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5章 時光回溯5
鬧到了最後,知道的人越來越多。
由於張惠母女知法犯法,給社會帶來的影響極壞,上面作出了仔細調查並公正判決的指示,林曉雪如願了。
袁薇從袁志遠夫婦名下剔除,不再是兩人的女兒。
而且,上面還允許兩人追生二胎,因為他們真正的女兒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他們可以再生一個孩子。
不過,袁薇最終沒有被逐出袁家,而是由袁老爺子撫養,其戶口亦在袁老爺子名下,以外孫女的身份。
袁薇的生父是一個有婦之夫,其妻不允許婚外出軌生的女兒踏進家門。
袁志紅再嫁,又生了一個男孩,其夫也不允許妻子未婚生下的私生女進入自己家,甚至為此和袁志紅離婚,並且拿到了兒子的撫養權。
因為,張惠涉嫌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判以十五年有期徒刑。
其女袁志紅因非主犯,判了六年。
偷竊嬰兒罪並將沒有任何謀生能力的嬰兒遺棄於街頭,生死未卜,已經涉嫌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了,加上林家施加的壓力,最終判決很重。
這樣一來,袁薇最終只能由袁家繼續撫養。
林曉雪和袁志遠三兄弟不願意麵對袁薇,每次見到她,都讓他們想到自己的親女兒,親侄女兒不知身在何處,不知是否豐衣足食,於是將自己的戶口遷出了袁家,人也搬出了袁家,只有逢年過節或者袁老爺子生病的時候才來看望袁老爺子,平時不見人影。
袁老爺子為了留下袁薇,只能妥協。
為了維護頂級貴族的顏面,這件事從開始到處理,直至判決都是靜悄悄地進行。
除了頂層社會的那些高門大戶,外面的普通人一點消息都不知道,就是尋常上流社會的人也對這件事一無所知。
從此,林曉雪一邊備孕生二胎,一邊開始了尋找女兒的漫長之路。
自己是她丟失的女兒嗎?
是嗎?
權勝男忽然想流淚。
這表明,她沒有被父母拋棄,她的母親始終在找她!
不僅如此,她曾經受到了親娘的資助,才得以繼續求學進修!
養母和養父離婚的時候,自己只有一歲,哥哥七歲,養母沒有分到多少財產。
爺爺和奶奶在京城有一座四合院,本來說給她的,結果卻在他們去世后被養父奪走了。
自此,他們流落街頭,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不得已,養母只能做些零工養他們。
一個女人想要撫養兩個孩子是很艱難的一件事情,即使如此,養母也沒有拋棄他們。
母子三人的生活,很苦。
這份苦持續到權勝男七歲。
在權勝男險些無法上學的時候,她和哥哥成了被林曉雪基金會挑中的幸運兒。
基金會了解他們家的困難后,學費、生活費都由基金會出。
不僅如此,她和哥哥每季還有兩套衣裳鞋襪和兩個學期需要用的筆和本子等文具用品。
林曉雪基金會尤其關愛81年出生並被收養的女孩,權勝男比哥哥得到的更多,每個月還有兩塊錢的零花錢,後來逐漸增加到五塊、十塊、一百塊。
別小看兩塊錢,在88年的時候,對於一個孩子來說,兩塊錢是一筆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