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一篇可以看作是番外的東西。
本來這個應該寫在完結后,但是我有點憋不住乾脆提前寫一部分。
我小時候算是個比較狂熱的中二病,還腐的極深,恨不得天天趴電腦前看男男,一言不合就撕逼,這種事更是不勝枚舉。但所幸脾氣大大咧咧,也結識了一幫小夥伴,許多人現在仍然有聯繫。其中也有一部分是gay,直到後來我就像有了天線一樣,生活中也有了很多gay蜜。他們光怪陸離的生活有時候讓我覺得可怕,還有的時候讓我覺得和二次元中的完全不同。
小鹿就是其中一個,他不是我認識的第一個gay,也不是最後一個。和我算不上關係最為密切,也不算是我認識的人里,經歷最為離奇的,起碼不適合寫成小說。
但我很喜歡在他的故事裏,那個貫穿始終的點——執着。又或者說,愛就是盲目的。
大概是這點和我本人的愛情觀比較契合,不過我做不到他這樣,也懶得把我自己那些齷齪的愛情寫成一本狗血的言情。
2014年的暑假,我去上海看cj,碰巧那幾天天氣都很不好,白天熱成狗,但一到晚上就刮大風,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忽然就下雨。
到達上海的第二天,在忽然而至的雨下,我碰到了小鹿。
我在徐匯的某個商場(具體我忘了)下面等雨停,旁邊有人衝出去打車,有情侶竊竊私語。我一個人站着,反正我也不急。
小鹿出現的時候大家都停頓了一下。你們知道那種好看的,很好看的人,他們自帶的一種氣質,會讓人說不出話。
他從商場裏出來,站在我旁邊。我已經算站的比較遠了,他比我更偏,就像要逃避人群,只站在一個邊邊角落裏。等雨停的這些人里,只有我們兩個是獨自的,沒有任何陪伴。
不過我很習慣,因為旅行這種事假如和別人一起那很麻煩。雖然網上撕逼很多,但我討厭現實里起摩擦。(沒錯,我就是鍵盤俠2333)
我真的很難不去看他啊!他真的太好看了。其他人大概都和我一樣,裝模作樣的做自己的事情,但是仍然止不住往他身上投去目光。
他一走路就看出來了,腿有點毛病,有點坡。
能明白那種心情嗎!你看到他就覺得他應該是完美的!但他竟然走路有點瘸!上帝,真不能容忍這種殘缺!
後來人群三三兩兩的走,天也開始暗,我也放棄抵抗準備叫出租車了,只是連叫兩個都被取消訂單。往旁邊看了一眼,小鹿還在旁邊站着,和我一樣沒動。
我很好奇他都不走的嗎?然後被他發現了,他就沖我笑了一下。
麻麻,我看到了天使!
他看到了我的手機界面,沉默一會,這個天使問我。“你要去哪,會有人接我,送你一程吧。”
不是警惕性低,我一個人旅遊次數很多,這樣的放鬆警惕其實少之又少。但是面對這樣一個人,我實在是張不開嘴拒絕。
後來等了很久,其實那麼長的時間,我叫車都不知道走幾次了。但是我臉皮也薄,不然現在肯定和小鹿沒有交集了。
等了好久終於有人來接他,我一看就猜的到那必然是他喜歡的人。神情的變化,實在是太明顯了。
是個男人,那個人很高,牛仔褲高幫鞋,有點不良少年的感覺。下車跑過來的時候,給他帶了件衣服。
我這個無良的腐女天線一下就捕捉到了……這關係問都不用問的。
這個人就是阿遠啦。
其實阿遠長的也算好看,你用平庸普通來形容他實在不合適,但又的確沒有特別帥。他平時打扮風格雖然中二了點,但其實挺適合他的,而且完全的模特身材。
只不過我很難去理解為什麼小鹿對他如此着迷。
阿遠性子挺開朗,看起來和直男差不多,是很好相處的性格。嘴甜,特別會夸人。我覺得文中對他的表述其實基本屬實,但我和他一直接觸不多,就當作為了避嫌,而且關鍵是我其實真的不是太喜歡他,大概是我提前了那麼一會認識好看的小鹿,所以偏心他。
後來他們送我回酒店,阿遠要了我聯繫方式,說帶我玩上海。
不過後來幾天,我沒有見到他,都是小鹿陪我。我們後來關係好了以後,他才告訴我,他原本並不想來,但是阿遠覺得好熱,又是答應了我的事情,所以就他來陪我。
……我說其實你們不找我也可以的,萍水相逢客套客套不很正常。
他很平淡的說那我們怎麼成為好朋友。
真的,一本正經的說這樣的話!我居然感覺有點好笑2333
後來我們聯繫的密切了起來,他終於也成了我的gay蜜。小鹿一直話不多,屬於行動派,逢年過節會送禮物給我,我一直都知道尼瑪這是個壕。這期間我知道他有一個哥哥,沒有父母,但別的不清楚太多。
因為他經濟條件比較好,又是上海人。後來我有一另一個朋友去上海,狀況和他正好相反,可是和我關係特別好,我拜託小鹿照顧一下他。(對,沒錯也是個受)他後來有和我誇張的形容,小鹿家多麼多麼豪華,他多麼多麼有錢………
我說你丫能不能有點出息………
他本身也是個gay,有些事比我更為敏感。其實gay里很多都是善妒的,小鹿因為真的對他不錯,他倒是經常誇小鹿。可和我一樣他也不喜歡阿遠,單純的覺得他對小鹿不好。
我讓他別亂說,好不好是人家自己的事。
後來我和小鹿見面,說起這個朋友,我把那些誇他的話添油加醋的給小鹿描述。他聽的也是開心,笑起來真好看。
然後他忽然說,他一點也不會賺錢,他的錢全是他哥哥給的。
我也真的就是順口接了一句,你哥為什麼給你錢啊?帥不帥,你還缺嫂子嗎?
然後這個故事就開始了。
我們聊了一夜,其實很多事他們的選擇都和我原本的三觀不同,但這已經成為了他們的選擇。
我很難接受他這麼個人吸過毒………
但是小鹿十分平靜的和我描述那段時間的過程,他說其實是冰火兩重天,只是一想到會被人討厭,阿遠很不喜歡這樣的他,他就覺得那是地獄。沒有別的原因,他一定要戒了。
所有錫紙上的快樂,針管扎進血液里的快樂,都比不上和他在一起時的快樂。
然後他安慰我,沒有阿遠他也不會這麼快就戒掉的。
可是沒有他,你根本染不上這些東西啊。
我也很難去接受被人生生把小腿掰斷的那種感覺,他說一開始其實不疼,只是後來回過神才覺得特別疼。我問他,是留下來後遺症了嗎?
他告訴我的,就是現在這個正文正在進行的部分。我猶豫了幾天,一章改了又改,無非就是兩個點,到底是遵從現實還是把他塑造的完美。
我的私心最終還是讓我選擇讓他過的好點,既然是塑造這樣一個形象,讓阿遠有一點擔當。
………因為小鹿受過的苦難,後面還多的多。
這一章原本的正常走向,是他原本在找阿遠的時候走急了點,站不穩不小心碰到了一個家長。那個家長來給小孩送飯,飯灑了。小鹿不喜歡辯解,也沉默寡言。然後她叫了他老公,把小鹿拖到對街的拐角毆打,因此才留下他腿上的傷。
那個拐角離阿遠當時打工的店不過數十米而已,阿遠後來到處找他,但是他躺在地上根本動不了了。
小鹿是個溫柔的人,說這些事情以後還會補上兩句安慰。他告訴我他只有下雨天腿才疼,走路會坡的比較明顯。平時走慢一點是看不出來的。
這並沒有什麼卵用啊!!
他哥哥和嫂子我都沒有接觸過,所以一切都是腦補。但是比起那個小鹿自己說和他三分像的哥哥,我更對嫂子感興趣一點。
她是朵非常妖艷的花,但又披了一張清純的皮。就像她特別矛盾的心。還有愛情瘋長的不安。
莫少的名字是我瞎起的,現在在文里其實還沒下線。他對現實的小鹿來說是個噩夢,也是炸彈。當作純反派來看也可以,除了他不算有完全的反派。
小鹿並沒有給我說過太多關於這個人的事,只是說了壯,很壯,給人感覺很可怕。第一次見面,他就很不喜歡他。我也不知道他長的帥不帥,不過畢竟是個網文,就配個帥哥標準強攻的臉吧。
我問小鹿,我想把它寫成一個故事。我過去混跡過許多雜誌,這也是我第一次去描繪一個長篇,幾段繁複交錯的人生。小鹿吸着果汁,非常溫柔地說,不會有人看的,多黑暗的經歷。
我給他說你得信我,那是因為我沒文化,不是因為你的故事是暗黑。
小鹿看着我笑,隨你吧。
我很喜歡小鹿的本姓,我們偶爾也就真的叫他叫做小鹿,他自己也會答應。但是本着保密的原則我說還是改一改吧,改什麼好呢?改你名字的后一個字好吧,給阿遠換個姓?
我的本意是,畢竟小鹿還有個哥哥,以及一些沒來往的親戚,怎麼說給他換了個姓不太好。但是阿遠是個孤兒,換不換都無所謂。
他看了看我,半晌才問,為什麼不換我的姓?
我說你就這麼討厭?不想跟你哥一個姓嗎?
小鹿側過頭,再也沒說話。我後來換了他的名字,他沒有再提意見,我就當做他同意了。
最後再插一句吧,說到阿遠的時候,小鹿的臉上永遠是止不住的甜蜜和溫柔。但是坐在對面的我,又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站在我的身邊,有點落寞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