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帝紀第五
◎廢帝
廢帝殷,字正道,文宣帝之長子也,母曰李皇后。天保元年,立為皇太子,
時年六歲。性敏慧。初學反語,於“跡”字下注云自反。時侍者未達其故,太子
曰:“跡字足傍亦為跡,豈非自反耶?”常宴北宮,獨令河間王勿入。左右問其
故,太子曰:“世宗遇賊處,河間王復何宜在此。”文宣每言太子得漢家性質,
不似我,欲廢之,立太原王。初詔國子博士李寶鼎傅之,寶鼎卒,復詔國子博士
邢峙侍講。太子雖富於春秋,而溫裕開朗,有人君之度,貫綜經業,省覽時政,
甚有美名。七年冬,文宣召朝臣文學者及禮學官於宮宴會,令以經義相質,親自
臨聽。太子手筆措問,在坐莫不嘆美。九年,文宣在晉陽,太子監國,集諸儒講
《孝經》。令楊愔傳旨,謂國子助教許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資?”對曰:
“散愁自少以來,不登孌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簡策,不知老之將至。平
生素懷,若斯而已。”太子曰:“顏子縮屋稱貞,柳下嫗而不亂,未若此翁白首
不娶者也。”乃賚絹百匹。後文宣登金鳳台,召太子使手刃囚。太子惻然有難色,
再三不斷其首。文宣怒,親以馬鞭撞太子三下,由是氣悸語吃,精神時復昏擾。
十年十月,文宣崩。癸卯,太子即帝位於晉陽宣德殿,大赦,內外百官普加
泛級,亡官失爵,聽復資品。庚戌,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后,皇後為皇太后。詔九
州軍人七十已上授以板職,武官年六十已上及癃病不堪驅使者,並皆放免。土木
營造金銅鐵諸雜作工,一切停罷。十一月乙卯,以右丞相、咸陽王斛律金為左丞
相,以錄尚書事、常山王演為太傅,以司徒、長廣王湛為太尉,以司空段韶為司
徒,以平陽王淹為司空,高陽王湜為尚書左僕射,河間王孝琬為司州牧,侍中燕
子獻為右僕射。戊午,分命使者巡省四方,求政得失,省察風俗,問人疾苦。十
二月戊戌,改封上黨王紹仁為漁陽王,廣陽王紹義為范陽王,長樂王紹廉為隴西
王。是歲,周武成元年。
乾明元年庚辰,春正月癸丑朔,改元。己末,詔寬徭賦。癸亥,高陽王湜薨。
是月,車駕至自晉陽。二月己亥,以太傅、常山王演為太師、錄尚書事,以太尉、
長廣王湛為大司馬、並省錄尚書事,以尚書左僕射、平秦王歸彥為司空,趙郡王
睿為尚書左僕射。詔諸元良口配沒宮內及賜人者,並放免。甲辰,帝幸芳林園,
親錄囚徒,死罪以下降免各有差。乙巳,太師、常山王演矯詔誅尚書令楊愔、尚
書右僕射燕子獻、領軍大將軍可朱渾天和、侍中宋欽道、散騎常侍鄭子默。戊申,
以常山王演為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以大司馬、長廣王湛為太傅、
京畿大都督,以司徒段韶為大將軍,以前司空、平陽王淹為太尉,以司空、平秦
王歸彥為司徒,彭城王浟為尚書令。又以高麗王世子湯為使持節、領東夷校尉、
遼東郡公、高麗王。是月,王琳為陳所敗,蕭庄自拔至和州。三月甲寅,詔軍國
事皆申晉陽,稟大丞相常山王規算。壬申,封文襄第二字孝珩為廣寧王,第三子
長恭為蘭陵王。夏四月癸亥,詔河南、定、冀、趙、瀛、滄、南膠、光、青九州,
往因螽水,頗傷時稼,遣使分途贍恤。是月,周明帝崩。五月壬子,以開府儀同
三司劉洪徽為尚書右僕射。秋八月壬午,太皇太后令廢帝為濟南王,令食一郡,
以大丞相、常山王演入纂大統。是日,王居別宮。皇建二年九月,殂於晉陽,年
十七。
帝聰慧夙成,寬厚仁智,天保間雅有令名。及承大位,楊愔、燕子獻、宋欽
道等同輔。以常山王地親望重,內外畏服,加以文宣初崩之日,太后本欲立之,
故愔等並懷猜忌。常山王憂悵,乃白太后誅其黨,時平秦王歸彥亦預謀焉。皇建
二年秋,天文告變,歸彥慮有后害,仍白孝昭,以王當咎。乃遣歸彥馳驛至晉陽
宮殺之。王薨后,孝昭不豫,見文宣為祟。孝昭深惡之,厭勝術備設而無益也。
薨三旬而孝昭崩。大寧二年,葬於武寧之西北,謚閔悼王。初,文宣命邢邵制帝
名殷,字正道,帝從而尤之曰:“殷家弟及,‘正’字一止,吾身後兒不得也。”
邵懼,請改焉。文宣不許曰:“天也。”因謂孝昭帝曰:“奪但奪,慎勿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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