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軒在糾結了會他應該感激這個褲腰帶,還是應該怨念它,然後,然後,他突然就不糾結了!
因為他的肚子響了,他餓了!
而此時林軒發現了一件比糾結他怎麼活過來更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他身無分文!
原主身上的最後四十二塊錢被他當做最後一頓午膳了,而此時,太陽已經快下山了。
林軒摸着口袋,深深的嘆了一口氣~
一文錢憋倒英雄好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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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軒把整個工地帳篷翻了一遍,愣是沒翻到一分錢,不過這也在意料之中,畢竟在這裏幹活的都是農民工,一個個賺的都是血汗錢,一分一文都小心的收着,又怎麼會有遺留。想了想,林軒打算出去找點活做,爭取把晚膳解決掉。
林軒雖然尚了公主,外孫繼位后又被加封承恩侯,可卻出身寒門,當然要不是他出身寒門,也不會讓他尚公主,畢竟大順從太宗皇帝就有規定,駙馬不得有實權,更不得參與朝政,所以一旦尚了公主,那就直接是被榮養的份了,所以凡是能在朝堂上有一絲作為的,都會對尚主退避三舍。
而能被選中作駙馬的,一般都是功勛中的紈絝子弟和寒門舉子。功勛中的紈絝子弟倒是不要緊,畢竟本來就是家族養的混吃等死,尚主還能給家族帶來一絲榮耀。可對於寒門舉子,那就是噩夢,畢竟寒門子弟之所以拚命讀書科舉,就是為了進入仕途,一展抱負,而一旦選為駙馬,就只能侍奉公主,只能一輩子呆在公主府。不過,有些事不是你相避就能避開的,例如林軒,剛剛進了翰林呆了一個月,就被駙馬砸中,從一個內閣預備役直接開始養老。要是一般人,比如二公主的駙馬,五公主的駙馬,直接就覺得萬念俱灰,消極厭世,對公主冷嘲熱諷,鬧到老死不相往來的程度,而林軒卻能和公主過得舉案齊眉,並且把精力放在教導孩子上,讓孩子一個個成龍成鳳,不得不說他對事情看得極開,也拿的起放的下。
所以當他意識到自己可能會被餓死時,林軒立刻拋棄了糾結從一個豪門跌落底層的種種不適,把重心放到了怎麼解決晚膳上。
想到這,林軒決定出去轉轉,不過在出去之前,林軒看了看自己,他還是先洗個澡吧!他這樣一身水泥白灰的出去,莫說找工作,就怕別人連話都不一定給他說吧!
好在現在是七月,正是最熱的時候,林軒直接拿了一塊不知哪個工友留下的半塊胰子,走到工地的自來水處,直接把渾身洗了一遍,又用胰子把身上打了一遍,搓了兩遍,這才沖乾淨,回到帳篷里。
進了帳篷,林軒找到原主的衣服,勉強挑了一件白襯衫和黑褲子,這兩件還是今年夏天時,工地旁邊的大學大四的畢業,許多大學生東西帶不回去,就扔到旁邊的垃圾桶里,林軒和幾個工友一起在旁邊的垃圾桶翻出來的,因為這衣服有八成新,所以林軒洗乾淨后小心的疊在包袱里,一直捨不得穿,算是原主唯一一件體面的衣服。
林軒穿完衣服,這才從旁邊的床上找出半塊破鏡子,照了照,發現原主的樣子居然還不錯,雖不說長的多好看,但看起來很順眼,現在林軒這麼一裝扮,居然有種原主記憶中大學生的樣子。
林軒抓了抓半乾的短髮,直接走了出去。
出了工地,林軒就開始糾結往哪裏走,他對這裏是完全不熟,而原主,也是幾乎不熟。因為原主自從來到工地,就天天在工地幹活,最多就出去替工友包工頭去旁邊的小賣部買包煙,買點酒,別的幾乎都沒出去過。
林軒仔細的回憶了下,終於想到一個可以去的地方,那就是不遠處的大學。就是原主撿回身上這套衣服的地方。
那個地方晚上有個夜市,人很多,也有賣吃的,他隱約記得好像有僱人幫忙看攤的。
林軒走到大學,正是大學邊上夜市剛開市的時候,一個個三輪車拉着滿車的東西,小商販正在支架子,然後把東西放到架子上,當然也有攤比較小的,攤主直接弄塊布放在地上,把東西直接擺在布上。
林軒一邊走着一邊看兩遍的小攤,遇到攤子比較大的,就上去問問需不需短工,在問道第四個攤時,一個賣帽子絲巾首飾的大媽就對他吆喝:“唉,小夥子,你是這學校的學生吧?出來打短工吧?我們這幾個攤都不要人,你上東頭那個賣鞋的那問問,她那這些日子忙不過來,招人,一晚上二十,你要合適就去。”
林軒聽了,趕忙對大媽道了謝,然後向東頭走去。
到了那一問,果然招人,而且由於攤主知道在這打工的,一般都是大學生,屬於今天干明天不幹的,所以晚上幹完了就直接給錢。
於是,林駙馬活過來的第一天,找到了今生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在地攤賣高仿鞋!
......
“恩,這雙涼鞋二十五,旁邊的那個三十,恩,這個價格已經很低了,不能講價的。”林軒一邊把手上的那隻白色涼鞋遞給前邊的女大學生,一邊給旁邊的另兩個女大學生報價。
“這個還有小一號的嗎?”女大學生試了一下鞋問道。
“有的。”林軒順手從後面的鞋盒堆里抽出一雙遞過去,順便回答另一個女生道:“那一雙也二十五,還有米黃色的。”
......
林軒忙了一個多小時,人才開始少了,這才來得及歇一口氣,旁邊的雇他的攤主遞給他一個白塑料壺,林軒也顧不上乾淨不幹凈,狠狠的喝了幾大口,這才把水還回去,說道:“謝謝大娘。”
“第一次忙壞了吧!”大娘笑呵呵的。
“還行。”林軒笑了笑,恭維道:“大娘你這攤子生意真好。”
這句話顯然說到大娘心裏了,大娘不由打開話匣子道:“不是我說,整個夜市比我這攤好的不多。”
“她們怎麼這麼喜歡買鞋?”林軒是頭一次做生意,看到一個小時賣了好幾百雙鞋,直接都有些嚇倒了。
大娘顯然很高興,也樂意說道:“哪個小丫頭不喜歡買衣服首飾鞋的,而且都喜歡買牌子的,可牌子的一件就得好幾百,這些學生哪有這麼些錢,所以就買這些高仿的,你看,哪個帶對號的鞋,要是怎麼,在店裏怎麼也得三四百,這還是打折的,而在我這裏,一雙才二十五。”
“差這麼多?”林軒吃了一驚,這可是十倍的差距。
“所以啊,我這裏生意好,當然人家專賣店的生意更好。”
“那這鞋和那鞋一樣嗎?”林軒對高仿還沒有確定的概念。
“怎麼可能一樣,這些也就個樣子貨,根本穿不住,也就半個月一個月的一雙。”大娘咂咂嘴,說道。
“這麼次。”林軒心裏道,卻沒敢說出來。
看着這時有空,林軒不由問道:“大娘,我最近手頭緊,想找點活干,你這攤白天要人嗎?”林軒幹了一會就發現,這攤雖然忙點,但很簡單,就拿這鞋的價格來說,整個攤就三種價格,左邊的二十五,中間的三十,右邊的三十五,簡單易上手,他畢竟剛到這裏,對很多事都很生疏,想找個簡單的工作不容易。
“你這小夥子倒是勤快,我倒是想一直雇你,不過我這攤白天不出啊!人家這是學校的外街道,只准晚上擺夜市,你要想白天干,你怎麼不去找找發傳單的活,你們大學生不都喜歡干這個嘛!那個錢也是干一天一給,我記得學校門口裏面那個牆上有貼的小紙條,你要是怕累,找找家教的活也不錯。”大娘在學校外面擺攤久了,對大學生想要打零工的見得多了,看到林軒問,也沒多想,不但給他說了說一些比較容易乾的活,還說要他晚上有空接着來,反正他這一直挺忙的。
林軒和大娘說了幾句,人就又多了,林軒趕緊又開始賣鞋了。
一直忙到晚上十一點,夜市的人才漸漸散去,林軒也幫大娘把攤收好,然後才拿着大娘給的二十塊錢悠悠的往回走。
走到半路上,才驀然想到,他忙了一晚上,還沒吃晚膳呢!於是往工地走的腳步不由的轉了個彎,跑到旁邊的24小時商店,買了兩包方便麵。打算今晚一包,明天早晨把剩的一包當早點。
便利商店的方便麵倒是有好幾種,林軒看了看,挑了一塊錢一包的,這種比較大,而且也相對便宜,付了賬,林軒拿着剩下的十八塊錢回到工地的帳篷。
來到現代的第一天,林軒成功賺到二十,花掉兩塊,結餘:一十八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