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九

◎蕭子恪弟子范子顯子云子暉

蕭子恪,字景沖,蘭陵人,齊豫章文獻王嶷第二子也。永明中,以王子封南

康縣侯。年十二,和從兄司徒竟陵王《高松賦》,衛軍王儉見而奇之。初為寧朔

將軍、淮陵太守,建武中,遷輔國將軍、吳郡太守。大司馬王敬則於會稽舉兵反,

以奉子恪為名,明帝悉召子恪兄弟親從七十餘人入西省,至夜當害之。會子恪棄

郡奔歸,是日亦至,明帝乃止,以子恪為太子中庶子。東昏即位,遷秘書監,領

右軍將軍,俄為侍中。中興二年,遷輔國諮議參軍。天監元年,降爵為子,除散

騎常侍,領步兵校尉,以疾不拜,徙為光祿大夫,俄為司徒左長史。

子恪與弟子范等,嘗因事入謝,高祖在文德殿引見之,從容謂曰:“我欲與

卿兄弟有言。夫天下之寶,本是公器,非可力得。苟無期運,雖有項籍之力,終

亦敗亡。所以班彪《王命論》云:‘所求不過一金,然終轉死溝壑’。卿不應不

讀此書。宋孝武為性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無不因事鴆毒,所遺唯有景和。至

於朝臣之中,或疑有天命而致害者,枉濫相繼,然而或疑有天命而不能害者,或

不知有天命而不疑者,於時雖疑卿祖,而無如之何。此是疑而不得。又有不疑者,

如宋明帝本為庸常被免,豈疑而得全?又復我於時已年二歲,彼豈知我應有今日?

當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害亦不能得。我初平建康城,朝廷內外皆勸我云:‘

時代革異,物心須一,宜行處分。’我於時依此而行,誰謂不可!我政言江左以

來,代謝必相誅戮,此是傷於和氣,所以國祚例不靈長。所謂‘殷鑒不遠,在夏

后之世。’此是一義。二者,齊梁雖曰革代,義異往時。我與卿兄弟雖復絕服二

世,宗屬未遠。卿勿言兄弟是親,人家兄弟自有周旋者,有不周旋者,況五服之

屬邪?齊業之初,亦是甘苦共嘗,腹心在我。卿兄弟年少,理當不悉。我與卿兄

弟,便是情同一家,豈當都不念此,作行路事。此是二義。我有今日,非是本意

所求。且建武屠滅卿門,致卿兄弟塗炭。我起義兵,非惟自雪門恥,亦是為卿兄

弟報仇。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世,撥亂反正,我雖起樊、鄧,豈得不釋戈推奉;

其雖欲不已,亦是師出無名。我今為卿報仇,且時代革異,望卿兄弟盡節報我耳。

且我自藉喪亂,代明帝家天下耳,不取卿家天下。昔劉子輿自稱成帝子,光武言

‘假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復可得,況子輿乎’。梁初,人勸我相誅滅者,我答

之猶如向孝武時事:彼若苟有天命,非我所能殺;若其無期運,何忽行此,政足

示無度量。曹志親是魏武帝孫,陳思之子,事晉武能為晉室忠臣,此即卿事例。

卿是宗室,情義異佗,方坦然相期,卿無復懷自外之意。小待,自當知我寸心。”

又文獻王時,內齋直帳閹人趙叔祖,天監初,入為台齊齋帥,在壽光省,高祖呼

叔祖曰:“我本識汝在北第,以汝舊人,故每驅使。汝比見北第諸郎不?”叔祖

奉答云:“比多在直,出外甚疏,假使暫出,亦不能得往。”高祖曰:“若見北

第諸郎,道我此意:我今日雖是革代,情同一家;但今磐石未立,所以未得用諸

郎者,非惟在我未宜,亦是欲使諸郎得安耳。但閉門高枕,后自當見我心。”叔

祖即出外具宣敕語。

子恪尋出為永嘉太守。還除光祿卿,秘書監。出為明威將軍、零陵太守。十

七年,入為散騎常侍、輔國將軍。普通元年,遷宗正卿。三年,遷都官尚書。四

年,轉吏部。六年,遷太子詹事。大通二年,出為寧遠將軍、吳郡太守。三年,

卒於郡舍,時年五十二。詔贈侍中、中書令。謚曰恭。

子恪兄弟十六人,並仕梁。有文學者,子恪、子質、子顯、子云、子暉五人。

子恪嘗謂所親曰:“文史之事,諸弟備之矣,不煩吾復牽率,但退食自公,無過

足矣。”子恪少亦涉學,頗屬文,隨棄其本,故不傳文集。

子瑳,亦知名太清中,官至吏部郎,避亂東陽,後為盜所害。

子範字景則,子恪第六弟也。齊永明十年,封祁陽縣侯,拜太子洗馬。天監

初,降爵為子,除后軍記室參軍,復為太子洗馬,俄遷司徒主簿,丁所生母憂去

職。子范有孝性,居喪以毀聞。服闋,又為司徒主簿,累遷丹陽尹丞,太子中舍

人。出為建安太守,還除大司馬南平王戶曹屬,從事中郎。王愛文學士,子范偏

被恩遇,嘗曰:“此宗室奇才也。”使制《千字文》,其辭甚美,王命記室蔡薳

註釋之。自是府中文筆,皆使草之。王薨,子范遷宣惠諮議參軍,護軍臨賀王正

德長史。正德為丹陽尹,復為正德信威長史,領尹丞。歷官十餘年,不出藩府,

常以自慨,而諸弟並登顯列,意不能平,及是為到府箋曰:“上藩首佐,於茲再

忝,河南雌伏,自此重升。以老少異時,盛衰殊日,雖佩恩寵,還羞年鬢。”子

范少與弟子顯、子云才名略相比,而風采容止不逮,故宦途有優劣。每讀《漢書》,

杜緩兄弟“五人至大官,唯中弟欽官不至而最知名”,常吟諷之,以況己也。

尋復為宣惠武陵王司馬,不就,仍除中散大夫,遷光祿、廷尉卿。出為戎昭

將軍、始興內史。還除太中大夫,遷秘書監。太宗即位,召為光祿大夫,加金章

紫綬,以逼賊不拜。其年葬簡皇后,使與張纘俱制哀策文,太宗覽讀之,曰:

“今葬禮雖闕,此文猶不減於舊。”尋遇疾卒,時年六十四。賊平后,世祖追贈

金紫光祿大夫。謚曰文。前後文集三十卷。

二子滂、確,並少有文章。太宗東宮時,嘗與邵陵王數諸蕭文士,滂、確亦

預焉。滂官至尚書殿中郎,中軍宣城王記室,先子范卒。確,太清中歷官宣城王

友,司徒右長史。賊平后,赴江陵,因沒關西。

子顯字景陽,子恪第八弟也。幼聰慧,文獻王異之,愛過諸子。七歲,封寧

都縣侯。永元末,以王子例拜給事中。天監初,降爵為子。累遷安西外兵,仁威

記室參軍,司徒主簿,太尉錄事。

子顯偉容貌,身長八尺。好學,工屬文。嘗著《鴻序賦》,尚書令沈約見而

稱曰:“可謂得明道之高致,蓋《幽通》之流也。”又采眾家《後漢》,考正同

異,為一家之書。又啟撰《齊史》,書成,表奏之,詔付秘閣。累遷太子中舍人,

建康令,邵陵王友,丹陽尹丞,中書郎,守宗正卿。出為臨川內史,還除黃門郎。

中大通二年,遷長兼侍中。高祖雅愛子顯才,又嘉其容止吐納,每御筵侍坐,偏

顧訪焉。嘗從容謂子顯曰:“我造《通史》,此書若成,眾史可廢。”子顯對曰:

“仲尼贊《易》道,黜《八索》,述職方,除《九丘》,聖制符同,復在茲日。”

時以為名對。三年,以本官領國子博士。高祖所制經義,未列學官,子顯在職,

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又啟撰高祖集,並《普通北伐記》。其年遷國子祭酒,

又加侍中,於學遞述高祖《五經義》。五年,遷吏部尚書,侍中如故。

子顯性凝簡,頗負其才氣。及掌選,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捴而

已,衣冠竊恨之。然太宗素重其為人,在東宮時,每引與促宴。子顯嘗起更衣,

太宗謂坐客曰:“嘗聞異人間出,今日始知是蕭尚書。”其見重如此。大同三年,

出為仁威將軍、吳興太守,至郡未幾,卒,時年四十九。詔曰:“仁威將軍、吳

興太守子顯,神韻峻舉,宗中佳器。分竹未久,奄到喪殞,惻愴於懷。可贈侍中、

中書令。今便舉哀。”及葬請謚,手詔“恃才傲物,宜謚曰驕”。

子顯嘗為《自序》,其略云:“余為邵陵王友,忝還京師,遠思前比,即楚

之唐、宋,梁之嚴、鄒。追尋平生,頗好辭藻,雖在名無成,求心已足。若乃登

高自極,臨水送歸,風動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鶯,開花落葉,有來斯應,每

不能已也。前世賈、傅、崔、馬、邯鄲、繆、路之徒,並以文章顯,所以屢上歌

頌,自比古人。天監十六年,始預九日朝宴,稠人廣坐,獨受旨云:‘今雲物甚

美,卿得不斐然賦詩。’詩既成,又降帝旨曰:‘可謂才子。’余退謂人曰:‘

一顧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賈誼何如哉?未易當也。’每有製作,特寡思功,須

其自來,不以力構。少來所為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眾制,文備多方,頗

為好事所傳,故虛聲易遠。”

子顯所著《後漢書》一百卷,《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

儉傳》三十卷,文集二十卷。

二子序、愷,並少知名。序,太清中歷官太子家令,中庶子,並掌管記。及

亂,於城內卒。愷,初為國子生,對策高第,州又舉秀才。起家秘書郎,遷太子

中舍人,王府主簿,太子洗馬,父憂去職。服闋,復除太子洗馬,遷中舍人,並

掌管記。累遷宣城王文學,中書郎,太子家令,又掌管記。愷才學譽望,時論以

方其父,太宗在東宮,早引接之。時中庶子謝嘏出守建安,於宣猷堂宴餞,並召

時才賦詩,同用十五劇韻,愷詩先就,其辭又美。太宗與湘東王令曰:“王筠本

自舊手,後進有蕭愷可稱,信為才子。”先是時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玉篇》,

太宗嫌其書詳略未當,以愷博學,於文字尤善,使更與學士刪改。遷中庶子,未

拜,徙為吏部郎。太清二年,遷御史中丞。頃之,侯景寇亂,愷於城內遷侍中,

尋卒官,時年四十四。文集並亡逸。

子云字景喬,子恪第九弟也。年十二,齊建武四年,封新浦縣侯,自製拜章,

便有文采。天監初,降爵為子。既長勤學,以晉代竟無全書,弱冠便留心撰著,

至年二十六,書成,表奏之,詔付秘閣。子云性沈靜,不樂仕進。年三十,方起

家為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累遷北中郎外兵

參軍,晉安王文學,司徒主簿,丹陽尹丞。時湘東王為京尹,深相賞好,如布衣

之交。遷北中郎廬陵王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大通元年,除黃門郎,俄遷輕車

將軍,兼司徒左長史。二年,入為吏部。三年,遷長兼侍中。中大通元年,轉太

府卿。三年,出為貞威將軍、臨川內史。在郡以和理稱,民吏悅之。還除散騎常

侍,俄復為侍中。大同二年,遷員外散騎常侍、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頃

之,復為侍中,祭酒、中正如故。

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子云始建言宜改。啟曰:

“伏惟聖敬率由,尊嚴郊廟,得西鄰之心,知周、孔之跡,載革牢俎,德通神明,

黍稷蘋藻,竭誠嚴配,經國制度,方懸日月,垂訓百王,於是乎在。臣比兼職齋

官,見伶人所歌,猶用未革牲前曲。圜丘視燎,尚言‘式備牲牷’;北郊《諴

雅》,亦奏‘牲雲孔備’;清廟登歌,而稱‘我牲以潔’;三朝食舉,猶詠‘朱

尾碧鱗’。聲被鼓鍾,未符盛制。臣職司儒訓,意以為疑,未審應改定樂辭以不?”

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敕曰:“郊廟歌辭,應

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子云答敕曰:

“殷薦朝饗,樂以雅名,理應正采《五經》,聖人成教。而漢來此制,不全用經

典;約之所撰,彌復淺雜。臣前所易約十曲,惟知牲牷既革,宜改歌辭,而猶承

例,不嫌流俗乖體。既奉令旨,始得發矇。臣夙本庸滯,昭然忽朗,謹依成旨,

悉改約制。惟用《五經》為本,其次《爾雅》、《周易》、《尚書》、《大戴禮》,

即是經誥之流,愚意亦取兼用。臣又尋唐、虞諸書,殷《頌》周《雅》,稱美是

一,而復各述時事。大梁革服,偃武修文,制禮作樂,義高三正;而約撰歌辭,

惟浸稱聖德之美,了不序皇朝製作事。《雅》、《頌》前例,於體為違。伏以聖

旨所定《樂論》,鐘律緯緒,文思深微,命世一出,方懸日月,不刊之典,禮樂

之教,致治所成。謹一二采綴,各隨事顯義,以明製作之美。覃思累日,今始克

就,謹以上呈。”敕並施用。

子云善草隸書,為世楷法。自雲善效鍾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答敕云:

“臣昔不能拔賞,隨世所貴,規摹子敬,多歷年所。年二十六,著《晉史》,至

《二王列傳》,欲作論語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勢而已。

十許年來,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勢,洞澈字體;又以逸少之不及元常,

猶子敬之不及逸少。自此研思,方悟隸式,始變子敬,全范元常。逮爾以來,自

覺功進。”其書跡雅為高祖所重,嘗論子云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

杜度,美過崔實,當與元常並驅爭先。”其見賞如此。

七年,出為仁威將軍、東陽太守。中大同元年,還拜宗正卿。太清元年,復

為侍中、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二年,侯景寇逼,子云逃民間。三年三月,

宮城失守,東奔晉陵,餒卒於顯靈寺僧房,年六十三。所著《晉書》一百一十卷,

《東宮新記》二十卷。

第二子特,字世達。早知名,亦善草隸。高祖嘗謂子云曰:“子敬之書,不

及逸少。近見特跡,遂逼於卿。”歷官著作佐郎,太子舍人,宣惠主簿,中軍記

室。出為海鹽令,坐事免。年二十五,先子云卒。

子暉字景光,子云弟也。少涉書史,亦有文才。起家員外散騎侍郎,遷南中

郎記室。出為臨安令。性恬靜,寡嗜好,嘗預重雲殿聽制講《三慧經》,退為《

講賦》奏之,甚見稱賞。遷安西武陵王諮議,帶新繁令,隨府轉儀同從事、驃騎

長史,卒。

陳吏部尚書姚察曰:昔魏藉兵威而革漢運,晉因宰輔乃移魏歷,異乎古之禪

授,以德相傳,故抑前代宗枝,用絕民望。然劉曄、曹志,猶顯於朝;及宋遂為

廢姓。而齊代,宋之戚屬,一皆殲焉。其祚不長,抑亦由此。有梁革命,弗取前

規,故子恪兄弟及群從,並隨才任職,通貴滿朝,不失於舊,豈惟魏幽晉顯而已

哉。君子以是知高祖之弘量,度越前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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