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營救成功(這一章的字數很搞笑呢!2333
施家一直自責對家人的保護不夠嚴密,以致這次竟然讓施家大兒媳被人綁架。
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着楚澤曜把人救回的消息。他們也承受不了如果營救失敗的結果。但現在只能將希望放在楚澤曜的身上了。
已經找到大伯母,這件事沒有和其他人說,就幾個施家男人知道,讓老爺子和其他的女人都去睡覺后。
施家男人都沒有睡覺,心裏一直煎熬期盼時,楚澤曜也沒有讓施家失望。到了凌晨4點半終於等到了楚澤曜的電話,現在正將大伯母送回來,人沒有事。
大伯母被人迷暈帶走醒來后,快速的分析好了自己的情況,她沒有過多的去掙扎抵抗。而是理智的分析着眼前的情況,以及自己的處境。
綁匪沒有去折磨大伯母,但是也沒有給她鬆綁,吃東西都是由綁匪去喂。上廁所都有人看着。看管的非常嚴密。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施家大兒媳人不見了,那他們幾個人的命也就沒有了。
當初密度綁人的時候就已經做好了幾手的打算。如果成功沒被發現,那直接把人帶出京城給藏起來。如果沒成功,那這幾個人只要分散開,跟着人群一起跑也不容易被發現。
還有一種就是人給抓住了,但是被發現所以來不及把人給帶走的話,就直接把人藏在離那個大廈不遠的一個地方租了一個地下室。那邊人口夠多,人員又雜,根本不好查。
這次會發現是楚澤曜經過那個地方的時候,聽到正走出地下室的一個女孩說,她隔壁的房子聽說早就租出去了,昨天才聽到裏面有人說話,而且好像還不只一個人。
有二個以上的人,還有個女人。女孩子只是說個玩笑話,說這麼多人住這十幾平米的地方,難道不擠嗎?而且裏面還有女人不會不方便嗎?
聽到這幾句話,楚澤曜沒想到那個女孩子說的人是不是綁匪。而是想到這個地方離大廈不遠,如果說綁匪一出大廈就躲進這裏,在時間上來說完全來的及。楚澤曜還是繼續讓人在外尋找,他帶了幾個人去查這個地下室。
因為這地下室裏面的住戶混雜,住着各種各樣的人,有些不好排查。一直等了二天時間才終於查到了那四個綁匪的這一個戶有疑點。
然後楚澤曜買通隔壁住戶,給他錢,讓他去外面住酒店。經過他們觀察了之後最終確認。
楚澤曜一直等到凌晨的二點,人感覺最疲憊的時候,然後用了迷藥。要說還是因為綁匪精神因為這二天二夜太過緊張,人也是太過疲累。守夜的人本來就有點瞌睡,所以迷藥一下,所有的人都睡著了。
這才把大伯母毫髮無傷的救了出來。
大伯母這二天雖然沒有受到什麼**的傷害,之前也強制鎮定,等早晨迷藥的藥性過後,人一醒來,看了四周的情況,等施奶奶他們說了情況后,才整個人放鬆下來,心裏害怕的痛哭出聲。
之後的時間,施家人除了上班外,連施萍的小嬸一家都回了老宅居住。楚澤曜現在也忙了起來,人不能親自過來,只能天天給施萍打電話聊解相思。
現在廖、吳、王三家被他們抓住了致命點,所以在反抗了。所以現在不能再出任何差錯。然後今年的這個年過的都很低調。
因為事態緊急,上學的幾個人都請了病假,然後請了家教在家教學,因為擔心幾個孩子在上學的時候出問題。
就這樣一直過了三個月後,才終於把證據都收集全了。也被施家給交了上去。廖、吳、王三家都被停職查辦。
施萍聽了以後,覺得現在應該安全了。但是為了保險點,她一直聽話的沒有再出門,她對那些事情也不懂,全部都是由楚澤曜輕描淡寫的說了一下結果,而裏面的血腥和危險卻一點都沒有和她說。
還沒等他們家放鬆下來,卻得到了王恆健逃了,而且有可能已經偷渡出國了。
施萍聽了簡直佩服王恆健都已經被看管的那麼嚴了竟然還可以跑掉,並且還出國了,要是她的話,估計只有被關起來的份。
不過也只有王恆健一個人逃了,他老婆和女兒都還在監視當中,王恆健的兒子之前以留學的名義還在國外。現在出事了,讓王恆健的兒子回來肯定不可能,再加上因為一些事情,估計王恆健的兒子也回不來了。
其餘的吳家和廖家二家也有密謀出逃,可是走的時候人多,別人的眼睛不瞎。而王家王恆健沒有管任何人,只是他一個人偷跑的。
一查才發現原來王家竟然挖了個地道,通向離他家千米遠的一個早就被他以別人名義買下來的一個房子的地下室。這是楚澤曜去王家查逃跑原因時才發現的。
本來按國家法律慢慢走程序,然後調查清楚,得一年多才能定罪的。可這次的出逃就成了最好的證據,所以三家還留在國內的相關人員全部都給羈押看管了。再加上貪污數額巨大。
案件當中涉及到的人命案也不少。更不要說他們還有和外國勾結的嫌疑。那些巨額的資金走私的渠道可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跨國進行巨額資金轉賬的。
這次雖然因為施萍和楚澤曜在日本意外發現資金走私的事,之後立刻就給攔截下來,並且告訴國內的家庭知道。但是沒發覺之前就不知道已經被轉移了多少錢走了。
所以這王恆健一定要給抓回來,把之前轉移的錢能追多少就追多少回來。
因為他們交上去的證據已經足夠證明吳、廖、王三家的貪污,再加上王恆健的逃跑。這件案子很快就開庭審判,並且給出了審判結果。
吳、廖二家幾個男人以及妻女,全部都被牽扯在案中,直接貪污受賄着,因涉及金額巨大,涉案的幾個男人被判處死刑。
吳、廖、王三家主要罪犯的妻子都有參與共同犯罪,但屬於從犯所以判處無期徒刑。
子女中除年紀小點沒有參與所以沒有處罰外,成年的都或多或少的參與其中和知情不報,判了3-5年。
等全部事情過後,施、喬、孫、楚四家才算是讓家中的小孩去上學。
施萍則是覺得四家當中施家是最倒霉的,怎麼老逮着施家去抓人,十幾年前的她被偷,到這一次的大伯母被綁。難道是這幾家當中施家最弱嗎?
有次和她媽媽聊天的時候,隨口抱怨着。施媽媽則是點點施萍的頭才開口解釋。
“其實很簡單,其他的幾家和吳、廖、王三家對上的時候,只能是嘴上爭,沒有抓到把柄再怎樣都沒用。可是我們施家不同。”
“你爸爸是財政部長,把他們幾家提的一些議案資金卡的緊緊的。很多次的案子中的資金都被你爸爸給算的死死的,弄不到錢。可不是最恨我們家嗎?所以當初你失蹤的時候,你爸爸是最自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