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03小節 他家在城東

3.第3章 03小節 他家在城東

林子的家在城東,一個破落的巷子裏很深的地址。走盡那段巷子,等到沒人家了,再往裏走十幾步,就正好了。

別人的房子都是門對門的在街兩邊,就他一個人橫在路盡頭門朝外。那樣勢就跟橫路搶劫的強盜差不多。

因為隔離得大多數房子太遠,又加上房子是六七十年代修成的磚瓦結構的房子,風吹雨打的,破破爛爛,於是正好有了稱作破落戶的資格。

要說這位置,其實還不錯。因為是巷子的最深處,也是巷子的末尾,後邊左邊右邊全沒人家。前邊雖是稀稀落落,但也只限於有房子,根本沒人住。所以冷清是有點,但是安靜。而且房子後邊靠着山,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竹子。縣裏說沒錢,還開發不到這裏來。其實是縣裏不想開發這裏,因為沒錢。

林子原本是一個人住在這裏的,可惜樓房不是他一個人的,因為這房子不止一層。雖然很舊,到底還是叫做樓房啊。好像樓房,天經地義的就不止一層。

最先沒人來的時候,是可以說這樓房就是他家的房子。這就好比不拉屎佔着茅坑,至少名義上那茅坑暫時是你的了。但是現在不能了,有人來了。上周林子不在家,回來的時候,居然發現有生人的氣味。

說氣味,這是誇張,主要想突出,這裏很少有人來。林子學着武俠傳奇偵探小說鬼故事裏的樣子,靈敏機警的嗅察了一番,結果沒發現小偷,發現了女人的蹤跡。

這完全不是靈敏的嗅覺導致的,因為他四處勘察的時候,那女人恰好就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這突如其來驟然出現的女人,倒叫林子很不好意思。不是怕女人,而是在一個女人面前表現得神經兮兮,像做賊一樣,這就叫林子受不了,有些窘迫。

等那女人走了之後,林子立馬又表現得一切如常的跟進去去跟蹤調查了一番,終於發現那女人的目的,是要住在這裏的。似乎這還能忍受。不能叫林子忍受的是,那女人居然是住在自己樓上的。這下好了,林子想到了一個比喻,最終被女人騎在下面了。

其實這些事情,都算不得事情。這房子,林子也基本上沒回來住過,一周里,大約恐怕,也就那麼一兩天而已。有時候甚至一兩天都沒有。房子只是個符號而已。

當林子覺得事情都弄明白了,那女人確實要在這裏住的時候,他突然有了想要搬家的衝動。這裏住得太久了。一個人是不適合在一個地方住得太久的。身上長霉灰了。

準確的說,似乎一直以來,林子都不大適合與人住在一起。但也僅僅是限於住,還是常常與這人那人混在一起。所以可見得,他的不適合與人住在一起,完全是吃飽了之後,偶然想出來的,專門拿來消食的。只是這一頓飯吃得太久了,長久無法消化。

在事實上,林子這麼久也確實沒有和人住在一起的經歷。看來他真有不適合和人住在一起的特性。否則他也不會在這城市哪裏不好住,專門找這麼破爛偏僻的地方。除非那人是心理有毛病,放着寬敞亮麗的高樓大廈不住,偏要自己給自己找罪受。林子應該是沒有心理疾病,他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

林子也想過住寬敞亮麗的高樓大廈,現在這種情形,只能歸因於,生前沒那麼好的運氣,生來也沒有那麼好的福氣。那就只好期盼死後閻王能有點人性,那麼沒準就會特別關照他,給他一個單間,那也就是住大房子了。

在沒找好房子之前,林子不敢貿然的搬出去,還是要繼續在這裏住着的。什麼事情都可以果斷,唯獨這件事,不能決然。估計這也就是他這一輩子難得做的唯一一件謹慎了又謹慎的事情了。

林子在家裏,將屋子裏的東西無所適從全挪了個位置,擺放了又擺放。將窗子玻璃也擦了個無數遍。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就是擦不幹凈。終於累得不行的時候,只好自我安慰,擦乾淨給人看啊?

人其實是個很可憐東西。林子看見自己這家,就慨然有了這番慷慨的想法。他-媽-的,你說國家要是允許個人的搶劫行為合法那該多好!那至少可以時不時的富裕一把吧?

站在窗下,外面什麼也看不到。因為什麼都沒有。

天色極其濃重,遠遠近近的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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