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Chapter 13
?金在仲到達約定地點時,宋熙元已經在路邊等了好一會了。[更新快,網站頁面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他開着車,一邊慢慢的靠近,一邊仔細打量她。
今天她穿了米色衛衣,外頭裹了件黑色的羽絨外套,牛仔褲,運動鞋,懷裏抱着一堆宣紙。
綁了雙馬尾,背着雙肩包,沒有化妝,清純可人的樣子和昨天晚上大相逕庭。
化妝前和化妝后,雖然還是一樣漂亮,但氣質變化了不少。
宋熙元原本面無表情,等的有點無聊,可在看到了金在仲的那一刻,立刻露出了無比燦爛的笑容。
看着這樣的她,他的心情也立刻好了起來。
“哥!”雖然穿的有點腫,但拉開車門,她很靈巧的就鑽進車裏。
“外面很冷嗎?”金在仲發現她鼻尖耳朵都有點紅紅的。
十二月的首爾,戶外當然會冷啦。
不過宋熙元搖了搖頭:“我穿了很多,還貼了暖寶寶。”
金在仲伸手把暖氣調高了一些。
一邊發動車子一邊又看了她一眼,笑道:“今天像是個初中生。”
這句話讓宋熙元又僵了僵。
年齡的問題,想隱瞞也隱瞞不了太久。
只要他在網絡上一查,立刻就能知道,所以說,她還是自行坦白吧……
“哥……”她小心翼翼的開口,“我有一件事要坦白。”
“哦?”金在仲握着方向盤,“怎麼才交往第一天,就有事要坦白了?”
“我那個……其實是92年的,”宋熙元拽着衣角,不敢抬頭,“昨天欺騙了哥哥你,我很抱歉。”
“92年?”金在仲詫異的看了她一眼。
“今年17歲,”宋熙元低着頭,繼續道,“但是,只相差了兩歲而已,聽說哥哥的公司里,有94年的孩子在做練習生,準備出道,所以,17歲的我也不算很小吧……也沒有比哥哥小多少的……”
金在仲被她逗笑:“我沒有嫌你小,倒是你,嫌我老了嗎?”
宋熙元抬起頭來,沖他直搖頭:“才沒有!”
23歲,說什麼老啊。[.超多好]
“既然只有17歲,”金在仲接着問道,“昨天是怎麼被你混到club里去的?”
“朋友們都成年了,我那個……”宋熙元重新低下頭去,“有證件。”
“呀,所以說,你拿□□去club?”
“……嗯。”
“你膽子可真不小!”
果然這個話題還是逃不開啊。
宋熙元低着頭,老老實實的接受教育。
“昨天跟你一起去club的都是些什麼人?”金在仲又問。
“是在書法課上認識的朋友。”
“提前出來所以請客了嗎?”
“是……”宋熙元瞄了他一眼,“但是你怎麼知道?”
“昨天你跟他們打電話的時候我聽到了。”
其實這一點他們還挺像的,昨天他提早走,也結了賬的,不過這個孩子,一個人在韓國,現在又沒有任何的通告行程。
所以他接着問道:“生活費還夠嗎?”
宋熙元一怔,明白過來他的意思以後笑了起來。
“夠的……”心裏又溫暖又覺得好笑,話題怎麼就跳到這裏來了。
“笑什麼……”金在仲瞥了她一眼,“去club玩難道你還能找爸媽報銷嗎?萬一因為這個,接下去的日子只能吃泡麵,我總不能眼睜睜的看着。”
“不至於那樣啦,”宋熙元笑道,“我也有點積蓄的。”
拖爸媽的福,從小生活就很優渥。
一個人在韓國,就算沒有工作,每個月寄來的零花錢也能讓她生活的很好。
她也不怎麼亂花錢。
去club玩的這筆開支的確沒在計劃之中,但也絕不會落到天天吃泡麵的悲慘境地。
不過,他能想到這一點,讓她有點意外,也非常溫暖。
這個人,是真心實意的在關心她啊。
“所以說,”金在仲把話題又繞了回去,“以後還要再去club嗎?”
宋熙元搖頭,無比誠懇的:“絕對不會再去了。”
金在仲看了她一眼,彎了彎嘴角。
他並不想一味的訓她。
雖然說,在知道了她父母不在身邊,又知道了她未成年以後,他就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的身份往監護人的方向移了移。
但是這孩子畢竟一個人生活在首爾。
苦悶的時候也許非常的多。
她需要的,並不是指責。
所以金在仲問:“你想要吃什麼?”
消除了一個謊言,宋熙元心裏又輕鬆又愉快:“要吃好吃的!”
“好,”金在仲笑道,“去吃肉吧,未成年么,還要長身體的。”
宋熙元不大喜歡這個說法,她小聲嘟囔:“哥哥不要把我當小孩子,我的心理年齡可是很成熟的。”
“是么?可是吃東西又不長心理年齡。”
“……”宋熙元一時找不到話反駁。
金在仲笑道:“牛排怎麼樣?”
“好!”小鬱悶瞬間被拋到了九霄雲外,這一聲回應又帶上了滿滿的愉快。
可愛……金在仲看了她一眼,笑容一直掛在臉上。
所以說,交個小女友,就是這樣的感覺嗎?
在牛排店小小的包間裏,金在仲把她下午寫的那些字打開來看。
雖然是練習的作品,每一幅也寫的很端正,紙張整齊潔凈。
金在仲指着一首詩,問她:“這上面寫的是什麼?”
“這是首唐詩,叫做《慈母吟》,”宋熙元向他解釋,“有關母愛的一首詩。”
金在仲感嘆:“上面的中文,你都認識嗎?”
宋熙元搖了搖頭:“只認識一丟丟,雖然上了中文課,但是中文真的好難,中國字真的好多……”
金在仲笑起來:“你只是學這些,不去學校嗎?”
“學校啊,”宋熙元托住下巴,“公司好像想要我去上學,所以明年三月份大概會去上學的。”
金在仲看了眼她的表情,笑着問道:“怎麼你不想去學校嗎?學校里可以交到朋友,會很有趣的。”
“我只是……有點不習慣,”宋熙元緩緩的對他說道,“因為我爸媽從來都沒有逼着我學習學校里的那些東西。我從小就想要當演員,所以他們讓我學表演,學琴,學跳舞,學其他的很多東西。一開始只是為了氣質姿態更好一些,後來,也有我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所以,我覺得,要是對什麼感興趣,像是書法和中文,去補習班或者找老師學就好了。待在學校里,只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去學習什麼的話好像並沒有必要。”
她並不是不愛學習,只是不想把時間浪費在不想學習的東西上。
“唔……”金在仲看了看她的字,又看了看她,笑起來,“伯父伯母的觀點很特別啊……的確,也不是非要去拿那張文憑的。”
宋熙元朝他扮了個鬼臉:“可是,公司想要我拿文憑。經紀人哥哥說,女演員,要是有個漂亮的文憑,國民印象會提升不少呢。”
“這也是事實啊。”金在仲笑道。
“所以……”宋熙元無奈道,“還是會去學校的。”
“覺得累的話就去藝術高中吧,最近很多偶像都會選那個。”
“還在考慮呢,”說是考慮,宋熙元其實興趣不大,“藝術高中的話,學的東西有很多都是已經學過的。”
“更喜歡挑戰嗎?”金在仲問道。
“當然!”宋熙元朝他眨了眨眼睛。
對她來說,與其學學過的東西打發時間,還不如去學她不感興趣的那些東西,就算不感興趣,起碼也是新的知識啊。
金在仲繼續翻動宣紙。
再下面,有幾張寫着東方神起,還有他的名字,雖然同樣用了中文,但這些,他還是能看懂的。
“這個……”他把那幾張紙提到了上面。
“寫的不太好吧?”宋熙元捂住臉。
“很好啊,我覺得,”金在仲笑起來,“送給我吧?”
“唉?不要啦……”宋熙元想要把宣紙拉回來,“想要的話,下次買漂亮的紙,再認真的寫給你吧?”
“這個也給我,”金在仲壓住宣紙,“下次也再買漂亮的紙,認真的寫給我。”
宋熙元噗哧笑出聲來,鬆了手:“好啦。”
金在仲疊好宣紙,看到剛才的那首詩,又問:“會想媽媽嗎?”
“會……”宋熙元這麼回答了,看着他,又笑起來,“可是現在我有哥哥你了啊。”
就不會再那麼依賴,想念着媽媽了呢。
金在仲抬起手,笑着摸了摸她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