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關於毒(建議必看)

說說關於毒(建議必看)

我沒想過會因為這個問題發本書第一個單章,但質疑這一點的讀者有很多了,我就把我的思路說一下,算是回應和解釋。當然,不是求得認同,而是理解。

先貼書評里四段書友評論。

1、為了個漂亮女人主角連命都不要了?就因為她是主角?

2、主角太聖母,要麼腹黑,要麼爽起,為了一個才認識一天的人就這麼做,太假。

3、主角是智障嗎?吧啦吧啦……(全是罵)

4、作者sb,這書吃棗藥丸。

在這裏先做一個聲明,前兩種評論我會保留,后兩種我就直接刪了。先要說聲抱歉,但我必須這麼做。討論書可以,但純罵純黑的貼,我怕影響新讀者,而且我心裏也不舒服。

接下來說正題,主角該不該救秋堤?還是捨己為人拚死相救?

我從我的故事開始說起,因為我的創作思路,是根據我的經歷改編的。書的前三章,幾乎就是我的回憶。

2002年的時候我離家出走,那時候才上初中,身上就帶了60塊錢。我從西安出發,一路逃票去了北京,露宿街頭三天後,沒找到“皮皮魯大街”,無奈返回。

這期間遇到的壞人好人,吃過的苦就不一一贅述了。總之,在我逃票到了蘭州時,碰到了一個跟我一般年紀的一個巴郎子,也就是維族男孩。我和他身上都髒兮兮的,也許是同病相憐,我倆一見如故,立刻湊到一起聊了起來。

可惜的是——語言不通!

我只會漢語,而他說維語,漢語也只是勉強能聽懂,根本不會說。我現在都對我們當時的溝通感到很驚奇,因為我們兩個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居然聊得十分開心!

兩個素不相識的人就這樣很投機地選擇了一起逃票,我去敦煌,他去新疆。反正都是一路。

我們成功逃上了一輛寫着烏魯木齊——北京的客車,當時我們並沒有意識到我們坐反方向了。

逃票,我們兩個身經百戰,各有各的套路。當時也是少年心性,存心想展示自己的聰明。

我選擇跟在一個扛着編織袋的老伯後面,幫他從後面扶着,進車廂時故意說:“慢點啊我快跟不上了。“乘務員以為我是老伯後輩,再加上老伯大包小包的票在嘴裏叼着,於是我成功上車,逃票成功。

巴郎子,他的行動更加直接。我上車后沒一會兒,就聽乘務員叫起來了,原來他直接衝上來了。

我倆一碰頭,他拉着我就跑!

兩個人藉著小孩子的小體格一直穿過好幾節車廂,然後直接鑽到了椅子底下。我現在還記得我們倆在髒兮兮的椅子底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然後會心一笑的場景。

現在想想,其實我們這次逃票的失敗是必須的。車開了沒多久,我們就被列車員找了出來,我們被請到了餐車。

說實話,我當時並沒有慌張,因為這種場景我多次碰到過,如果運氣好,列車長會讓我好好吃一頓,然後在一個大站把我交給當地派出所。我在鄭州被發現時就是這樣,不過一般我都是半路就逃走了。

運氣差也不會怎麼樣,就是下一站趕下車而已。

所以我當時沒多少驚慌,反而是巴郎子嚇得發抖。說實話,我當時不理解他為什麼害怕,我根本沒意識到這次被發現根本和之前是兩碼事。

因為巴郎子的民族!

事情太敏感,我也不想多提,太痛苦了。我們兩個當時不過十三四歲,什麼也不懂。我只能說,我有生以來第一次被那麼屈辱地對待,就是因為我跟一個巴郎子在一起!雖然當時不覺得什麼,但那是我這輩子最大的陰影!

總之,我們在隴西站被趕了下來。在我倆的哭鬧下,好歹我還剩下來的幾十塊錢保住了。巴郎子的數字bb機也保住了。至於剩下的,什麼打火機、鑰匙、巴郎子的銀行卡、我和母親唯一的合照等等,全被留在了車上的垃圾桶里。

隴西是個小縣城,從這裏想逃票幾乎不可能,因為人太少。我去車站買了兩張餅,又找了兩個礦泉水瓶,去廁所接了自來水,跟巴郎子一起吃了起來。

畢竟是小孩,壞心情來得快也去得快,根本不想去深究。而且當時我也根本沒意識到給我造成如此屈辱經歷的根源就是我的同伴,所以兩人依舊嘻嘻哈哈十分和諧。而且經過了同患難,感覺又親切不少。

但我沒意識到的事情,不代表巴郎子沒意識到。我後來想想,巴郎子就是在隴西時,突然跟我變得肢體接觸多了起來,之前他一直比較排斥這個的。

也許是他認為是他連累我了,總之,在隴西車站裏他會主動去幫我打水,幫我找好的睡覺位置,也許他認為這樣可以補償我。

天快黑的時候,我幹了一件愚蠢的事情!

因為這個小縣城人少,根本不可能逃票,所以我決定買票上車。不過當然不是買全票,而是買最近的站,但到站不下車,盡量坐遠一點。

我買到甘谷,兩個人一人好像是十一塊,我花了二十二,身上還剩下十幾塊。

我就這樣拿着票,攥着十幾塊,走出了購票廳。

車站外有個公廁,我想上廁所,就對巴郎子說去候車廳等我。直到這時,我才想起把錢和票放回口袋。

但是,隴西車站門口一幫小孩圍住了我,領頭的跟我差不多大,其他的都是七八歲的小孩。

他們搶劫!

不但搶錢,還要搶票!

領頭的手裏還拿着一把榔頭,就是釘釘子的那種。

先是威脅,我當時哪裏肯?我從西安到北京,再從北京到蘭州,幾乎跑遍了半個華北,身上的六十塊都沒怎麼花,這是我保命的錢!我怎麼可能會輕易放棄?

我當然拚命想逃,但一幫兔崽子抱腿的抱腿,抬胳膊的抬胳膊,還有的拳打腳踢,甚至張嘴就咬。我根本掙扎不開,領頭的惡狠狠一榔頭敲在了我頭上,當時就感覺半張臉都熱乎乎的了,那是血。

我倒了,眼睜睜地看着那幫孫子把我的錢和票全都搶走,一鬨而散。

有那麼一瞬間,我感覺我會死,因為血流得太多了!

天已經黑了,我就躺在公廁門口,一個人孤零零的。我不知道我躺了多久,我感覺有好幾個小時那麼長,但事後我才知道其實只是十幾分鐘。

我喊着救命,不管路過的男男女女只是看一眼就走,根本不管我。後來車保安叼着煙也來看了一眼,跟別人說說笑笑,然後也走了。

我當時真的怕了!

因為我已經開始頭暈了,左胳膊左腿,還有脖子都開始抽筋了,我覺得我真的要死了。

就在我快麻木的時候,巴郎子找過來了。

他直接衝過來,二話不說就把我的頭抱了起來,看我的傷,他大聲說著維語,我不知道意思,但想來是問怎麼回事。但那時我已經說不出話來了。

巴郎子看出了嚴重,背着我往候車廳跑。可是在門口被保安攔住了。

不讓進!

我記得巴郎子急了推搡保安,還挨了一巴掌。

後來巴郎子找了個大雪碧瓶子,找了一沓那種很粗的衛生紙(我估計是他偷站內收費公廁門口的),幫我處理傷口,那時我已經意識模糊了。

我只記得巴郎子一直在我耳朵邊大喊,阿達西,阿達西……

後來我知道,阿達西是朋友的意思。

我睡了一覺,半夜我才醒來。

我的頭枕在巴郎子的腿上,頭上裹着衛生紙和膠袋,我倆就坐在車站門口。

他很高興,又叫又笑的,但我根本聽不懂,也沒心情笑。我告訴他,錢和票被搶走了,我們哪兒也去不了了。

但他給我了驚喜,他從懷裏神秘兮兮地掏出一個袋裝麵包和一袋牛奶,又拿出皺巴巴的**十塊錢。

他讓我吃麵包喝牛奶,然後把錢給我,說跑椅子,我知道是車票的意思。他讓我拿錢再買票。

我很吃驚,問他哪兒來的,他比劃了一個夾手的動作——偷的。

我當時還很高興,有這技能你不早說?咱倆直接吃大餐做硬座,還受這苦?

當時哪裏有什麼是非觀念?所以我想到就直接給巴郎子說了。然後他就搖頭,撩開衣服給我看後背。

說實話我當時鎮住了!他的後背有一塊血肉模糊的,黑乎乎的,看上去十分揪心。

他比劃說,剛才偷錢,讓人拿大樹戳的。

什麼大樹?木棒而已。

他又掀起褲腿和袖子,果然青一塊紫一塊的。

他到底怎麼偷錢,怎麼被發現,怎麼被揍,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但我當時吃麵包喝牛奶的時候流眼淚了。

在那個車站,巴郎子照顧了我整整兩天!

第二天晚上他當著我的面挨揍!那幫搶我的兔崽子又來了,我指給巴郎子看,被那幫人發現,過來警告我,嘲笑我。一個小崽子拍我臉的時候,巴郎子動手了。

自然是被一幫人圍着一頓揍。

我記得我撲過去幫忙,但不知怎麼的反而是最後被巴郎子把我壓在身子下面,挨揍的都是他。

好在他們這次沒有動榔頭,而且保安罵了兩句,把他們罵走了。

事後巴郎子跟沒事人一樣,還跟我嘻嘻哈哈的,我也沒心沒肺,只是當他是最好朋友。

第三天,我們買了去甘谷的票。上車時,列車員拉着我們對一個乘警說:“看好他們,到甘谷就把他們趕下去。”

我的頭上至今留着被榔頭砸下的深坑,但那次搶劫我只是痛恨沒實力報復那群兔崽子。而列車員的這句話我這輩子忘不了。因為就是那一刻我意識到,這世界的惡意是那麼可怕和殘酷。

也就是那一刻我才意識到,巴郎子之前保護我,照顧我,救我,這是多麼難得。我倆萍水相逢,他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沒有,他拚死保護了我。他給偷錢給我吃牛奶麵包,給我展示傷口的時候還笑得很開心……

如果有耐心看到這裏的書友,現在你們明白我為什麼覺得主角救秋堤一點也不毒了吧?

因為主角是巴郎子,而我是秋堤。我知道這世界有很多惡意,但我也遇到過很多善意滿滿的人。鄭州火車站的派出所警察自己掏錢給我買肉吃,買好喝的,北京出站口的女檢票員抓住了我,對我說:“孩子,我放你走是害了你。你等一會兒,阿姨忙完請你吃好吃的。”但我還是跑了。

還有巴郎子。

我至今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他叫我阿達西,我叫他巴郎子。

我們在甘谷又被趕了下來,那時我們才知道我們坐車做錯了方向。我們已經沒錢了,我們決定走回去,

一路上,我們沿着鐵軌走。他找了兩個方便麵碗,做成兩個帽子,我們戴着方便麵帽子,有火車經過我們就站在路邊敬禮。

我們一路走一路聊,他教我唱維語歌,我教他唱水手,我們都學會了。一路上我們就唱着這兩首歌,鑽隧道,過大橋。渴了就找河水喝,餓了就去附近的村子偷吃的,那是我最難忘的一段旅程。

最後,我們扒上了一輛貨車,又回到了蘭州。也就是在那裏,我們分開了。

他被一個維族人帶走了,維族人很團結,他們在他鄉都互助。

但維族人肯定不會帶我,因為我是漢族。巴郎子跟他吵,結果挨了一巴掌。最後巴郎子說了半天,那維族人掏出五十塊錢來。

巴郎子把他的數字bb機和五十塊錢都給了我,把我抱住,跟我說聽不懂的話。結果可能抱我的舉動激怒了那個維族,他一把拉過巴郎子左右就是兩個耳光,然後直接強行拽走了。

我當時整個人都是懵的,我跟上去,但立刻被維族人警告。就這樣,我們分開了,再也沒見過。

十幾年過去了,那段經歷對我來說太寶貴了。我忘不了巴郎子,忘不了當我絕望地躺在公廁門口,他出現喊着阿達西的場景。我忘不了他撲在我身上,抱着我的頭替我挨打的場景。我更忘不了我們唱着水手,帶着方便麵桶帽,對路過的火車敬禮的場景。

為了認識一天的一個陌生人,到底該不該救?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不會拚死相救,可有人這麼對過我。我希望我也可以這麼做,但我之後就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我也不確定當真正面臨這一刻的時候,我會做出怎麼樣的選擇。

這就是我寫這段情節的整個思路,不是因為秋堤是女主才救她,也不是主角聖母。從後來主角殺惡漢,滅越南幫就能看出來,主角一點也不聖母。

我只是覺得,捨己救人這種行為不應該是“毒”的,而應該是爽點,所以才這麼寫了。因為現實里我們很多人沒勇氣這麼做,但我們難道不應該敬佩這種精神嗎?

難道在小說里yy一下這種精神,都成了劇毒了?

當然,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思考角度和處事準則,我沒能力改變任何人的想法。我只是希望書友們在讀到主角捨己救人時,不要下意識就覺得是劇毒。秋堤和主角一路共患難,就像我和巴郎子一樣。我和巴郎子,秋堤和主角,我們之間都不算陌生人,我們之間有感情,這感情很珍貴。

最後,這段情節其實在第五十六章藉著馬軍的回憶給出了解釋。我把原文貼下來,算是對這篇單章的一個總結。

他想到黃老和他有一次談論起巫鵬,曾不無感慨地道:“社會變啦,人和人之間的信任變得越來越謹慎和吝嗇了。現在的人啊,遇到事情總是下意識先想着保護自己,再想其它。老話里說的俠義,說的道之所在雖死不悔,人們全都當做是放屁……”

“鵬仔是這個世上十分稀少的俠義之人,他有他的道。你這個小警察雖然也不錯,但比起鵬仔,你還差得遠呢。怎麼?你不服氣?我問你,如果你不會水,遇到有人快要淹死了,跟前又沒有別人,你下不下去救他?哈哈,你在猶豫?換做鵬仔,一定什麼也不想就跳進水裏去救人!”

“你以為他傻?呵呵,你以為他不知道弄不好還要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嗎?就是因為他知道,還選擇跳下去,這才叫俠義!唉,可惜現在人都跟你一樣,都當鵬仔這種人是傻子。想想也是,十有**送死的事情,傻子才去做……”

“不過傻子就傻子吧,當那些嘲笑鵬仔的人真正面臨生死時,那一刻他們會多麼希望出現鵬仔這樣的傻子,不計後果地救下他們。到時候再看看,誰是傻子?”

“我理解鵬仔,俠義之人不一定是老好人,但只要他認為該做的,他就一定會去做!小警察,我知道你對鵬仔殺人心有不滿,但你**律,他求俠義,這是兩碼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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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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