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天使――桃妖妖篇
本來我是一個現實中的殺手,有着一張大眾之極的臉,街頭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象我這樣的人可以一抓一大把,對於一個殺手來說,這實在是很有利的條件。
一年前我收山,沒有別的原因,只為,我攢夠了錢,足夠我寬寬裕裕的過完這一輩子的錢,所以,我決定開始享受我餘下的人生。
在這之前,我做了一件事,整容,在現代發達的醫學美容手段下,我由一個走在街上不會引起任何人注意的平凡女人,變成了一個艷光四射的美女,縱使是這個美女泛濫的年代,我仍可以說,我所得到的新面孔,實在是最美麗的,為此,我花費了四分之一的積蓄,這樣的一個代價,在這個美麗也能用金錢衡量的年代,足以讓我得到最好的。
不知道為什麼,在電影裏,殺手都變了樣,不是窮凶極惡殺人不眨眼的冷血魔頭,就是替天行道懲奸除惡的孤膽英雄,這樣的電影我也愛看,因為戲劇性強,有看頭,有時候甚至都讓我覺得,象我這樣的殺手是不是另類。
然而就我所知,殺手其實是一份非常單純又很容易賺錢的職業而已,我做殺手純粹是為了錢,而賺錢則是為了更好的享受,不知道這樣是不是破壞了大家心目中殺手的形象,但是象我這樣有潔癖而又相貌平平的古怪女人,要實現我25歲前退休養老的目標的話,除了做這個工作外我想不出來還有什麼其他的方法,當然,可能賺錢的職業還有很多,但是象我一個這樣生在有着好幾代歷史傳承的好吃懶做的殺手家族的人,好象也不會去想別的辦法了。
家族傳統,自己掙自己花,所以也不能指望老頭老太能留遺產給我,他們鐵定會在死之前把自己掙的花精光,一分都不會剩下,就我所知,他們兩個的資產,都在我所有的百倍以上,當然,會掙花得也多,所以他們是到三十歲才退休的,雖然我很羨慕他們能夠有非常非常足夠的錢供他們揮霍,但是相對於五年的自由時光來說,那比我多百倍的資產,也就是個屁。
錢,足夠花就好了,我又不是個喜歡揮霍的人。對於我這樣一個有潔癖的人來說,出個門都是太大的痛苦,所以,我成了家族歷史上最早退休的一個,也算創了個記錄,總算也可以自豪一下。順便說一句,我比計劃早三年完成了目標,我22歲就退休了。
如果在我爺爺奶奶那個時代,象我這樣因為有潔癖而躲在窩裏沒事盡量不出門的人,日子一定過得很痛苦,但幸好,現在是網絡時代,在家不出門,能知天下事,所以我退休后的日子,過得相當悠閑。
在網絡上混了一段日子,玩了不少網游,當《永生》這個遊戲推出的時候,我照例查了查它的背景,在我發現它是由人類最高科技機構——聖域在幕後支持的之後,我馬上作了個決定,買一個最好的太空維生艙,然後,扔掉了手頭上玩的所有遊戲,義無返顧的殺進了永生的世界中去了。
在《永生》中我叫桃妖妖。
其實在現實中,我也叫桃妖妖。我老頭子叫桃慕劍,我老媽子叫李芬芳,嫁給我老頭子之後當然冠上了我老頭的姓,改成了桃李芬芳,我們的家叫桃源庄,坐落在桃花島,據說這個名字剽竊自某部古老的武俠小說中一個很有名的島嶼,據說那個島嶼機關重重,跟我們家這個有得一比,我倒是不太相信,古代有什麼機關可以跟現代的科技相比?
話扯遠了。
其實遊戲中的世界跟現實中沒什麼兩樣,完全就是第二個人生,遊戲中也有殺手,殺手不論在現實中還是在遊戲裏都是個賺錢的職業,而《永生》的貨幣是能夠與現實聯邦貨幣相互兌換的,所以當然的,我想到了在遊戲中重操舊業。
不過在不停的打發著一個又一個跟我搭訕的男人之後,我發現,以我現在這個樣子,要重操舊業,已經成了一個無法實現的夢想……
有句古話,自作孽,不可活。
所以我乖乖的打消了那個念頭。
然後為了補償我22歲之前枯燥乏味的生活,我痛痛快快的在《永生》中談起了戀愛。
在很多人的眼中,我是佔盡了所有女人想有的一切風光,無數的愛慕者,每一個都是遊戲中最傑出人類的代表,我甚至曾數度披上過嫁衣,然而卻從沒有過結果。
我過不了自己這一關,每一次戀愛我都會象,對方愛得發狂的,是不是只是我這張用錢堆砌出來的絕色臉龐。一旦開始這麼想,我就什麼感覺都沒了。
所以在我逃了N次婚之後,得到了一個外號——“逃婚天使”。
我不是天使。縱然我有比天使還美麗的容顏。在我心裏,我還是那個平凡的在人群中可以一抓一大把的女人。成為美女之後,我只學會了一件事,如何把男人耍得團團轉,然後做到萬草從中過,片葉不沾身。好在我有足夠的實力做到這一點,我是《永生》中東方大陸第五高手。
不過也有碰釘子的時候,碰到金財神這樣的人,逃婚也變得艱難,因為他非常有錢,所以他有東方大陸第一名駒,還有足夠的毅力追了我五天五夜,如果我不是在一次觸發隱藏任務后,轉了隱藏種族的魔族,如果我沒有學到技能天魔飛天的話,早就被他追到了。
然後我在逃到一個沒落的新手村的時候,遇到了斷腸草,進《永生》后,第一個沒有被我的美貌震住的男人。
雖然他一個勁兒的叫我美女,但我可以從他不經意的神色中看出,他並沒有象其他人那樣着迷。
他是一個有趣的傢伙,如果不是金財神再一次追上來的話,我想我會很有興趣跟他多交流交流。
然而人生的際遇是無常的,當時的我沒有想到,再一次見到他,是在很久之後了。
我仍然在繼續着我的逃婚生涯,只是常常想到那個以毒草為名的傢伙。
PS:金財神還是沒追上我,不過很久以後我知道了他追我僅僅是為了討回我身上那價值50000黃金的嫁衣時,被一顆剛丟進嘴裏的豆子噎得夠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