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撞見

Chapter 12撞見

於是,幾人立刻驅車奔赴位於城南新區的鑫華精品小區。經過對小區保安、住戶的一番詢問,他們還真的打聽到了史航的住處。巧的是就在他們在樓下詢問史航住所時,正好撞見史航從外面買飯歸來。一聽說是警察找自己,史航扔了東西撒腿就跑。幾人見狀自然抬腳就追,結果最後在小區外的小吃攤子旁把人摁住。然而,被抓到后的史航依舊不配合,他拒不承認是殺害伯蘭德的兇手。

“你們憑什麼說我殺了他?你們有證據么?!”

“你是被伯蘭德開除出雪鐵龍的吧?”

“那是我自己不想幹了!”

“難道不是他抓到你偷竊公司機密?”

“那只是他看我不順眼,故意找我麻煩而已。”史航扯着嗓子辯解,“之前跳槽的那幫人哪個沒往外說過公司的事情的?只不過我運氣不好,被他抓到了……”

“所以你有理由對他懷恨在心。”

“操,我恨他也沒必要殺他!”史航激動得臉紅脖子粗,“他這半年來開除掉的人絕對不止我一個,你們憑什麼只懷疑我?”

沈嚴看着史航激動的樣子,冷靜開口:“聽你的同事講你很愛玩。”

“愛玩不行么?!”

“你會騎自行車?”

“中國人有幾個不會騎的?!”

“還愛打cs?”

“打cs跟殺他有什麼關係?”史航冷笑,“難不成你們告訴我他是被槍……”

史航的話說到一半戛然而止,他瞪大了眼睛,似乎想到什麼難以置信的情況,“警,警察同志……你們不會告訴我,他,他是被槍、打、打死的吧?……”

沈嚴沒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史航的臉色愈加發白,他急切地辯駁道:“不是,警、警察同志!真的不是我殺的他!我真沒有殺他!你們相信我!!”

“28日晚上十點你在哪裏?”

“我,我不在市內!對!那天我出去玩去了!”

“我去了c市。”

“去幹嗎?”

“去……去見一個朋友。”

“什麼朋友?叫什麼名字?住在哪兒?”

“我,我沒見着他……”史航支吾着回答,見沈嚴等人表情變化,他連忙大聲叫道:“但是我沒說謊!哦對了!我想起來了,大巴!!我那天是坐大巴回來的!你們可以去查!”

“什麼大巴?”

“客運站的大巴!晚上8點半從c市出發,快11點到市內!你們可以去查!”

“車票呢?”

“票被我扔了,但是客運站那邊兒一定有記錄!你們可以去查!!”

重案組幾人看向沈嚴。

沈嚴依舊維持着剛才的冷肅面容,他對史航說:“我們要去你家看看。”

“你們……你們這是當我是兇手了?!”史航臉色瞬間變白,“你們憑什麼搜我的家?!”

“你說你不是兇手你怕什麼?”秦凱反問。

“我不是殺人兇手,憑什麼讓你們搜我的家?!我也是懂法的!你們警察沒權利搜查私人住宅!我……我要找律師!!”

幾人都沒想到史航最後蹦出來這麼一句,先是一怔,繼而都覺得好笑,秦凱忍不住笑着開口:“找律師?你特么警匪片看多了吧?……”

那邊,方禮源看看手錶,低聲和沈嚴商量:“我前一陣子去過c市,他們那兒客運站賣票並不要身份證。這史航這麼說,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沒有身份證,客運站內也一定有監控錄像,如果史航真的在那兒,應該能查到。”沈嚴低聲回答,“明天你去c市跑一趟。”

方禮源點點頭,而後又補充道:“我覺得這小子還得再好好問問,他還有事瞞着我們。”

沈嚴點點頭:“我明天會申請張搜查令查查他家。”這史航對警方進他家一事如此抵觸,家中一定是有些問題。

兩人商量完畢,方禮源沖一旁的秦凱使了個眼色。秦凱會意,走到史航面前,故意清了清嗓子,正色道:“史航,我們警方懷疑你和一樁殺人案有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現依法對你進行拘傳。跟我們走一趟吧!”

“我沒殺人!你們放開我!……”史航還要掙扎,但重案組幾人並不聽他說,直接拎着人上了車。

第二天,重案組一早便忙了起來。他們首先聯絡了本案的目擊證人鄧均,鄧均肯定了史航的身形與犯罪分子很相似,但卻並不能確認其就是當晚自己看到的人。對於這種結果,沈嚴並不感覺意外,畢竟鄧均當初就跟重案組說過他對兇手的背影印象不深。於是重案組決定繼續按昨天的方案執行,方禮源和秦凱去c市客運站調查史航的不在場證明,留守的幾人則申請搜查令查史航的家。上午十點多,搜查令到手,沈嚴立刻帶人出發,這一查發現可不小,因為在史航家的書架上放的不是書,而是滿滿一書櫃的仿真/槍!!

“靠!怪不得這傢伙說什麼也不讓咱們進來呢!”程海洋看着這書櫃,臉上難掩驚訝之色,“還敢說他不是兇手?!”

今天法證組出外勤的人是程晉松和李嘉宇,兩人戴上手套,將書架上的槍一支一支拿了下來,邊初檢邊記錄。很快,書架上的東西都被擺在地上,並被清晰地分成了兩組。沈嚴從數目較多的那一堆中隨便拿起一支,一上手他便知道,這支只是一個□□。

待最後一支槍也被放到地板上,程晉松看着記錄本開口:“一共是28支,其中有23支都是□□,完全不可擊發。”說著,他的目光轉向另一側,“只有這五支可以擊發,其中兩支裝的是bb彈,兩支是鉛彈,問題比較嚴重的是最邊上那把,”用下巴點了點最邊上的一支手/槍,“那支可以打真子彈,可以算是真、槍了。”

重案組幾人臉色一動——連真槍也有!這史航膽子可真是不小!

然而,程海洋的關注點還在破案上,他問程晉松:“晉哥,那兩支打鉛彈的,是不是這案子的兇器?”

“短的那支應該不是,”這次開口的是李嘉宇,“那支看槍口最多是0.4,絕對到不了0.6,倒是那把長的看着很像,不過具體要回去測一下才能確定。”

“嘿,看這回這史航還怎麼狡辯!”程海洋摩拳擦掌,有種行將破案的興奮。然而沈嚴表情並沒有輕鬆分毫,他看着那支長長的仿真□□,微微蹙起了眉頭。

在s市公安局的七樓最裏間,有一間並不大的房間,但它的名頭卻很響亮——槍支彈道分析室。這裏就是對各種槍/械、子彈進行分析處理的地方。從史航家搜出來的幾把仿真/槍全都被送到了這裏。李嘉宇戴上護目鏡和耳塞,裝槍上膛,對着前方的射道扣動扳機。

乓。

仿真/槍射擊時發出的聲音與真槍有很大的不同。李嘉宇放下槍,查看了一下鋼珠的射距,而後微微皺起了眉頭。他再次裝入一枚鋼珠,然後再次扣動扳機……

“什麼?那把槍不是兇器?!”聽到這結論,程海洋眼睛瞪得老大。

“根據估算,殺死伯蘭德的仿真/槍的槍/口動能至少要在150焦以上,而史航家的那把動能只有43焦耳,肯定不是你們要找的兇器。”李嘉宇一邊說著,一邊遞上檢測數據單。

沈嚴接過單子,只掃了一眼便遞給了程海洋。程海洋接過去,一臉的不甘之色:“怎麼就能不是呢?……”

程晉松看向沈嚴——從發現槍開始,沈嚴就並未表現出任何喜悅之色,而剛才自己公佈結果,他似乎也並不意外。於是程晉松問:“你早就猜出來這槍不是兇器了?”

聽到程晉松這麼問,李嘉宇和程海洋同時看向沈嚴。

“我只是有些懷疑。”沈嚴開口,“鄧均說過,他看到兇手是背着包騎車逃跑的,如果是一般的背包,根本放不下這把槍。而如果是專門裝槍的長包的話,看着又太乍眼了,鄧均不會注意不到——另外,背着那麼明顯的包騎車到處逛,我猜兇手應該也不會冒這種風險。”

沈嚴的分析合情合理,程晉松和李嘉宇都贊同地點點頭,程海洋皺起眉頭:“所以史航在我們面前緊張成那個樣子,只是因為怕我們發現他藏的槍?”

“他藏有四把動能超標的槍,其中一把還是能打真子/彈的,絕對夠得上非法儲存槍/支罪了,”李嘉宇說,“《刑法》中非法持/槍至少要判三年有期的,史航不可能不緊張。”

“知道要判刑還要買,活該。”程海洋毫不同情。

當天下午,c市的調查也有了結果。方禮源和秦凱在c市長途客運站調取了監控錄像,真的找到了史航購票及乘車的鏡頭。根據監控顯示,史航乘坐的是當晚20點18分出發的c市開往s市的長途客車,這輛車於當晚22點40分到達s市。至此,史航的嫌疑已經徹底排除。而秘密露餡的史航也終於老實交代了他之前所隱瞞的事實。原來28日那天,史航去c市是向一個賣家購買仿真/槍部件——據史航交代,為了防止引起警方及各種安檢部門的注意,現在這些賣家經常將槍/械拆成零部件售賣,而買家也要分批購買。史航當天就是從一個賣家那裏買到了一個彈夾,最終將他的一隻□□組裝完畢。昨天看到重案組幾人自稱警察,史航以為是自己□□的事被發現了,所以才會想跑。後來聽說是伯蘭德遇害,史航有心想解釋,可緊接着他便聽說伯蘭德是死於槍/傷,而自己家中正存着幾把具有殺傷力的仿真/槍……史航一方面不想警方誤會自己是兇手,另一方面又擔心自己私藏槍/支的事情暴露,這才說得吞吞吐吐,前言不搭后語。如今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史航是後悔不迭,連聲表示會全部交代以求寬大處理。

“這麼說重案他們今天不是白忙活了一天?”聽完李嘉宇的敘述,蔣睿恆開口。

“倒也不是全白忙活,”李嘉宇說,“史航為了爭取寬大處理,一個勁兒表示會把知道的情況全部交代,據他說這條銷售鏈涉及的人不少。如果都挖出來,也是一樁不小的案子。沈隊已經讓人聯繫城南分局,讓他們繼續跟進了。不過城南區沒有槍械分析室,鑒定的活兒還得我們來。”

蔣睿恆點了點頭,抬手給李嘉宇又倒了杯啤酒。

此刻,兩人正坐在李嘉宇家附近的一家燒烤大排檔內。今天李嘉宇在單位忙了一整天,臨下班時想找蔣睿恆,卻發現蔣睿恆人已經不在警局內了。李嘉宇發消息給蔣睿恆,蔣睿恆說自己有事出門,晚一點結束了再聯繫他。結果沒想到直到晚上八點多李嘉宇才接到蔣睿恆的電話。

“抱歉,事情弄得有點晚,才結束。我現在就在你家東邊的公園門口,你還能出來不?”

李嘉宇看了看家中,自家老媽晚上出門鍛煉,到現在還沒又回來;只剩一個老爸倒是不足為懼,於是李嘉宇跟父親說了聲“我出去一趟”便溜出了門。

“你吃完飯了吧?”蔣睿恆見面就問。

“吃了啊,這都幾點了?你別跟我說你還沒吃!”李嘉宇驚訝。

“您還真就說對了。”蔣睿恆一笑,京腔不自覺地跑了出來,“怎麼樣有吃飯的地兒沒,陪我找個地方吃一口。”

李嘉宇看向周圍,一家燒烤大排檔立刻進入了視線——盛夏傍晚的s市,最多的就是這種街邊的燒烤攤子了。於是他便拉起蔣睿恆直奔一間他比較熟悉的大排檔。

兩人找了個涼快的位置坐下,李嘉宇點了些肉串與下酒菜,然後又點了兩瓶啤酒。服務員先把啤酒端了上來,蔣睿恆倒上一杯,一抬手就喝了個底朝天。

“你沒吃東西就喝酒,當心一會兒喝醉了!”李嘉宇瞪他。

“沒事兒,太熱了。”蔣睿恆說著,擦了擦額頭的汗。李嘉宇這才注意到,此刻蔣睿恆身上居然穿着一套長衫長褲。

“我說,這麼熱的天你沒事閑的穿成這樣幹嘛?”李嘉宇剛剛就覺得蔣睿恆有點不對勁,這會兒才反應過來是衣服的問題。

“剛剛去見出版社的人來着。”蔣睿恆拿起服務員剛剛端上來的烤串,邊吃邊回答。

“出版社?”李嘉宇意外,“就是之前說想幫你出書的出版社?”

“嗯,已經定稿了,過一陣子應該就開印了。”蔣睿恆答。

李嘉宇意外地一怔。蔣睿恆一直有在微博上寫一些法醫的小故事和小段子,這事兒他是知道的。而且前一陣子蔣睿恆也和自己說過,有個出版社編輯聯繫他,想請他將寫出來的內容整理一下出版。但這之後蔣睿恆就再沒說過這件事,李嘉宇還以為此事告吹了,沒想到兩個月的功夫,這書居然已經要出版了。

“那他們今天找你是幹什麼?”

“給我看看樣書設計,順便給我拍張照,說是將來要印在書上。要不我今天幹嘛穿成這樣?”蔣睿恆一邊說,一邊解開扣子挽起衣袖——穿襯衫吃烤串還真是麻煩。

伴隨着他的動作,李嘉宇只覺蔣睿恆手腕上有個彩色的東西在眼前晃了一下,待定睛一看,李嘉宇大吃一驚。

“我靠!”他一把抓住蔣睿恆的手腕,“你怎麼把這東西戴上了?!”

此刻,蔣睿恆的手上竟戴着那條彩虹旗腕帶——這東西是兩個月前某酒吧為了紀念某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製作的一批活動紀念品。腕帶由紅橙黃綠藍紫六色組成,正是以彩虹旗的顏色。蔣睿恆自己有一條,送給了李嘉宇一條,也算是兩人有了件情侶款。只不過因為這東西有點太招眼,所以兩人之後都沒有再戴過。誰知今天蔣睿恆竟把這東西戴了出來。李嘉宇心中發急:“你別告訴我你是戴着這東西見編輯的!”

蔣睿恆看到自己的手腕也是一怔,繼而才開口道:“誒喲糟了,忘記還他了。”說著,他看向李嘉宇,“這不是我的,是那個攝影師的。”

“攝影師?”

“嗯,”蔣睿恆嘴角含笑,向李嘉宇解釋道,“我不是說出版社要給我拍照么,所以他們今天還找了個攝影師過去。結果你猜怎麼著?那攝影師我居然認識!他也是那家gay吧的常客!”

“啊?”李嘉宇沒想到居然會這麼巧,連忙問:“那他認出你了么?”

“當然認出來了。”蔣睿恆笑,“他也常去那家酒吧,我倆還說過話,這次一看到對方立時就都認出來了。所以之後拍照的時候特別順利。後來編輯走了以後,我們倆就聊了幾句。他跟我說他正籌備出版一本攝影集,表現不同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一張他想拍兩個同性戀人的手握在一起的鏡頭,只是他要拍照,自己沒法出鏡。今天他看到我手以後覺得我的手很合適,就想請我當他的‘手模’。我想大家也算認識,而且只拍手也看不出什麼,所以就答應了。結果沒想到他家那位直到晚上七點半才趕到攝影棚,結果才折騰到這個時候。”

說著,蔣睿恆掏出手機,翻出一張照片:“看看,怎麼樣?”

李嘉宇探頭過去——照片中是兩張男性的手,放在下面的那隻手掌向上,掌心偏外側的位置還有一道明顯的傷疤;而在這隻手的上方,還有另外一隻手,那修長的手指正輕輕地撫摸着那道疤痕,雖只是一隻手,卻能感受到手的主人心中的疼惜。緊接着的一張上,兩隻手已經緊緊地握在了一起,彷彿彰顯着兩人攜手面對一切的勇氣。兩張照片上兩隻手上都戴着同樣的彩虹腕帶,同性的主題展示得不能更明顯。

李嘉宇一看照片就是一皺眉——倒不是因為吃醋,二是第一張照片上蔣睿恆手上的傷疤特別明顯,剛長出新肉的部分幾乎能看到裏面的血管。自己記得前陣子他的手已經好很多了啊,怎麼最近竟變成這樣了?

想到這裏,李嘉宇抬手過去抓住蔣睿恆的手,扯到自己眼下仔細查看。

看到李嘉宇這動作,蔣睿恆就知道他在擔心什麼,忍不住微笑道:“不用看了,那疤是特意化妝化的。”

李嘉宇吃驚地抬頭。

看着李嘉宇懷疑的神色,蔣睿恆確定地點點頭,解釋道:“那攝影師想借我的手,就是覺得我手上這道疤還蠻有看點的。可是鏡頭下疤痕看着不怎麼明顯,所以他就讓化妝師——也就是他家那位——又給化了一下。”說到這裏蔣睿恆笑了笑,“說起來他們倆一個是攝影師一個是化妝師,還蠻般配的。”

“你的手還沒完全好呢,化妝品弄上去不會傷皮膚么?!”李嘉宇皺眉。

“沒事,只是用了點兒粉底液而已,”蔣睿恆抓着李嘉宇的手,溫聲道:“不用擔心。”

蔣睿恆的口氣中帶着幾分戲謔的味道,李嘉宇剛想開口,卻聽到一旁傳來了一聲熟悉的聲音:“嘉宇?”

兩人同時轉頭,只見李嘉宇的母親正站在兩人桌邊不遠的路上,意外地看着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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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案追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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