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的穿越素養
花知婉死了。
不是“哭哭我胖死了”、“哎呀媽呀我忙死了”、“天吶我寫的小說難看死了”……是她本人,真的死了。
人嚇人,嚇死人。
看到彼此時,花知婉和小偷都嚇了一大跳。
從陽台爬進來的小偷沒料到這麼遲了屋裏的人還沒睡,煞白的面容隱在電腦的幽幽綠光之中,猶如地獄傳送來的女鬼。
花知婉匆忙摘下耳機,不動聲色地用目光搜尋附近能拿到的武器。她沒料到世上有這麼沒追求的小偷,入室搶劫竟然選了她這麼個破破爛爛的單身公寓。
兩個不走運的人PK運氣,花知婉略輸一籌。
見屋主在清醒狀態下看到他的臉,小偷竟是一下子起了殺心。
在花知婉站起來,準備為了自己的小命做些努力時,小偷已經提前一步下了狠手。
……
滿手鮮血的小偷跪在地上痛哭流涕,那副悲痛欲絕的樣子,彷彿剛死的人是他親生爹爹;彷彿剛才捅人的根本不是他。
總而言之,花知婉死了。
打字軟件醒目地顯示着“第一章”這三個大字,光標一下一下規律地閃動着。
《酒尊蘭魔》這篇文怕是永遠沒有作者來填坑了。
真可惜,明明大綱都已經寫好了。——花知婉最後一件想到的事情是這個。
十五歲開始寫小說,寫到如今的二十五歲,整整十年。
從一無所有,寫到用稿費買了一間屬於自己的小公寓,她以為自己會在寫作上有更大的成就,沒想到就在今日止步於此。
不甘心,真不甘心啊。
腦後滲出的血緩緩地流到鍵盤上,她大睜着眼,視線卻變得漸漸模糊。
綠色的碼字護眼界面好像一大片舒展開的肥沃草原,被小偷打開的陽台吹進一陣暖風,撩動野草紛紛擺動起四肢,向天空的方向瘋長。
花知婉被這種輕盈的風包裹着,疼痛的感覺一點一點地緩慢消融於空氣之中。
她似乎是嗅到了陽光曬在青草地上的味道。
安寧、清新。
彷彿小時候喝的,某種涼茶散發的香氣。
大概,遠處有一條小小的河。因為她聽到了水流沖刷石子的聲音,明快而生動。
眼球遲鈍地往左移動,花知婉用餘光瞥見,大草原上有一隻土狗,在悠哉悠哉地散步。
它走走停停,最後,在路過她邊上的時候,抬起一條腿……
從容不迫地上起了廁所。
等會兒,請問這個↑↑↑畫風一點也不小清新的東西是哪裏混進來的?!
花知婉縮着身,躲過了那條金黃色的拋物線。
不想視線正好與土狗對上。
土狗:“……”
花知婉:“……”
一番激烈複雜的眼神交流過後,土狗略微收斂了自己金黃色的急切。
邁着貴族般的步伐,它離開了如廁現場。
花知婉:(=_=|||)
並未感到身體有之前那種撕裂般的不適,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頭和腹部。——竟一點也不痛。
“我,穿越了。”
按住枕在腦袋下面的電腦,花知婉淡定地爬了起來。
不需要業餘的大驚小怪,不需要自說自話以為在做夢,不需要配角解釋來龍去脈。
Get到自己穿越了,是身為作者的基本素養。
這年頭,穿越題材如此的紅火。
寫小說的不遇到意外穿越一番,出去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作者。
“被入室搶劫的小偷捅死,穿越到異世界。這種爛大街的設定,完全沒有競爭力和新意,讀者看過馬上就忘記了。差評。”
花知婉一臉正經地給出了專業的評價。
冷靜地翻開電腦屏幕,在暗掉的桌面上,她看見了一張熟悉的臉。
“看來不是魂穿,是用原來的身體穿越。”
很好,這一點也迅速地了解了。
眼前是一片一望無際的綠色大草原,除了漸行漸遠的那隻土狗外,看不到一個走動的人。
按照穿越的傳統走向,花知婉在這一刻應該就成為了新晉女主角。
而睜開眼看到的第一個人物,通常會對之後劇情的發展很重要。
她睜眼看到的第一個人物是……土狗!
對,就是它。
別急着搖頭否定!
不要看不起土狗,有的作者就喜歡走這種獵奇路線。
你怎麼知道你穿的不是獸人文呢?
“狗兄!請問這裏是什麼地區,什麼朝代,什麼性向,有沒有架空,使用什麼字體?”
花知婉匆匆抱好電腦,追着土狗離去的方向奔跑了起來。
“武俠、修仙、宅斗、宮廷……再離奇的穿越我都寫過,敢問這要走的是什麼路線?狗兄!狗……”
“扣扣。”
兩聲熟悉的敲門聲讓花知婉停下了腳步。
“咦?怎麼會……”
她打開電腦一看。——沒錯,那聲音正是Q.Q好友的上線聲。
“這穿越的世界牛逼了!居然有Wi-Fi用啊!”
饒是見過世面的資深作者也不禁發出了感嘆,她打開一個網頁,發現網速還挺快的。
“電池用量怎麼不顯示了?”
在電腦右上方沒有看到熟悉的符號,花知婉腦洞大開地猜測道:“難道,在這個世界……電腦永遠不會沒電嗎?”
事實證明,她猜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