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之器

●四之器

風爐:風爐以銅鐵鑄之,如古鼎形,厚三分,緣闊九分,令六分虛中,致其圬墁,凡三足。古文書二十一字,一足雲“坎上巽下離於中”,一足雲“體均五行去百疾”,一足雲“聖唐滅胡明年鑄”。其三足之間設三窗,底一窗,以為通飈漏燼之所,上並古文書六字:一窗之上書“伊公”二字,一窗之上書“羹陸”二字,一窗之上書“氏茶”二字,所謂“伊公羹陸氏茶”也。置墆臬於其內,設三格:其一格有翟焉,翟者,火禽也,畫一卦曰離;其一格有彪焉,彪者,風獸也,畫一卦曰巽;其一格有魚焉,魚者,水蟲也,畫一卦曰坎。巽主風,離主火,坎主水。風能興火,火能熟水,故備其三卦焉。其飾以連葩、垂蔓、曲水、方文之類。其爐或鍛鐵為之,或運泥為之,其灰承作三足,鐵柈台之。

筥:筥以竹織之,高一尺二寸,徑闊七寸,或用藤作,木楦,如筥形,織之六齣,固眼其底,蓋若利篋口鑠之。

炭撾:炭撾以鐵六棱制之,長一尺,銳一豐,中執細頭,系一小釒展,以飾撾也。若今之河隴軍人木吾也,或作鎚,或作斧,隨其便也。

火筴:火筴一名箸,若常用者圓直一尺三寸,頂平截,無蔥台勾鎖之屬,以鐵或熟銅製之。

鍑:鍑以生鐵為之,今人有業冶者所謂急鐵。其鐵以耕刀之趄煉而鑄之,內摸土而外摸沙土。滑於內,易其摩滌;沙澀於外,吸其炎焰。方其耳,以正令也;廣其緣,以務遠也;長其臍,以守中也。臍長則沸中,沸中則末易揚,末易揚則其味淳也。洪州以瓷為之,萊州以石為之,瓷與石皆雅器也,性非堅實,難可持久。用銀為之,至潔,但涉於侈麗。雅則雅矣,潔亦潔矣,若用之恆而卒歸於銀也。

交床:交床以十字交之,剜中令虛,以支鍑也

夾:夾以小青竹為之,長一尺二寸,令一寸有節,節已上剖之,以炙茶也。彼竹之筱津潤於火,假其香潔以益茶味,恐非林谷間莫之致。或用精鐵熟銅之類,取其久也。

紙囊:紙囊以剡藤紙白厚者夾縫之,以貯所炙茶,使不泄其香也。

碾:碾以橘木為之,次以梨、桑、桐柘為臼,內圓而外方。內圓備於運行也,外方制其傾危也。內容墮而外無餘木,墮形如車輪,不輻而軸焉,長九寸,闊一寸七分,墮徑三寸八分,中厚一寸,邊厚半寸,軸中方而執圓,其拂末以鳥羽制之。

羅合:羅末以合蓋貯之,以則置合中,用巨竹剖而屈之,以紗絹衣之,其合以竹節為之,或屈杉以漆之。高三寸,蓋一寸,底二寸,口徑四寸。

則:則以海貝蠣蛤之屬,或以銅鐵竹匕策之類。則者,量也,准也,度也。凡煮水一升,用末方寸匕。若好薄者減之,嗜濃者增之,故云則也。

水方:水方以椆木、槐、楸、梓等合之,其里並外縫漆之,受一斗。

漉水囊:漉水囊若常用者,其格以生銅鑄之,以備水濕,無有苔穢腥澀。意以熟銅苔穢、鐵腥澀也。林棲谷隱者或用之竹木,木與竹非持久涉遠之具,故用之生銅。其囊織青竹以卷之,裁碧縑以縫之,紐翠鈿以綴之,又作綠油囊以貯之,圓徑五寸,柄一寸五分。

瓢:瓢一曰犧杓,剖瓠為之,或刊木為之。晉舍人杜毓《荈賦》云:“酌之以匏。”匏,瓢也,口闊脛薄柄短。永嘉中,餘姚人虞洪入瀑布山采茗,遇一道士云:“吾丹丘子,祈子他日甌犧之餘乞相遺也。”犧,木杓也,今常用以梨木為之。

竹筴:竹筴或以桃、柳、蒲、葵木為之,或以柿心木為之,長一尺,銀裹兩頭。

鹺簋:鹺簋以瓷為之,圓徑四寸。若合形,或瓶或罍,貯鹽花也。其揭竹制,長四寸一分,闊九分。揭,策也。

熟盂:熟盂以貯熟水,或瓷或沙,受二升。

碗:碗,越州上,鼎州次,婺州次,岳州次,壽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處越州上,殊為不然。若邢瓷類銀,越瓷類玉,邢不如越一也;若邢瓷類雪,則越瓷類冰,邢不如越二也;邢瓷白而茶色丹,越瓷青而茶色綠,邢不如越三也。晉·杜毓《荈賦》所謂器擇陶揀,出自東甌。甌,越也。甌,越州上口唇不卷,底卷而淺,受半升已下。越州瓷、岳瓷皆青,青則益茶,茶作白紅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紅;壽州瓷黃,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畚:畚以白蒲卷而編之,可貯碗十枚。或用筥,其紙帕,以剡紙夾縫令方,亦十之也。

札:札緝栟櫚皮以茱萸木夾而縛之。或截竹束而管之,若巨筆形。

滌方:滌方以貯滌洗之餘,用楸木合之,制如水方,受八升。

滓方:滓方以集諸滓,制如滌方,處五升。

巾:巾以絁為之,長二尺,作二枚,玄用之以潔諸器。

具列: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純木純竹而制之,或木法竹黃黑可扃而漆者,長三尺,闊二尺,高六寸,其到者悉斂諸器物,悉以陳列也。

都籃:都籃以悉設諸器而名之。以竹篾內作三角方眼,外以雙篾闊者經之,以單篾纖者縛之,遞壓雙經作方眼,使玲瓏。高一尺五寸,底闊一尺,高二寸,長二尺四寸,闊二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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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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