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裝死的骷髏

第十八章 裝死的骷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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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不知道在白骨之地走了多久,他記不起來自己來自何處,只是到自己似乎與別的骷髏有些不同,至於具體哪方面不同,大概是他的智慧要比別的骷髏高出很多吧!

月光提着一把生鏽的長刀,漫無目的的四處遊盪着,從它誕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有一種強烈的飢餓感,出於本能,他第一次吞噬了一個骷髏的靈魂之火,之後他就迷上了這種行為。他很小心的避開了一些地方,出眾的智慧提醒他,那裏有他惹不起的存在,他們與月光一樣,同樣對靈魂之火非常感興趣。

現在月光出沒在一個小領主的領地邊緣,這個地方強大的存在比較少,他也可以安全的狩獵一些比他弱小的骷髏。

月光從剛剛狩獵到的骷髏身上找了幾根質地很好的肋骨,一陣霧氣過後,這些骨頭彌補了他身上的肋骨,月光感覺自己的肋骨應該是二十四根,所以他每次戰鬥后都會不惜耗費能量來修補自己的身體。

白骨之地好像永遠沒有盡頭,月光在不停的遊盪,他不知道已經遊盪了多久,更不知道自己還要遊盪多久。

今天月光覺得好像空氣中充滿了壓迫的感覺,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反正這感覺令他很不舒服,連正常的狩獵都沒心思進行了。很快,月光就明白了他不舒服的源頭在哪裏。

他感到地面在不斷的震動着,一開始輕微的幾乎察覺不出來,這種震動由小到大,很快的月光就有一種站在船上的感覺,整個地面都在不停的抖動着,一些散落在地面上的小碎骨頭都被震蕩得跳了起來,沒有心思思考到底是什麼“船”,他看到遠處天邊盡頭,一股白色的骨浪正向他所在的方位湧來。

月光吸了一口冷氣,這是一股骷髏大軍,無邊無際,不知多少的骷髏大軍,很不湊巧的是,月光正頂在這支大軍前進的前方。現在,月光徹底明白他為什麼會感到地面有強烈的震動感了,這是由幾十萬甚至甚至上百萬骷髏踩踏在地面上而引起的震動。

這支骷髏軍隊的行軍速度似乎很快。逃,已經來不及了,月光很快否定了這一愚蠢的行為,他突然感覺有些冷,仔細品味,原來這是害怕的感覺,他飛快的卧倒在地上,順手把不久前狩獵到的一個金屬骷髏的骨架蓋到自己的身上,似乎覺得這樣並不保險,雙手一陣亂摸,挑了幾塊大的骨頭也蓋在身上。

“希望可以逃過這一劫,不要讓他們把我的骨架踩碎了,不然又得花大手氣修補了。”月光不斷的在心裏祈禱。

秦奮先在正得意洋洋的坐在三十六個骷髏將軍抬得大轎上,他覺得以前的轎子已經配不上他的身份了,作為一個未來的殭屍真祖,面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句話很適用秦奮,得到幽魂白骨幡後秦奮的自信心嫉妒膨脹,幽魂白骨幡是什麼東西?這可是封神法寶呀!作為一個喜好《封神演義》的書迷,當然了解這件寶物,更何況,他還莫名奇妙的經歷了一場放電影式的回憶,腦海里多了很多的信息,秦奮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試試幽魂白骨幡的威力,順便把幽魂白骨幡彌補一番。於是,一場新的征討避不可免。

根據秦奮腦中的信息,幽魂白骨幡是由一位洪荒時期的巫族強者煉製而成,這大巫收集數萬強者遺骨與他們死後的怨氣造成這件大殺器。不過秦奮手上這幡可不比原先在那大巫手中時的威力,不足全盛時的萬一。不過也虧的白骨道人,要不是他當初先煉製出幽魂白骨幡的原型,並凝聚散落在天地間的幽魂白骨幡的散碎器靈,恐怕秦奮也不會得到這天大的好處,而且還在器靈認主時的幫助之下體會了一番從盤古開天到封神大戰時期的經歷。

要想不斷完善幽魂白骨幡,最主要的就是收集強者的遺骨和怨氣,在白骨之地什麼最多?當然是白骨最多,雖然像洪荒時期那種強者的遺骨不可能存在,可這並不是問題,只要有足夠的骨頭,完全可以以量代質,用海量的白骨來達到量變成質變。

當初在人間界時,卞吉手中的幽魂白骨幡就比不上洪荒時期的第一個幽魂白骨幡的威力大,不是卞吉不能完善幽魂白骨幡,而是這個過程需要的白骨實在是太多了,在封神時期,人間修士整體實力比洪荒時的修士差了不止一星半點兒,自然,想要幽魂白骨幡大成需要耗費的白骨就更多,那得殺多少人啊!恐怕幡沒練成,人早被天罰轟成渣子了。

至於白骨道人更慘,趕上了末法時代,僅僅剛把幽魂白骨幡煉製成最原始的形態,就因殺戮過多而招致天下正道無窮無盡的追殺。

不過到了秦奮手中卻完全不必擔心這個問題了,白骨之地無窮無盡的白骨隨便他取,絲毫不必擔心因殺戮過多而招致天罰,秦奮甚至有個直覺,若是能把白骨之地的所有白骨和所有骷髏的靈魂之火都用來完善幽魂白骨幡,那幽魂白骨幡的威力甚至會超越洪荒時的那桿幡。到時可真是天上地下任秦奮縱橫了,他也會成絲毫不亞於冥神,死神的那種存在。

根據依科達拉的指引,秦奮這次要征伐的對象是一個名叫泰森的小領主,這個名字令他聯想到他還活着時,美國的一個著名拳王。

“泰森,泰森,就算你是成龍也照滅不誤!”秦奮可不會為了一個生前喜愛的體育界名人而放棄提升實力,更何況這隻不過是重名而已。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就算是親生老子擋在面前也照滅不誤。

白骨之地最不缺的就是骷髏,只要有實力,就可以輕鬆拉起一隻大軍,僅在十天的行程當中,秦奮就又重新組成了一支過五十萬的骷髏大軍,不過這其中大都是最低級的白骨骷髏,真正算得上精銳部隊的還是秦奮手下原班人馬。這支軍隊的規模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據依科達拉的評價,秦奮現在的軍隊足以掃平大多數的小領主了。

端坐在轎中,秦奮經常會無聊的用靈魂之火的年裏來掃視四周,藉以打發無聊的時光。念力不斷的向四周探去,“咦?”忽然,秦奮發現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前方不遠處,一個金屬骷髏戰士正貌似及其猥瑣的把一塊又一塊的骨頭往自己身上蓋,試圖把自己埋起來,其動作之熟練,行動之迅速,和當初某位殭屍是多麼的相似啊!

頓時,秦奮對這個正在裝死的骷髏大生好感,看到他就彷彿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就連裝死都裝的那麼職業,那麼有藝術性,甚至還不忘記往自己身上裝飾一些偽裝。

知己啊,知己!正所謂“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沒想到竟然能遇到一位同是“裝死界”的同行,這令秦奮怎能不生出知己之感。

“嗯,是塊好苗子,不過靈魂之火收斂的還不夠深,比老子差多了,以後好好調教一翻,不失為一位大才。”秦奮點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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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山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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