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風霖清番外
風霖清沒有想到自己竟然在軍隊混的那麼久。
當年,家裏窮,孩子又多,他是老大,所以,高中畢業之後,聽說縣裏過來招兵,他就將大學錄取通知書給燒了,而後他提了兩壺酒就去了村長那裏,弄了一個名額,體檢成功之後,瞞着家人,就離開了家。
光靠父母兩個人,負擔起弟弟妹妹的學費很難,不過,加上他當兵的補助就夠了。
部隊裏的訓練很辛苦,但是一想到家裏人能憑着他那一點補貼吃好喝好,弟弟妹妹能上學,他又不覺得苦了,而且,部隊裏的伙食比家裏好多了。
在部隊裏混了一年之後,他以為他以後會在部隊裏面混幾年,然後像那些老兵一樣,正常退役,而後接受上級的安排,到工作單位上去上班,最後結婚生子,平平淡淡地渡過自己的一生。
只是,讓他沒有想到,人生竟然在他二十歲那一年出現重大的轉折。
在他進入部隊的第二年,因為訓練成績出色,他被選拔參加了另一個名為“孤狼”的選拔賽,經過種種考驗,他成為神秘的特種部隊“孤狼”隊伍的一員。
此後就是種種慘無人道的訓練,唯一讓他咬牙堅持下去的,就是這裏的補貼比先前部隊的補貼多一倍。
從小的經歷,讓他能吃得了苦,也能忍受得了痛。這苦和痛跟餓肚子一比,根本就不算什麼!
他文化不高,雖然有着高中文化,但是在這個部隊裏的,哪個不是精英?更別說大家為了適應新時代的發展,每天都如同海綿一樣,不斷地吸收與學習着新知識。
他當然也不例外,在訓練之餘,利用可以利用的時間來學習,當年高考都沒有那麼拚命。
剛開始進入這個部隊的時候,他是衝著高額的補貼來的,只是,在這個部隊裏呆久了,雖然這裏的訓練慘無人道,不過,他慢慢地喜歡上了這裏的生活,喜歡上了這裏的人。
甚至為了能更能更多的補貼,他比平常更加努力。
然後就是出任務。
第一次殺人的時候,他吐了,甚至那一天晚上,整個晚上都在做惡夢。第二次好一些,第三次,他已經面無表情了。
隊長說他是天生做這一塊的料。
然而他並不是天生就做這個的,若是可以選擇,他只想做一個平平常常的普通人,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整天接這種在刀口上舔血的任務。
風霖清不記得接了多少趟任務了,直到隊長瞧着他不怎麼對勁,給他放了假。而恰逢這時,家裏人給他來信,說全家都到S市做生意了,讓他休假就去S市去找他們。
他一看寫信的時間,三個月前。
於是,他立即就收拾東西,坐着火車到來了S市。
小妹風清清來接他的。
一年多的時間不久,小妹風清清好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變的更加的自信,也更加地好看了。不僅是清清變了,家裏人也變了。
他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們全家竟然跑過來S市這一邊做生意,就像他從前想像不到他竟然進入特種部隊,成為特種部隊的精英一樣。
這一切,太不可思議了。
風霖清看着家裏人雖然忙碌,但是卻充滿幹勁的樣子,心裏忽然有些茫然。
他去部隊的初衷是想用自己的補貼讓家裏人過的更好,然而現在家裏人不需要他的補貼就能過的很好了。那麼,他還在部隊做什麼?
然而他沒有時間想這事,因為,他從二弟的嘴裏知道考上大學的陳安志竟然跟清清退婚了!他怒不可遏,恨不得立馬就坐車去陳安志的學校里,將他拎出來,暴打一頓,然而多年的訓練之下,他還是控制了心中怒氣。
還好,不到一天的時間,他就聽到了小妹說陳安志在半路攔截他。
天助他也,還省了一些路費。
於是,在家裏人都不知道的情況下,他偷偷地去教訓了一頓陳安志。部隊的訓練不僅讓他懂的如何殺人,還讓他懂的了如何打人而不將人打死。
他將陳安志打了連他媽都不認識,威脅一頓,這才心滿意足地離開。
還從來沒有人欺負了他們風家的人還能好好的。
這個陳安志,先前看着就是一個好的,結果,才考上大學,甚至還沒有入學,就變了一副嘴臉。他們家這幾年的錢和財都喂狗了。
打完陳安志那一天晚上,他神清氣爽,就連笑容,都比平常多了幾分。
清清感覺很是敏銳,一看他這樣,肯定猜出來他做了什麼,不過,清清沒有問,他也沒有說。
在他離家,準備往返部隊那天晚上,清清來了他房間,反覆叮囑他出任務時要非常非常小心,非常非常謹慎。
他什麼也沒有問,只是應了。因為就算妹妹不說,他也會小心的,不過,既然妹妹說了,那他更加小心便是了。
他一向寵愛清清,清清說什麼,他就聽什麼。
卻沒有想到,抱着這種想法,竟然救了他的腿。
他無法想像若是當時他不夠小心而被那子彈給擊中,他的下場會怎麼樣?
他的腿應該廢了吧,然後退役。
他進來的時候,是因為錢,然而這麼久下來,他早就被部隊產生了深厚的感情。特別是上次回家看了家裏之外,他想清楚了自己需要些什麼。
若是此時因為傷痛而退役,他想,他會瘋了的,然而幸運的是,這一切沒有發生。
風霖清無比慶幸自己當時聽了風清的話,小心小心再小心。
十幾年的時間轉眼而過,風霖清好像比以前更加冷漠了,然而身上的氣勢卻是沒有前幾年那麼強,反而收斂了許多。
他也由一個普通的特種部隊的隊員成長成長為“孤狼”的隊長。
軍銜也升了好幾級。
“大哥,你現在這樣子好!匪氣沒有以前那麼重了。以前,我們都以為你是一個土匪頭子。”風清清開玩笑地說道。
若不是知道大哥去當兵,若不是大哥每年都從部隊那裏寄錢回來,她真的以為大哥去當土匪或者去做雇傭兵了。
身上的匪氣那麼重。
風霖清沒有笑,只是淡淡地看眼風清清,伸手抱過她懷裏的秋秋,說:“都是當媽的人了,還那麼不着調。”
風清清第二胎生了個女兒,因為是秋天出生,所以小名叫秋秋。
秋秋小朋友可是一點也不怕生,乖乖地窩在大舅舅的懷裏。
“大哥,你還打算在部隊裏嗎?”風清清試探地問道。這一世的生活太過於美滿了,她已經不太記得上輩子的事情了。
不過,上輩子大哥因為傷痛退役而鬱鬱寡歡的事她還是記得的。
風霖清點了點頭,說:“當然是在部隊了。在部隊那麼多年,我早就把部隊當成自己的家,已經無法適應外面的世界了。”
風清清點頭,表示理解,而後問道:“那你的終身大事怎麼辦?”
二哥和敏瑾牽手了,大哥的老婆還沒有着落呢。
“這事急不得。男人先立業,再成家。”風霖清眉頭一皺,說道。
風清清:……
她簡直為了兩位哥哥的婚姻操碎了心!
然而等風瑞清結婚後不久,風霖清忽然帶了一個年輕漂亮的穿着軍裝的女孩子回來。
其實說是女孩子也不是很合適,這個叫霍連的女人也已經有三十歲了。
這頓時像是一顆炸彈一樣,風家的人幾乎都炸開了。
在風霖清那裏探聽不到什麼消息,風家人只能從霍連入手。
這個看着英姿颯爽的霍連笑起來卻是非常地溫柔,她嘴角有兩個淺淺的酒窩,聽到眾人的問話,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說:“是我看先上隊長的,也是我主動追他的。”
說完,她的臉還紅了一下。
她人長的好看,家世也非常地好,從醫科大學畢業成為軍醫的那一刻,追她的人從來沒有少過,不過,她一個也沒有看上。
所以,一直蹉跎到現在。
偏偏她還不肯放低要求。
她以為這一輩子就這樣了,將自己的生命完全奉獻給黨和國家,誰知,在一次任務中,她結識了風霖清。
一見鍾情。
她父母,她家人,她朋友都不能理解她怎麼看上這個冷冰冰的窮小子,雖然這個窮小子是大隊長。
她也解釋,反正是看對眼了。
於是便主動出擊。
沒有想到,特種大隊的隊長冷冰冰的,整個板着一張死人臉,還挺好追的。
追到手之後,她才發現,她真的撿到寶了。
除了陪伴她的時間少一些,在其它方面,隊長是無可挑剔的。洗衣做飯等等,無一不擅長。
風清清嘩然。
竟然是女追男!她還以為是冷漠大哥親自追的女朋友呢。
大哥這運氣,也真是好到爆。
只是,到了四十歲的時候,風霖清竟然退役了。除了體力方面的原因之外,他的傷痛複發,也不適合在隊裏發展了,他又不想做文職,只能退役了。
風霖清剛退役那一陣,風清清非常擔心,擔心自己的大哥像上輩子那樣鬱鬱寡歡。
然而她白擔心了。
風霖清適應非常地好,甚至自己開了一家安保公司。
退役后的風霖清,臉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許多。
看到這情況,風清清也心安了。
不管怎麼樣,大哥不像上輩子那樣鬱鬱寡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