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飾第三十七
夫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神道難摹,精言不能追其極;形器易
寫,壯辭可得喻其真;才非短長,理自難易耳。故自天地以降,豫入聲貌,文辭
所被,誇飾恆存。雖《詩》、《書》雅言,風格訓世,事必宜廣,文亦過焉。是
以言峻則嵩高極天,論狹則河不容舠,說多則子孫千億,稱少則民靡孑遺;襄陵
舉滔天之目,倒戈立漂杵之論;辭雖已甚,其義無害也。且夫鴞音之丑,豈有泮
林而變好?荼味之苦,寧以周原而成飴?並意深褒讚,故義成矯飾。大聖所錄,
以垂憲章,孟軻所云“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意”也。
自宋玉、景差,誇飾始盛;相如憑風,詭濫愈甚。故上林之館,奔星與宛虹
入軒;從禽之盛,飛廉與鷦明俱獲。及揚雄《甘泉》,酌其餘波。語瑰奇則假珍
於玉樹;言峻極則顛墜於鬼神。至《東都》之比目,《西京》之海若,驗理則理
無不驗,窮飾則飾猶未窮矣。又子云《羽獵》,鞭宓妃以餉屈原;張衡《羽獵》,
困玄冥於朔野,孌彼洛神,既非魍魎,惟此水師,亦非魑魅;而虛用濫形,不其
疏乎?此欲誇其威而飾其事,義睽剌也。至如氣貌山海,體勢宮殿,嵯峨揭業,
熠耀焜煌之狀,光采煒煒而欲然,聲貌岌岌其將動矣。莫不因誇以成狀,沿飾而
得奇也。於是後進之才,獎氣挾聲,軒翥而欲奮飛,騰擲而羞跼步,辭入煒燁,
春藻不能程其艷;言在萎絕,寒谷未足成其凋;談歡則字與笑並,論戚則聲共泣
偕;信可以發蘊而飛滯,披瞽而駭聾矣。
然飾窮其要,則心聲鋒起;誇過其理,則名實兩乖。若能酌《詩》、《書》
之曠旨,翦揚馬之甚泰,使誇而有節,飾而不誣,亦可謂之懿也。
贊曰:誇飾在用,文豈循檢。言必鵬運,氣靡鴻漸。
倒海探珠,傾昆取琰。曠而不溢,奢而無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