那樣沒有底線。

時間一長,她也就忘卻了張旭。

夢驚兩界的成名,比那時的張旭還快。簡直就是如摧枯拉朽一般,彗星般的崛起。

譚春妮本來就愛看那些俠客小說,所以她也算是夢驚兩界最早的讀者了。想看其他書,她還沒有那個知識量,尤其是一些文學著作,看兩眼她就想睡覺。反而是武俠小說,最對她的胃口。

所以,當報紙上報道夢驚兩界的詩詞作品的時候,她是最早關注的人群之一。

大大咧咧的人就有一點好處,從一個坑裏她們能跌倒好幾次,最終還是堅持己見。

譚春妮也是一樣,夢驚兩界剛出名,看着他寫的那些讓自己愛不釋手的武俠小說,看着他寫的那些讓自己睡夢中都不能忘懷的詩詞,譚春妮又淪陷了,對夢驚兩界崇拜不已。

然後就是在劇組見到了夢驚兩界本人,原來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譚春妮非常驚詫,原來寫出那些經典武俠小說和詩詞的,竟然是這麼一個小人兒。竟然才十六七歲。

不過,這才符合自己心中天才的形象,不是嗎?歷史上那些瀟洒的詩人,哪個不是少年時,就已經名噪一時了。李子信也一樣!

帶着有些崇拜的感情,譚春妮開始了跟李子信的接觸。

一開始接觸,她就感覺到了李子信這個人不同於其他人的地方。雖然她是個性格大大咧咧的人,但是人與人接觸最直接的感受還是分的清的。

尊重!無與倫比的尊重!

要知道在這個男權社會裏,雖然不能說女性地位就低下了。但是那種男人是天的思想,一直存在國人的腦海中。

不然你看,生小子的家庭都大事操辦。而生了女兒卻很少有張揚的。

譚春妮從小就是童星,在這個行當里也打混了有十年了。接觸的各色人等太多了,但是從來沒有一個男人能給她這種尊重感。

也許有人會對她在娛樂圈所處的地位尊重,但是對女性本身這個事實尊重的人,她根本沒有看見過。

可是李子信就給她這樣的感覺。別說是她了,哪怕是劇組的一個群演,哪怕是一個工作人員。無論男女,他都給予了充分的尊重。

這樣的李子信讓譚春妮好奇到了極點。所以她開始有意識的接觸李子信,然後她就真的淪陷了。

李子信長的也許不是太英俊,但是卻絕對端正,而且不笑的時候有一種威嚴感,笑的時候又給人一種溫和的感覺。

這樣的長相,不會讓人一見面就喜歡的無以復加。但卻最符合譚春妮心中的文人形象。

再接觸下去,她就被李子信那淵博的學識,積極的態度,勤奮的學風征服了。而且這種影響一天比一天更深刻。

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啊?無論在任何時候,對任何人都溫和有禮。無論男女一視同仁,非常尊重。並沒有因為自己學識淵博就冷眼看人,也並不因為自己能寫出那樣優秀的詩詞文章就傲氣凌人。

拿張旭的詩詞跟李子信的比,那簡直就是在侮辱李子信。

但是他一直保持着謙卑的態度,卻絕不低下。有着自己的堅持,也尊重別人的選擇。而張旭呢?成名之後罵天罵地,所有人他都看不上眼。兩人的為人處世有着天壤之別。

在譚春妮有限的詞彙當中,只感覺一股溫潤之風吹拂着心田,君子如玉,不外如是!

譚春妮嘴角溫柔的笑意越發明顯了,想到她跟李子信的感情路還真的有點好笑呢!

那傢伙在感情上,簡直讓人無語。

那樣的一個才子,居然會因為自己有着青梅竹馬的愛人,而拒絕自己。這在當今社會是不可想像的。哪個才子不是風流倜儻?不風流還叫什麼才子?

但是,譚春妮讀懂了李子信的感情價值觀,他對女性非常尊重,而且心裏覺得無論男女都要對感情忠貞。

甚至在他的心裏覺得,一對一的感情才是對的,接受另一個女人對他的愛意,讓他有道德上的負罪感,這樣的李子信讓譚春妮簡直愛的無法自拔。

“叮咚……”

門鈴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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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宗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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