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成故事中的人物

1.變成故事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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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海里突然多了一份不同的記憶,那個人和他同名同姓,卻有着截然不同的命運。

原本的越蒙不過是個孤兒,混過幾年黑社會,仗着身手不錯也爬到過高位,可惜太過於急進而根基又不穩,輕而易舉就被人聯合起來擺了一道,然後被人廢了雙手,曾經百發百中的用槍高手,後來連拿筷子都會手抖。

再後來靠着幾個還有情分的兄弟幫助,

開了一家小小的網吧,生意還過得去反正餬口不成問題,

整日裏守着那一方天地,感覺人生似乎就是這樣子了。

而那份多出來的記憶,卻是一個截然不同的人生。

同樣是孤兒出身,卻被黑幫的頭目收養,從小就是黑道太子爺,

相比他那灰色的童年還有那染血的青年期,這個越蒙實在是在蜜罐里長大,

他那位養父待他那真是有求必應,

予以予求,若一直這麽下去,頂多也就是養出一個紈!大少而已,

若不是碰上了末日。

咦?等等,怎麽會這麽的熟悉,好像在接手這份記憶之前,就好像在哪裏接觸過似的,他一時間皺眉苦思起來。

腦中靈光一現之後,

有些無語的想起,自己前幾日似乎看過一篇末日的小說,因為文中的男配角和自己同名同姓,於是耐著性子看完了,當時似乎還很生氣的罵過那男配腦殘,

被一個披着白蓮花外衣的綠茶婊給騙了感情不說,

還因為那女人害死了自己的養父,最後更是因為女主想要投入男主的懷抱,嫌棄他的存在礙事而設計害死了。

這麽說來,

這個家夥的命運似乎比自己曾經的命運還要更加凄慘的多。

沒想到自己會變成了書中的那個男配,

他一時間心中各種複雜,

然而看到那雙白皙修長的雙手,看着那靈動自如的手指,心裏突然又平衡了。

不管是末日,災難還是喪屍,能重新得到這麽一雙活動自如的手,好像再多的苦難也都是值得的,

也許就憑他自己不太可能在末日混的很好,

但是別忘了這家夥還有一個叱吒黑道,號稱整個東南亞教父的養父在。

越蒙不再猶豫,他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想着怎麽活下去。

床頭上的鍾顯示現在的時間是九月十一日,

按照小說的劇情發展還有七日就是太陽風暴爆發的日子,而這件事情,除了中央等重要領導人預先得知,普通民眾根本一無所知,更別提有任何的避災準備。

小說中的那場太陽風暴,在地球引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動,

無數的地方發生巨大的地震,

沿海的城市更是遭遇了海嘯的襲擊,幾乎是短短几日人類的數量劇減。

然而這還不是最糟糕的,

更糟糕的是,那些死亡的屍體因為受到太陽風暴輻射後發生變異,紛紛又重新活了過來,變成了以血肉為食的活死人,也稱喪屍。

“只有七天了……”越蒙喃喃的自語,心裏有些擔心自己來不及做太多的準備。

更重要的是,他現在必須先做一些記錄,

免得自己以後忘記了。既然身處的世界是一本小說,那麽那本小說的劇情發展就顯得尤為重要,

不想淪為炮灰的越蒙第一時間就決定遠離女主那個禍水。

只要不在女主光環的籠罩下,自己想要苟且偷生應該不是難事吧。

原文中的這個時候,他正在一心一意的追求女主,而女主明明是個一心想要攀附權貴的賤人,卻又總是故作清高表現出不屑一顧,而文中的越蒙是個被養父寵壞的傻小子,

平日被追捧慣了突然見到這樣對他不理不睬的女主,竟然覺得對方就是他心中的女神。

太傻比了!越蒙忍不住捂著自己的額頭,

好在他絕對不會做那些事情。

明天就是女主的生日,按劇情今日越蒙會包下一艘遊艇帶女主去海上慶生,

然後將養父費盡心思從緬甸那邊弄來的一塊古玉,送給了女主。

文中的越蒙自然不知道那玉的珍貴和價值,他只是偶然得知女主喜歡古玉和翡翠,於是便花空心思想要討得對方歡心,

甚至還故意讓養父派人去找來,

為了這塊玉他的養父到真是花了一番心思,這玉原是一個古老家族的供奉之物,據說擁有神奇的力量可以保佑佩戴人的平安,他的養父廢了九牛二虎之力弄到手,再轉送入他的手上。

只可惜越蒙轉手就送了他人,然而看過這文的他卻知道,那塊玉真的是一塊不平凡的神奇之物,

文中女主就是不小心發現了那古玉的秘密,獲得了一個奇妙的隨身空間。

在末世擁有一個隨身空間,

可以隨心所欲的攜帶大筆的物資,這是一個多麽逆天的能力,女主日後便是靠着這個空間,吸引了大批的愛慕者還有世家公子的目光。

而那位送了她古玉,甚至一路披荊斬棘護送她到達北京安全基地的越蒙,

則因為完成了他的存在價值,

又因為女主需要甩了他和男主搞在一起,而被不動聲色的設計害死了。

最讓人不平的是,文中那個寵溺越蒙至深,

在黑道赫赫有名又擁有大批手下大量軍火的養父,便是為了救下喪屍口下的越蒙而死的。

看文的時候,越蒙不止一次在想,若是沒有男配的拖累,這個梟雄般的男人會在末世散發出無與倫比的光芒,而不是夭折在末世初期的路上。

劇情中,太陽風暴發生的時候,正是大學開學的時候,越蒙身處在廣州沿海一帶,

而他的養父則遠在越南邊境一帶,似乎是在做一筆交易。

災難發生後,

全球所有通訊衛星和電子設備失靈,

越蒙和他的養父失去了聯繫,越蒙帶著女主和幾個同學躲在自己的別墅里,靠着養父偷偷弄給他的幾把槍,

小心翼翼的搜集附近的超市和小賣鋪艱難度過了一個多月。

而他的養父則從越南邊境經雲南貴州廣西廣東四省,不遠千里的找到他的學校找到他的下落,然後又在越蒙的堅持下,

又一路護送他們前往北京的基地。

那一路上各種兇險暫且不提,他養父身邊那群精英的下屬便是在那一路損耗殆盡,最後到達北京的時候,二十多人的隊伍只剩下他們幾人。

在快要到達基地的最後一個城鎮,

他們遭遇了一批進化過的喪屍,眾人被圍困難以逃生,女主被喪屍攻擊的緊要關頭,竟然自私的推越蒙去擋喪屍,關鍵時刻養父替越蒙擋下攻擊。

被喪屍咬傷之後,養父將身上所有的糧食還有槍支彈藥交給了越蒙,又擔心日後自己不在,

他會被人欺負,將他手下的一批重量級軍火藏匿之處告訴了越蒙,他是希望越蒙藉此可以保護自己,憑藉這批軍火在基地里換到一個安身立命之處。

最後就是養父臨別前感情的宣洩,

他終於將深藏多年的秘密說了出來,原來他心中一直深愛著越蒙,對他抱着的是情人之愛,

並不是單純的父子感情。

原文中將自己的心聲吐露出來的養父,在目送越蒙和女主一行人離開之後,面上帶著笑意獨自一人選擇了一條相反的路。

那一幕場景莫名其妙的就印刻在了看這本書的越蒙心上,他當時對著電腦大罵那男配是個腦殘,這麽好的男人不去珍惜,竟然跟一個綠茶婊牽牽扯扯。

後文果然養那批軍火的位置被女主輕而易舉的的騙到手,女主後來又將軍火的秘密告訴了男主,後期兩人靠着那批數量驚人的軍火,

在末世里培養了大批自己的武裝,

最後將整個北京基地變成了自己的。

當然,從整篇文來看,它的劇情主線是很清晰的,女主從一個普通的女大學生,

一路上各種奇遇和成長,然後變成了一個女強人,最後輔佐男主成為了末世的霸主。

在整篇文里,男配越蒙存在的意義就是在女主前期極端弱小的時候,

保護女主的安全,

並贈送女主自保的工具(比如古玉空間),然後一路保駕護航將女主帶到男主身邊去,在領盒飯下場之前,還要贈送女主一大批軍火,讓女主的霸主之路更加的順遂。

我去尼瑪勒戈壁的啊!越蒙看完的時候一肚子的鬱卒,火氣憋著發都發不出來。其實這小說的套路很常見,讓他不滿的無非是那苦逼男配和他同名同姓而已,

當然他心裏有些陰暗的不便說出口的則是,同樣身為孤兒,

那家夥卻那麽幸福,有個為了他肯放棄一切包括生命的養父,而那家夥還不知道珍惜。

越蒙絕對相信,

那個在文中雖然沒有太多筆墨描寫的強悍男人,若不是心甘情願栽在男配的手上,憑藉他的能力和手腕,他會在末世大放光彩,他是那種天生適合在亂世生存的男人。

看完那篇小說越蒙心情不暢了好幾天,每每想起總會忍不住想,

要換成了我,那麽極品的男人他才不會錯過。

沒錯,書里的越蒙是個異性戀,對女主痴心一片。可小說外的越蒙,卻是個只對男人有好感的家夥。

然而現在一切成真了……

作家的話:

敲鑼!又一個新坑開始啦,不要大意的跳坑吧~~~~~~~~~

別的不敢保證,我只能說,我會填完的!你們要相信我!

抱住大腿哀求,請不要嫌棄喪屍噁心啊,末世題材很容易發生姦情的,你們不覺得很有萌點嘛?互相幫對方擋刀什麽的,共同進退,生死相隨什麽的,請看下去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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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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