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馬蹄第九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
雖有義台路寢,無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
雒之,連之以羈縶,編之以阜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飢之,渴之,馳之,驟之,
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陶者曰:
“我善治埴,圓者中規,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釒句,直者
應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釒句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
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
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
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
攀援而窺。
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
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及至聖人,蹩躠為仁,
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故純樸不殘,
孰為犠尊!白玉不毀,孰為珪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
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夫殘朴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
德以行仁義,聖人之過也。
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踶。馬知已此矣。夫
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扼鷙曼詭銜竊轡。故馬之知而態至盜者,
伯樂之罪也。
夫赫胥氏之時,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
此矣。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正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
踶跂好知,爭歸於利,不可止也。此亦聖人之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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