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半死
“啊!”鄭顯覺得自己眼花了,他幾乎是本能的原地跳了一下,隨後他卻感到了身體一震搖晃,那個被他站立了許久的凹凸不平的石塊,竟然動了起來,而那隻眼睛的瞳孔,正正的對着他。
“這是什麼?”幾乎是立刻的,鄭顯就想往鄭少昊的方向跑,他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古怪的動物,鄭顯已經能看到那石塊漸漸升起之後,露出的四肢和長着銳利牙齒的大口。
“這個,在苗疆本地人稱來,是泥潭神獸,在整個苗疆地域裏,大約只有不到二十頭,你腳下的這一頭,應該是最大的神獸,聽說它很喜歡睡覺,如果不是聞到血的味道,他會睡上十天半個月都不起身,即便是有人拿石頭壓在它的背上,它也不會亂動。”鄭少昊的聲音輕輕的,彷彿是在鄭顯的耳邊低語,鄭顯看着那東西的眼珠一動不動的盯着自己,意識到它根本沒有注意到鄭少昊。
該死的泥潭,為什麼這麼難跑。
鄭顯每一步都走的很艱難,腳一次又一次的拔出,一次又一次的踩下,鄭顯能夠感受到身後有什麼東西在迫近,他下意識的又回頭看了一眼。
從沉睡中蘇醒,從泥潭裏拔出身子,那頭巨大的泥潭神獸加上尾巴,足足有兩個鄭顯的長度,它的每一個動作都是那樣的輕鬆,即便它的動作看上去慢吞吞的,卻在一眨眼的時間就追到了鄭顯的身後,幾乎有一個成人手臂長的嘴張了開來。露出了五六十顆銳利的牙齒。
“啊~~~鄭少昊,救我,我要回京,你要救我!”鄭顯這會真的怕了,他覺得泥潭彷彿有着深深的吸引力,將他整個人牢牢的控制住,以方便身後的泥潭神獸進餐,鄭顯越是這樣想越是覺得渾身無力,連逃跑的動作都做不出來了。
而就在那一瞬間,神獸的嘴已經咬上了鄭顯大大腿。猶如一隻巨大的獸夾一般。再也不肯鬆口。
“不,不,啊~~~”鄭顯慘叫起來,他覺得自己的大腿要斷了。被人生生的從身體上扯離。他要死了。他要死了,他不想死在這裏,死在這骯髒的泥地了。就算是死在宗人府里,也比死在這裏要好上一千倍一萬倍。
鄭顯的腿動不了了,而且他還被咬住他大腿的動物往後拖,鄭顯有些絕望,整個臉糊在泥潭中的他抬起了頭,看着遠遠的站在泥潭上方的鄭少昊,只覺得對方頗有些飄飄欲仙的感覺,他掙扎的想要喊出聲,泥水卻順着他的嘴角往裏灌:“救……唔,命,救我……唔,咳咳咳。”
下半身的劇痛還在身上,鄭顯感覺到那神獸似乎鬆開了它的口,鄭顯想要往前爬,即便是悶死在泥潭裏,他也不願意被那神獸吃到肚子裏去,他信神明,若是他身體殘缺的死在這裏,日後他要投胎怕是不能再進人道了。
可是鄭顯爬不動,他怎麼也爬不動,鄭顯下意識的轉過身,卻只看到自己一條幾乎露出了大段白骨的大腿,他整個人幾乎要暈過去。
遠遠站在的鄭少昊竟然靠近了兩步,鄭顯的臉上顯出了一絲光彩,他轉過頭昂着看鄭少昊,彷彿在做最後的努力,沒有腿便沒有腿吧,只要他能活着,若是身體殘缺了,父皇看在這點的份上,說不能留下他,在宗人府做一個混吃等死的殘廢王爺也好。
鄭顯此時完全沒有意識到,他已經丟開了他曾經的野心曾經的夢想,他曾經幻想過自己起事失敗之後的下場,但他夢想的卻是自己在大軍即將圍剿之時自刎於兩軍之中,那些文人們會敬佩他的傲骨,說起他來的時候雖然會感嘆一句,他是一個大逆不道的人,卻也算的上是一個梟雄。
鄭顯以為他是從來都不怕死的,但是現在,在一頭野獸的身邊,他知道,自己不想死。
鄭少昊又靠近了幾步,鄭顯再次感覺到自己小腿的劇痛,但是他已經不在乎了,默認自己是一半殘之人的他只想哀求,哀求鄭少昊將他帶離這個地獄般的地方,他伸出手,想要勾住鄭少昊的腿,卻發現鄭少昊看上去距離他很近了,事實上卻離他依舊很遠。
大量的失血和掙扎讓鄭顯快要失去意識了,朦朧中,他似乎將鄭少昊的臉看成了聞儀華,鄭顯覺得自己應該是快瘋了,聞儀華已經死了,死在他的手裏。
那張聞儀華的臉孔又靠近了鄭顯兩步,鄭顯彷彿看清楚了聞儀華那拖過喉嚨的長舌,還有那翻了大半的眼白,再有那狠厲的模樣,鄭顯突然覺得,他要死了。
“儀華……你來,接我了嗎?儀華……你,別恨我,我原本以為,你是心甘情願的……”鄭顯昂着頭,開始混亂的說著一些話,在他的身後,那頭野獸依舊慢條斯理的進食,在這個泥潭裏,它就是王,沒有人會來跟它搶食物。
鄭顯的下半身已經看不出原本的樣子了,兩條被啃食了大半的雙腿隨處可見白骨,血和肉混合在泥潭裏,吸引了更多的血蛞蝓。
就在野獸咽下了嘴裏的東西,準備再次撕咬的時候,一柄匕首突然敲上了它的鼻尖,在他的硬皮保護下激出了一層火光,隨後它被這個力道打彎了臉,等它轉過頭來的時候,原本已經奄奄一息的獵物竟然飛速的在向前滑,野獸憤怒了。
幾乎是立刻的,那頭笨重的巨大的野獸在泥潭上奔跑起來,是的,奔跑,在普通人走一步會陷一步的慘境裏,那頭野獸竟然奔跑起來,無怪乎它會成為這個泥潭的王者。
鄭少昊拽緊手中的鐵鏈,腳下生風,託了腳下那件東西的福,他的速度與那泥潭神獸不相上下,而緊隨其後的便是那不死心的神獸,不甘心被搶走獵物的它似乎決定追鄭少昊到天荒地老。
但事實上,泥潭神獸之所以被稱為泥潭神獸,正是因為它只能在泥潭裏稱霸,鄭少昊的體力並沒有消耗多少,所以他能保持現狀的速度,而鄭顯花了大半個時辰走完的路,他只用了小半個時辰。(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