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安邊第三十六(凡二章)
貞觀四年,李靖擊突厥頡利,敗之,其部落多來歸降者。詔議安邊之策,中
書令溫彥博議:“請於河南處之。准漢建武時,置降匈奴於五原塞下,全其部落,
得為捍蔽,又不離其土俗,因而撫之,一則實空虛之地,二則示無猜之心,是含
育之道也。”太宗從之。秘書監魏徵曰:“匈奴自古至今,未有如斯之破敗,此
是上天剿絕,宗廟神武。且其世寇中國,萬姓冤讎,陛下以其為降,不能誅滅,
即宜遣發河北,居其舊土。匈奴人面獸心,非我族類,強必寇盜,弱則卑伏,不
顧恩義,其天性也。秦、漢患之者若是,故時發猛將以擊之,收其河南以為郡
縣。陛下以內地居之,且今降者幾至十萬,數年之後,滋息過倍,居我肘腋,甫
邇王畿,心腹之疾,將為後患,尤不可處以河南也。”溫彥博曰:“天子之於萬
物也,天覆地載,有歸我者則必養之。今突厥破除,餘落歸附,陛下不加憐愍,
棄而不納,非天地之道,阻四夷之意,臣愚甚為不可,宜處之河南。所謂死而生
之,亡而存之,懷我厚恩,終無叛逆。”魏徵曰:“晉代有魏時,胡部落分居近
郡,江統勸逐出塞外,武帝不用其言,數年之後,遂傾瀍、洛。前代覆車,殷鑒
不遠。陛下必用彥博言,遣居河南,所謂養獸自遺患也。”彥博又曰:“臣聞聖
人之道,無所不通。突厥餘魂,以命歸我,收居內地,教以禮法,選其酋首,遣
居宿衛,畏威懷德,何患之有?且光武居河南單于於內郡,以為漢藩翰,終於一
代,不有叛逆。”又曰:“隋文帝勞兵馬,費倉庫,樹立可汗,令復其國,后孤
恩失信,圍煬帝於雁門。今陛下仁厚,從其所欲,河南、河北,任情居住,各有
酋長,不相統屬,力散勢分,安能為害?”給事中杜楚客進曰:“北狄人面獸心,
難以德懷,易以威服。今令其部落散處河南,逼近中華,久必為患。至如雁門之
役,雖是突厥背恩,自由隋主無道,中國以之喪亂,豈得雲興復亡國以致此禍?
夷不亂華,前哲明訓,存亡繼絕,列聖通規。臣恐事不師古,難以長久。”太宗
嘉其言。方務懷柔,未之從也,卒用彥博策,自幽州至靈州,置順、祐、化、長
四州都督府以處之,其人居長安者近且萬家。
自突厥頡利破后,諸部落首領來降者,皆拜將軍中郎將,布列朝廷,五品已
上百餘人,殆與朝士相半,唯拓拔不至,又遣招慰之,使者相望於道。涼州都督
李大亮,以為於事無益,徒費中國,上疏曰:“臣聞欲綏遠者必先安近,中國百
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猶於枝葉,擾其根本以厚枝葉,而求久安,未之有也。
自古明王,化中國以信,馭夷狄以權。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厭也;
諸夏親昵,不可棄也。’自陛下君臨區宇,深根固本,人逸兵強,九州殷富,四
夷自服。今者招致突厥,雖入提封,臣愚稍覺勞費,未悟其有益也。然河西民庶,
鎮御藩夷,州縣蕭條,戶口鮮少,加因隋亂,減耗尤多。突厥未平之前,尚不安
業,匈奴微弱以來,始就農畝,若即勞役,恐致妨損。以臣愚惑,請停招慰。且
謂之荒服者,故臣而不納。是以周室愛民攘狄,竟延八百之齡;秦王輕戰事胡,
故四十載而絕滅;漢文養兵靜守,天下安豐;孝武揚威遠略,海內虛耗,雖悔輪
台,追已不及。至於隋室,早得伊吾,兼統鄯善,且既得之後,勞費日甚,虛內
致外,竟損無益。遠尋秦、漢,近觀隋室,動靜安危,昭然備矣。伊吾雖已臣附,
遠在藩磧,民非夏人,地多沙鹵。其自豎立稱藩附庸者,請羈縻受之,使居塞外,
必畏威懷德,永為藩臣,蓋行虛惠而收實福矣。近日突厥,傾國入朝,既不能俘
之江淮,以變其俗,乃置於內地,去京不遠,雖則寬仁之義,亦非久安之計也。
每見一人初降,賜物五匹,袍一領,酋長悉授大官,祿厚位尊,理多糜費,以中
國之租賦,供積惡之凶虜,其眾益多,非中國之利也。”太宗不納。
十三年,太宗幸九成宮,突厥可汗弟中郎將阿史那結社率陰結所部,並擁突
利子賀羅鶻夜犯御營,事敗,皆捕斬之。太宗自是不直突厥,悔處其部眾於中國,
還其舊部於河北,建牙於故定襄城,立李思摩為乙彌泥熟俟利苾可汗以主之,因
謂侍臣曰:“中國百姓,實天下之根本,四夷之人,乃同枝葉,擾其根本以厚枝
葉,而求久安,未之有也。初,不納魏徵言,遂覺勞費日甚,幾失久安之道。”
貞觀十四年,侯君集平高昌之後,太宗欲以其地為州縣。魏徵曰:“陛下初
臨天下,高昌王先來朝謁,自后數有商胡,稱其遏絕貢獻,加之不禮大國詔使,
遂使王誅載加。若罪止文泰,斯亦可矣。未若因撫其民,而立其子,所謂伐罪吊
民,威德被於遐外,為國之善者也。今若利其土壤以為州縣,常須千餘人鎮守,
數年一易,每來往交替,死者十有三四,遣辦衣資,離別親戚,十年之後,隴右
空虛,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穀尺布以助中國。所謂散有用而事無用,臣未見其可。”
太宗不從,竟以其地置西州,仍以西州為安西都護府,每歲調發千餘人,防遏其
地。
黃門侍郎褚遂良亦以為不可,上疏曰:“臣聞古者哲后臨朝,明王創業,必
先華夏而後夷狄,廣諸德化,不事遐荒。是以周宣薄伐,至境而反;始皇遠塞,
中國分離。陛下誅滅高昌,威加西域,收其鯨鯢,以為州縣。然則王師初發之歲,
河西供役之年,飛芻輓粟,十室九空,數郡蕭然,五年不復。陛下每歲遣千餘
人,而遠事屯戍,終年離別,萬里思歸。去者資裝,自須營辦,既賣菽粟,傾其
機杼。經途死亡,復在方外。兼遣罪人,增其防遏。所遣之內,復有逃亡,官司
捕捉,為國生事。高昌塗路,沙磧千里,冬風冰冽,夏風如焚,行人遇之多死。
《易》雲‘安不忘危,治不忘亂。’設令張掖塵飛,酒泉烽舉,陛下豈能得高昌
一人菽粟而及事乎?終鬚髮隴右諸州,星馳電擊。由斯而言,此河西者方於心腹,
彼高昌者他人手足,豈得糜費中華,以事無用?陛下平頡利於沙塞,滅吐渾於西
海。突厥餘落,為立可汗;吐渾遺萌,更樹君長。復立高昌,非無前例,此所謂
有罪而誅之,既服而存之。宜擇高昌可立者,征給首領,遣還本國,負戴洪恩,
長為藩翰。中國不擾,既富且寧,傳之子孫以貽後代。”疏奏,不納。
至十六年,西突厥遣兵寇西州,太宗謂侍臣曰:“朕聞西州有警急,雖不足
為害,然豈能無憂乎?往者初平高昌,魏徵、褚遂良勸朕立麹文泰子弟,依舊為
國,朕竟不用其計,今日方自悔責。昔漢高祖遭平城之圍,而賞婁敬;袁紹敗於
官渡,而誅田豐。朕恆以此二事為誡,寧得忘所言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