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藏北
天空一聲巨響,如同一顆幾十萬噸TNT級的核彈爆炸,藏北高原上憑空出現一個巨坑,直徑數十米。
漸漸地,灼熱的地面被藏北嚴寒的空氣冷卻,一個人型腦袋從十幾立方米的狹小隔熱層里用瑞士軍刀劃破的口子裏探出,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經過一年多的禁閉,他終於自由了,但是卻來到了一個陌生的時代,陌生的高原,永遠離開了心愛的女友,真是說不出的苦楚。
這人鑽出來,感受一下,果然空氣很稀薄,藏北高原是真來了,是不是晚清暫無法確認。
腳下是植被稀疏的紅土地,遠處是白雪覆蓋頂部的巍峨群山,一眼望去,見不到什麼活物,荒蕪而崔嵬。天空烏雲層疊,似乎要下雨?或者雪?身上的衣服是防水的,倒也不怕,這到底是什麼地方?先看看定位儀的答案吧。
他在寒風中從衣兜里摸出定位儀,對準天空,星光定位儀在白天也有用,這時的星光只是被陽光遮蔽而已。頭頂一大片烏雲,但是只要能找到一小塊星空,儀器就能起作用。結果出來了——真狠吶,居然是藏北無人區。西藏那麼大,人口密集的也就是在拉薩那一點點地方,藏北那真是千里不留行。
漫無目的地,他走在荒涼的紅褐色土地上,身上背着一個小背包,他剛才已經檢查了一下,裏面正是執行官答應給的那幾樣設備:粒子束手槍、Zippo、瑞士軍刀、雪地帳篷、分子分離器。粒子束槍是要放在兜里的,以防突發事件。不過,這裏實在是荒涼,荒涼得他要擔心自己能不能在餓死之前找到一隻動物來獵殺。
他有50%的東亞血統,這個人種的特點是鼻腔比較短,冷空氣還沒來得及升溫就狠狠地灌進肺部,使他有些難受。他拉了拉防風帽,下意識的動作,其實沒什麼用處。
他現在要做一個決定,是往南到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去呢,還是往東到有河流的地方?離他比較近的一條主要河流是沱沱河,萬里長江的源頭。有水源的地方才有更多的動物,對他來說也是有更多的生存機會。
還是往東找水源吧,生存要緊,去拉薩沒啥好去的。
不幸中的萬幸,他離沱沱河不過10幾公里,這個路程還不算遠,而且這裏的天氣沒有他想像中的那麼可怕,估計也就零下十幾度吧。他也曾經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呆過,並不覺得現在的溫度很冷。
他離最近的城市是拉薩,但他現在是在青海境內。走了半小時的路程,居然真的一隻行走的動物都沒見到!但,終於被他聽到一聲哀鳴,來自天空,太遠了看不實在,有可能是禿鷲。不管怎麼樣,有活物就好,實在不行,把那禿鷲弄下來燒烤,目測它距離地面有兩百多米,超出粒子束槍100米的有效射程,不過,這太簡單了,裝死引它下來就成。
他遠遠地看到禿鷲往一個地方降落,心中一動,這是找到食物的節奏,這麼說前頭有動物?很好,他加快腳步趕過去,同時把槍摘了下來,打開保險後放了一槍,以測試性能。一聲清脆的“噗嗤”聲,隨即看到地上被粒子束激起的揚塵,他心中大定。
他看到了三隻藏狼正在分食一隻藏羚羊,而兩隻禿鷲在一旁啄食一些肉渣。
看到那細長羊角的藏羚羊不幸成為狼群的盤中餐,某人並不是同情,而是想到了一個主意。原來他來到了藏羚羊的棲息地,很好,這下不用愁以後靠什麼吃飯了,做皮毛生意啊。藏羚羊的絨毛號稱軟黃金,狩獵一堆藏羚羊就當是淘金了。雖然殘忍了一點,但是像他這樣身無分文的人在這個世界上要生存不得不出此下策了。
將藏羚羊的商業價值發揮到極致的是印度北部克什米爾人,他們將藏羚羊的絨毛稱為“沙圖什”,意為羊絨之王。沙圖什做成披肩之後重量僅一百克,揉在一起能穿過一個戒指,傳統的皮毛商人用這種方式來檢驗沙圖什是否貨真價實,而其價值可與一輛中級車媲美。
身為MIT的博士生,他酷愛研讀科學史,對重大工程與科學進步頗有研究,但這沙圖什披肩怎麼做,他還真無法想像。世上的商業總是有一種慣性的,以拿破崙皇后約瑟芬為代表的歐洲貴女喜歡來自克什米爾的款式,她們懂得這種產品的來龍去脈,所以會消費,如果你做的沙圖什披肩不是克什米爾人做的樣式,說不定就不暢銷了。一念及此,他又轉變了主意,先收集羊皮,再奔赴拉薩,也許那裏有印度來的皮貨商,跟隨這些皮貨商去克什米爾學做披肩,至少要看一看款式,仿製一下,然後親自赴歐洲銷售。
經商之路艱苦啊。
晚清,正是中國最暗無天日的年代,他一個人既無力改變現實,也沒有那麼高尚的願望,去歐洲做一個商人吧。
三隻大灰狼吃飽了,只是朝人類惡狠狠地吼了兩聲,沒有去追,更因為人類根本沒跑,有粒子束槍在手,這些惡狼在他眼中跟吉娃娃也差不多。
他登上一個小山坡,極目遠眺,找到了一群藏羚羊的身影,在手持設備上標記之後不疾不緩的往羊群走去,這裏是青藏高原,“跑”這項運動最好別做,就算要做,也是適應多日之後才嘗試,而不是現在。
終於接近到了可以射殺的範圍,等到四十米左右時,一些藏羚羊開始警覺地逃離,獵手手中的粒子束槍口噴出紫色的細小光焰,並伴隨着“噗嗤噗嗤”地破空聲,由於粒子束是電加速模式,沒有火藥槍彈那麼猛烈的爆發力,所以後座力並不大,獵手得以輕鬆地連續點射。在藏羚羊的一聲聲慘叫中,羊群終於明白大災星來了,紛紛撒蹄狂奔,而此時獵手已經打出了10槍,8槍命中,7隻藏羚羊倒地,1隻負傷后仍然有逃竄能力,一場獵殺以7這個數字結束,最後一隻藏羚羊跑出百米之外。
戰果不好也不壞,反正夠他忙活一陣子了。他把蘑菇帳篷在上風口展開,然後把獵到的藏羚羊拖到下風口作業。所有的紡織不外乎把羊絨紡成紗,再紡成線,再織成各種衣物,所以他只要把輕巧地羊絨剃下來就OK了,雖然羊肉也值錢,但他一個人卻帶不了那麼多,只好便宜了狼群或者禿鷲。
先前提到過的萬用瑞士軍刀派上用場,他將可變幻的一頭設置成電動剃刀模式,然後就可以給藏羚羊去毛了,速度很快,他看了看定位儀上附帶的時鐘,兩分鐘就能搞定一隻。
第二個步驟就是將羊皮剝下來,做成包袱,好將羊絨放入其中。此時,瑞士軍刀鋒利的一面派上用場,這把納米級超級利刃很輕鬆地勝任剝皮的工作。
當他把羊皮剝下來時,禿鷲來搗亂了,獵人毫不容情地射殺了這些來早了的客人,免得它們弄髒羊絨。
除去禿鷲的威脅之後,他開始實施第三個步驟——用分子分離器將羊皮乾燥,抽濕是分離器的基本功能,而用強紫外線照射滅菌僅需要二十秒便使羊皮進一步可用。
經過抽濕與滅菌的羊絨放入羊皮包袱,擱在帳篷邊,剝皮者又去進行下一步的工作,如此循環,在不到10分鐘的時間裏,居然就收拾好了這7隻藏羚羊,看來獵殺環節才是短板,因為羊群跑遠了,追擊要費不少時間。
收集完羊絨之後,他又抽取了第二個包袱,這一次是用來放置風乾的羊肉。他已經想到了,利用分離器輻射能燒熟羊肉,吃飯已經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沒有水源。對了,分離器在抽濕的過程中顯然獲得了少量的蒸餾水,這些水維持一個人的生計也夠了。
唯一沒有用上的設備居然是Zippo打火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