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弔第十三

哀弔第十三

賦憲之謚,短折曰哀。哀者,依也。悲實依心,故曰哀也。以辭遣哀,蓋不

淚之悼,故不在黃髮,必施夭昏。昔三良殉秦,百夫莫贖,事均夭橫,《黃鳥》

賦哀,抑亦詩人之哀辭乎?

暨漢武封禪,而霍子侯暴亡,帝傷而作詩,亦哀辭之類矣。及後漢汝陽王亡,

崔瑗哀辭,始變前式。然履突鬼門,怪而不辭;駕龍乘雲,仙而不哀;又卒章五

言,頗似歌謠,亦彷彿乎漢武也。至於蘇慎、張升,並述哀文,雖發其情華,而

未極心實。建安哀辭,惟偉長差善,《行女》一篇,時有惻怛。及潘岳繼作,實

踵其美。觀其慮贍辭變,情洞悲苦,敘事如傳,結言摹詩,促節四言,鮮有緩句;

故能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金鹿》、《澤蘭》,莫之或繼也。

原夫哀辭大體,情主於痛傷,而辭窮乎愛惜。幼未成德,故譽止於察惠;弱

不勝務,故悼加乎膚色。隱心而結文則事愜,觀文而屬心則體奢。奢體為辭,則

雖麗不哀;必使情往會悲,文來引泣,乃其貴耳。

吊者,至也。詩云“神之吊矣”,言神至也。君子令終定謚,事極理哀,故

賓之慰主,以至到為言也。壓溺乖道,所以不弔矣。又宋水鄭火,行人奉辭,國

災民亡,故同吊也。及晉築虒台,齊襲燕城,史趙蘇秦,翻賀為吊,虐民構敵,

亦亡之道。凡斯之例,吊之所設也。或驕貴而殞身,或狷忿以乖道,或有志而無

時,或美才而兼累,追而慰之,併名為吊。

自賈誼浮湘,發憤吊屈。體同而事覈,辭清而理哀,蓋首出之作也。及相如

之吊二世,全為賦體;桓譚以為其言惻愴,讀者嘆息。及平章要切,斷而能悲也。

揚雄吊屈,思積功寡,意深文略,故辭韻沈膇。班彪、蔡邕,並敏於致語。然

影附賈氏,難為並驅耳。胡阮之吊夷齊,褒而無聞,仲宣所制,譏呵實工。然則

胡阮嘉其清,王子傷其隘,各志也。禰衡之吊平子,縟麗而輕清;陸機之吊魏武,

序巧而文繁。降斯以下,未有可稱者矣。

夫吊雖古義,而華辭末造;華過韻緩,則化而為賦。固宜正義以繩理,昭德

而塞違,剖析褒貶,哀而有正,則無奪倫矣!

贊曰:辭定所表,在彼弱弄。苗而不秀,自古斯慟。

雖有通才,迷方告控。千載可傷,寓言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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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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