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古先哲王,受命而帝天下者,必先觀象以垂法,治歷以明時,使萬物服其化
風,四海同其正朔,然後能允釐下土,欽若上穹。故虞舜之紹唐堯,先齊七政;
武王之得箕子,首敘九疇。皇極由是而允興,人時以之而不忒。歷代已降,何莫
由斯。
粵自軒黃,肇正天統,歲躔辛卯,曆法時成。故黃帝始用《辛卯歷》,顓頊
次用《乙卯歷》,虞用《戊午歷》,夏用《丙寅歷》,商用《甲寅歷》,周用
《丁巳歷》,魯用《庚子歷》,秦用《乙卯歷》。漢用《太初曆》、《四分曆》、
《三統曆》,凡三本。魏用《黃初歷》、《景初歷》,凡二本。晉用《元始歷》、
《合元萬分歷》,凡二本。宋用《大明曆》、《元嘉歷》,凡二本。齊用《天保
歷》、《同章歷》、《正象歷》,凡三本。後魏用《興和歷》、《正光歷》、
《正元歷》,凡三本。梁用《大同歷》、《乾象曆》、《永昌歷》,凡三本。后
周用《天和歷》、《丙寅歷》、《明元歷》,凡三本。隋用《甲子歷》、《開皇
歷》、《皇極曆》、《大業歷》,凡四本。唐用《戊寅歷》、《麟德歷》、《神
龍歷》、《大衍曆》、《元和觀象歷》、《長慶宣明歷》、《寶應歷》、《正元
歷》、《景福崇元歷》,凡九本。
洎梁氏之應運也,乘唐室陵遲之後,黃巢離亂之餘,眾職未修,三辰孰驗。
故當時歲歷,猶用《宣明》、《崇元》二法,參而成之。
及晉祖肇位,司天監馬重績始造新曆,奉表上之,云:“臣聞為國者,正一
氣之元,宣萬邦之命,爰資歷以立章程。《長慶宣明》,雖氣朔不渝,即星躔罕
驗;《景福崇元》,縱五歷甚正,而年差一日。今以《宣明》氣朔,《崇元》星
緯,二歷相參,方得符合。自古諸歷,皆以天正十一月為歲首,循太古甲子為上
元,積歲彌多,差闊至甚。臣改法定元,創為新曆一部二十一卷,七章上下經二
卷,算草八卷,立成十二卷,取唐天寶十四載乙未,立為上元,以雨水正月朔為
歲首。謹詣閣門上進。”(《玉海》:《調元歷》,蓋仿曹士蒍小歷之舊。唐建
中時,曹士蒍始變古法,以顯慶五年為上元,雨水為歲首。世謂之小歷。)晉高
祖命司天少監趙仁錡、張文皓,秋官正徐皓,天文參謀趙延乂、杜升、杜崇龜等,
以新曆與《宣明》、《崇元》考核得失。俾有司奉而行之,因賜號《調元歷》,
仍命翰林學士承旨和凝撰序。
其後數載,法度浸差。至周顯德二年,世宗以端明殿學士、左散騎常侍王朴
明於歷算,乃命朴考而正之。朴奉詔歲余,撰成《欽天歷》十五卷,上之。表云:
臣聞聖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變者也。人情之動,則可以言知之;天道之
動,則當以數知之。數之為用也,聖人以之觀天道焉。歲月日時,由斯而成;陰
陽寒暑,由斯而節;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為國家者,履端立極,必體其元;
布政考績,必因其歲;禮動樂舉,必正其朔;三農百工,必授其時;五刑九伐,
必順其氣;庶務有為,必從其日月。六籍宗之為大典,百王執之為要道。是以聖
人受命,必治曆數。故得五紀有常度,庶征有常應,正朔行之於天下也。
自唐而下,凡曆數朝,亂日失天,垂將百載,天之曆數,汩陳而已矣。今陛
下順考古道,寅畏上天,諮詢庶官,振舉墜典。以臣薄游曲藝,嘗涉舊史,遂降
述作之命,俾究迎推之要,雖非能者,敢不奉詔。乃包萬象以立法,齊七政以立
元,測圭箭以候氣,審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遲疾以推星,考黃道之
斜正,辨天勢之升降,而交蝕詳焉。
夫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各有數,合則化成矣。陽之策三十六,陰之策
二十四,奇偶相命,兩陽三陰,同得七十二,同則陰陽之數合。七十二者,化成
之數也,化成則謂之五行之數。五行得期之數,過者謂之氣盈,不及謂之朔虛。
至於應變分用,無所不通,所謂包萬象矣。故以七十二為經法,經者常也,常用
之法也。法者數之節也,隨法進退,不失舊位,故謂之通法。以通法進經法,得
七千二百,謂之統法。自元入經,先用此法,統歷之諸法也。以通法進統法,得
七十二萬,氣朔之下,收分必盡,謂之全率。以通法進全率,得七千二百萬,謂
之大率,而元紀生焉。元者,歲日月時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當盈
縮先後之中,所謂七政齊矣。
古之植圭於陽城者,以其近洛故也,蓋尚嫌其中,乃在洛之東偏。開元十二
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國,北距橫野軍,中得浚儀之岳台,應南北弦,居
地之中。皇家建國,定都於梁。今樹圭置箭,測岳台晷漏,以為中數,晷漏正,
則日之所至,氣之所應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后中而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朔。自古朓肭
之法,率皆平行之數,入歷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倫。《皇極》舊述,則迂迴而
難用,降及諸歷,則疏遠而多失。今以月離朓朒,隨歷較定,日躔朓朒,臨
用加減,所得者入離定日也。一日之中,分為九限,逐限損益,衰稍有倫。朓
朒之法,所謂審矣。
赤道者,天之紘帶也,其勢圓而平,紀宿度之常數焉。黃道者,日軌也,其
半在赤道內,半在赤道外,去赤道極遠二十四度。當與赤道交,則其勢斜;當去
赤道遠,則其勢直。當斜則日行宜遲,當直則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後加其度,二
至前後減其度。九道者,月軌也,其半在黃道內,半在黃道外,去黃道極遠六度。
出黃道謂之正交,入黃道謂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則比
黃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則比黃道反直。若正交、中交
在二至之宿,則其勢差斜。故較去二至、二分遠近,以考斜正,乃得加減之數。
自古雖有九道之說,蓋亦知而未詳,空有祖述之文,全無推步之用。今以黃道一
周,分為八節,一節之中,分用九道,盡七十二道而復,使日月二軌,無所隱其
斜正之勢焉。九道之法,所謂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遠日而遲,去日極遠,勢盡而留。自古諸歷,分段失
實,隆降無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唯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
為入歷之數,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定逐日行分,積逐日行分以為變段。於
是自疾漸而遲,勢盡而留,自留而行,亦積微而後多。別立諸段變歷,以推變差,
俾諸段變差際會相合,星之遲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傳,皆謂去交十五度以下,則日月有蝕,殊不知日月之相掩,與暗虛
之所射,其理有異焉。今以日月徑度之大小,較去交之遠近,以黃道之斜正,天
勢之升降,度仰視旁視之分數,則交虧得其實矣。
乃以一篇步日,一篇步月,一篇步星,(案:以下脫“一篇步發斂”五字。
下雲“以卦候沒滅,為之下篇”者,言為步發斂之下篇。《歐陽史》約其文,稱
“謹以步日、步月、步星、步發斂為四篇”,是也。)以卦候沒滅,為之下篇,
都四篇,為歷經一卷,歷十一卷,草三卷,《顯德三年七政細行歷》一卷。
臣檢討先代圖籍,今古曆書,皆無蝕神首尾之文,蓋天竺胡僧之祆說也。近
自司天卜祝小術,不能舉其大體,遂為等接之法。蓋從假用以求徑捷,於是乎交
有逆行之數,後學者不能詳知,便言歷者有九道,以為注歷之恆式,今並削而去
之。
昔在唐堯,欽若昊天。陛下親降聖謨,考曆象日月星辰。唐堯之道也,其歷
謹以“顯德欽天”為名。天道元遠,非微臣之所盡知,但竭兩端,以奉明詔。疏
略乖謬,甘俟罪戾。
世宗覽之,親為制序,仍付司天監行用,以來年正旦為始,自前諸歷並廢。
(《玉海》:《欽天》於朔分之下,立小分謂之杪。說者謂前代謂歷朔余未有杪
者。若可用杪,何待求日法以齊朔分也。)其歷經一卷,今聊紀於後,以備太史
氏之周覽焉。
《顯德欽天歷經》
演紀上元甲子,距今顯德三年丙辰,積七千二百六十九萬八千四百五十二。
《欽天》統法:七千二百
《欽天》經法:七十二
《欽天》通法:一百
《欽天》步日躔術
歲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萬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歲策:三百六十五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策:三百六十五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歲中:一百八十三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軌中: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氣策:一十五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紀:六十
歲差:八十四(四十)
辰則:六百八刻二十四分
(案:以上題稱步日躔術及後步月離術、步五星術,合為歷經四篇者之三,
又皆僅列用數而不及推步。據《歐陽史》云:“舊史亡其步發斂一篇,而在者三
篇,簡略不完。”然則是書原文固已闕矣。)
《欽天》步月離術
離率:一十九萬八千三百九十三(九)
交率:一十九萬五千九百三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離策:二十七三千九百九十三(九)
交策:二十七一千五百二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五千五百一十一(十四)
交中:一十三四千三百六十三(九十八七十八)
離朔:一七千二十七(一十九)
交朔,二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四十四)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離:九百六十三
程節:八百
《欽天》步五星術
◎歲星
周率:二百八十七萬一千九百七十六(六)
變率: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一十五(六十六)
歷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一(七十八)
周策:三百九十八六千三百七十六(六)
歷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九十六)
(案:歐陽史小分作八十九,此雲九十六,非也。據歷中倍之為歷率,倍九
十六,適得大分一,小分七十八)
變段變日變度變歷
晨見一十七三(三十七)二(二十四)
順遲二十五二(九)一(二十九)
退遲一十四一(一十二)空(二十八)
退疾二十七四(三十八)一(三十七)
后留二十六(三十二)
順疾九十一十六(六十三)一十一(一十三)
順疾九十一十六(六十三)一十一(一十三)
前留二十六(三十二)
退疾二十七四(三十八)一(三十七)
退遲一十四一(一十二)空(二十八)
順遲二十五二(九)一(二十九)
夕伏一十七三(三十七)二(二十四)
◎熒惑
周率:五百六十一萬五千四百二十二(一十一)
變率:二百九十八萬五千六百六十一(七十一)
歷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
周策:七百七十九六千六百二十二一(十一)
歷中: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
變段變日變度變歷
晨見七十三五十三(六十八)五十(五十八)
順疾七十三五十一(一)四十八(三)
次疾七十一四十六(六十九)四十四(一十七)
次遲七十一四十五(三十三)四十二(五十八)
順遲六十二一十九(二十九)一十八(二十)
前留八(六十九)
退遲一十一(五十八)空(四十四)
退疾二十一七(四十六)二(四十)
退疾二十一七(四十六)二(四十)
退遲一十一(五十八)空(四十四)
后留八(六十九)
順遲六十二一十九(二十九)一十八(二十)
次遲七十一四十五(三十三)四十二(五十八)
次疾七十一四十六(六十九)四十四(一十七)
順疾七十三五十一(一)四十八(三)
夕伏七十三五十三(六十八)五十(五十八)
◎鎮星
周率:二百七十二萬二千一百七十六(九十)
變率:九萬二千四百一十六(五十)
歷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五十九(八十)
周策:三百七十八五百七十六(九十)
歷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九(九十)
變段變日變度變歷
晨見一十九二(七)一(一十四)
順疾六十五六(三十八)三(五十一)
順遲一十九空(六十三)空(三十五)
前留三十七(三)
退遲一十六空(四十三)空(一十四)
退疾三十三二(三十五)空(六十)
退疾三十三二(三十五)空(六十)
退遲一十六空(四十三)空(一十四)
后留三十七(三)
順遲一十九空(六十三)空(三十五)
順疾六十五六(三十八)三(五十一)
夕伏一十九二(七)一(一十四)
◎太白
周率:四百二十萬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變率:四百二十萬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歷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五十(五十六)
周策:五百八十三六千五百四十三(九十六)
歷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五(二十八)
變段變日變度變歷
夕見四十二五十三(四十)五十一(一十七)
順疾九十六一百二十一(五十七)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次疾七十三八十(三十七)七十七(一)
次遲三十三三十四(一)三十二(四十)
順遲二十四一十一(六十一)一十一(二十四)
前留六(六十九)
退遲四一(二十二)空(三十一)
退疾六三(六十五)一(二十二)
夕伏七四(四十)一(三十七)
晨見七四(四十)一(三十七)
退疾六三(六十五)一(二十二)
退遲四一(二十二)空(三十一)
后留六(六十九)
順遲二十四一十一(六十一)一十一(二十四)
次遲三十三三十四(一)二十二(四十)
次疾七十三八十三(十七)七十七(一)
順疾九十六一百二十一(五十七)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晨伏四十二五十三(四十)五十一(一十七)
◎辰星
周率:八十三萬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變率:八十三萬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歷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十四)
周策:一百一十五六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歷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二)
變段變日變度變歷
夕見一十七三十四(一)二十九(五十四)
順疾一十一一十八(二十四)一十六(四)
順遲一十六一十一(四十三)一十(一十)
前留二(六十八)
夕伏一十一六二
晨見一十一六二
后留二(六十八)
順遲一十六一十一(四十三)一十(一十)
順疾一十一一十八(二十四)一十六(四)
晨伏一十七三十四(一)二十九(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