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辭第三十五

麗辭第三十五

造化賦形,支體必雙,神理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辭,運裁百慮,高下

相須,自然成對。唐虞之世,辭未極文,而皋陶贊云:“罪疑惟輕,功疑惟重”。

益陳謨云:“滿招損,謙受益。”豈營麗辭,率然對爾。《易》之《文》、《系》,

聖人之妙思也。序《乾》四德,則句句相銜;龍虎類感,則字字相儷;乾坤易簡,

則宛轉相承;日月往來,則隔行懸合;雖句字或殊,而偶意一也。至於詩人偶章,

大夫聯辭,奇偶適變,不勞經營。自揚馬張蔡,崇盛麗辭,如宋畫吳冶,刻形鏤

法,麗句與深采併流,偶意共逸韻俱發。至魏晉群才,析句彌密,聯字合趣,剖

毫析厘。然契機者入巧,浮假者無功。

故麗辭之體,凡有四對: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言對

者,雙比空辭者也;事對者,並舉人驗者也;反對者,理殊趣合者也;正對者,

事異義同者也。長卿《上林賦》云:“修容乎禮園,翱翔乎書圃。”此言對之類

也。宋玉《神女賦》云:“毛嬙鄣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無色。”此事

對之類也。仲宣《登樓》云:“鍾儀幽而楚奏,庄舄顯而越吟。”此反對之類也。

孟陽《七哀》云:“漢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此正對之類也。凡偶辭胸臆,

言對所以為易也;徵人之學,事對所以為難也;幽顯同志,反對所以為優也;並

貴共心,正對所以為劣也。又以事對,各有反正,指類而求,萬條自昭然矣。

張華詩稱:“游雁比翼翔,歸鴻知接翮。”劉琨詩言:“宣尼悲獲麟,西狩

泣孔丘。”若斯重出,即對句之駢枝也。

是以言對為美,貴在精巧;事對所先,務在允當。若兩事相配,而優劣不均,

是驥在左驂,駑為右服也。若夫事或孤立,莫與相偶,是夔之一足,趻踔而行

也。若氣無奇類,文乏異采,碌碌麗辭,則昏睡耳目。必使理圓事密,聯璧其章。

迭用奇偶,節以雜佩,乃其貴耳。類此而思,理斯見也。

贊曰:體植必兩,辭動有配。左提右挈,精味兼載。

炳爍聯華,鏡靜含態。玉潤雙流,如彼珩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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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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