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節 郵政系統
整頓驛站萬曆不是沒想過,但一直認為驛站的事比起其它方面的重要性要小了很多,更多的是看上了驛站這種具有全國連鎖性質的旅館行業,還想着怎麼把宮裏的淘撤下來的太監去當服務員什麼的,好從中賺點錢呢!但金學曾這麼一提,他也覺得是一個好辦法。
讓太監們去做服務員本也不大現實,他們可能放不下身段,萬曆只是在心裏稍微想了想也就帶過去了,但金學曾的說法一下就讓他將驛站與太監二者聯繫了起來。雖說朝初時立有明文太監不能識字,但到了今天這一條規定也就跟很多的事情一樣都變了樣子,在宮裏建有內書堂,專門負責讓剛進宮的小太監們學習認字,一些聰明伶俐的小太監還會被作為從事文書工作而專門培養,由翰林院派人負責教育,像馮保、張鯨、王德這些人就都出自於內書堂。
派太監去宣講皇命,這樣的差事他們還是願意做的,畢竟自從進了宮,他們唯一認準的主子就是皇帝,真要不讓他們再侍候皇室,他們還說不定會怎麼鬧騰一陣子的呢,如果安排他們去從事其它的工作,沒了宮裏的身份,單就別人異樣的眼光就足於讓他們無地自容。現在從南北兩京的皇宮裏挑出一兩千個合適的人還是可以的,讓他們下到縣一級去宣講皇命,一來他們有着宮裏的身份,地方官府也就不敢作梗,二來他們與地方的關係本也就不太容恰,只要再給各縣下文說明一下,他們不是去監督政事,地方上的任何事情不必與太監們相商,再給太監下一道嚴令,不得過問政事,只需到各里甲去張貼及宣講坻報內容,沒了政事上的溝通,勾結也就難了。再定下輪換制和避地任職(在明朝本來就有這樣的職避規定,如出身地不能與任職地在同一個省內,還有避親等),如此一來比從地方招人要更有效果,又不必擔心太監為患。
“今早朕與內閣六部大臣們說過要撤掉幾個宮裏衙門,這事母后也允准了,就從撤下來的內臣當中挑些人到各地去負責宣講政令國法,而坻報遞送就交給個驛站負責,這事若交給你辦,你能辦成嗎?”萬曆問道。
金學曾聽了第一個感覺就是皇帝要派這些太監去監督各地官府的,雖然對於這樣的做法他也像其它官員一樣感到厭惡,但這畢竟早就有了先例了,他也不好反對,為人臣子無非就是為皇上效命而已。也沒多想,乾脆的回道:“臣能辦!”
萬曆點點頭:“朕決定將通政司改為通政院,通政院的職責是聽從皇命可參與六部諸事,級與六部齊,將天下驛館管制權從禮部抽出,在通政院下新設一驛馬司統領,在十三道要衝之地各設一司務廳,以便管制各道驛館,受各道通政使司節制。在司務廳下再將驛與館分開各設一司關,驛司關負責文書傳遞,館司關負責驛館管理,安排過往商旅及官員差吏的食宿。朕現賜你二品銜,領通政院通政一職,會同六部主官一併入閣參機務,這事就交與你負責辦理吧!”
“謝皇上恩典,臣定不負聖命辦好此事!”
“雖然還不知道母后何時才能與宗人府交涉妥當,但這事你要抓緊辦理。內臣的選用與管理也由你負責,挑一些年青又識字的,名為宣講員,以後也不一定要專門由內臣充任宣講員,可以從民間召募。朕想在推行《田宅法》時將法令刻印成文,由驛馬分送到各縣,再由宣講員分貼到各里甲,並向民宣講。這一點要形成長制,每二候(十天)印發一期,名為《驛報》,大凡朝廷新立法則和治法政令,或者官員的任免賞罰、邊疆將士功績和各地情事都可印載。因此還要在驛馬司下設刻印廠,人員可從宮裏漢經廠調拔,要辦成此事你要多少時日?朝廷每年需為此支付多少用度?”
金學曾在心裏默算了一下:“回皇上,驛站整頓臣最多一年就可辦成,但宣講員的挑選和委派就要看宮裏淘撤的進度了。至於朝廷需為驛站每年提供多少用度,臣倒有辦法不但可讓朝廷勿需出資,還可從中獲利,就是不知合不合適!”
“講!”
“臣所設想的獲利方法有三:一,原本各縣每年都要負責驛站用度,現就以過往歷年用度為基定下數目,每年由縣衙直接交與驛馬司。
二,各驛站都設有食宿場所,本為過往公差官員提供方便,平日裏也有商賈馬夫在此歇腳過夜。元輔大人生前就曾明文規定,各地驛站接待官員公差按不同等級給予安排,只要將這些條目嚴加落實,而商賈馬夫的食宿本就是要收取銀資的,但多數收入都被人暗中私吞,臣有信心可對出入帳目監督得當,避免出現這般情況,如此一來,以從商賈馬夫處收取的資銀應可與接待官員公差用度大體相當。
三,若按皇上所說每二候印發一期《驛報》,並分傳天下,這就需要各驛站要增加驛馬人數,方能快速的將皇恩傳遍天下。臣設想,先可由京城驛馬司將《驛報》送抵十三道司務廳,由司務廳送到各州府驛館,接着由州府驛館分送到各縣,最後由宣講員張貼到各里甲。但這些人回程時就無事可做了,現在民間書信往來,因了驛站收資頗高,途中用時難預,再加上或有遺失等關係,大都交與商賈馬夫或是熟人代遞,但交給商賈馬夫也有不便,不但要到驛站等着,還要碰上一個目的地相同的才行,臣未入仕之前就曾在驛站候過一個月才把書信遞出。現在只需交與宣講員,由其帶往各地驛站,再由驛馬遞出,只需再增召幾名驛馬負責各道之間的傳遞,書信就可通遞全國了。因這些驛馬是送傳《驛報》的,不但用時要短,而且每十天就可送出一份,也就有了定期,只要再降低些銀資,百姓自然會選擇由驛站遞送。所收驛銀或可抵去一應人員的餉銀。如此各地衙門上交的數目就可算做是獲利了,只是這般做法有逐利之嫌,恐有傷朝廷威嚴,還請皇上定奪!”金學曾說完低頭聽諭。
逐利之嫌?有傷朝廷威嚴?這些萬曆都沒聽進去,自己本來就是想着怎麼賺錢的。他是被金學曾說的第三點所深深吸引,這無疑就是一個行之有效的郵政系統。當然,金學曾是不會知道郵政的,他更多的是從自身的切身體會出發提的意見,但也可以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金學曾確實是一個辦事的人,懂得充分利用各種資源。
萬曆自然不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