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 不是自己的,終究得還
經過這幾天的打工生活,凌夏漸漸的從師傅的口中了解到,這個咖啡店的女老闆沈凝,可不是個簡單的人物。
淺川市的這個綠光森林已經是她的第七家店了,其餘的六家分佈在其他不同的城市裏,松遠有一家總店和一家分店,那裏是她起步的地方,落城也有兩家……她的目標是在全國各大城市都開上自己的咖啡廳,讓綠光森林變成能和星巴克相一樣的大型咖啡連鎖店。
沈凝今年才不過三十歲出頭的年紀,就已經闖蕩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而且還將要繼續擴大屬於自己的王國,真的很不容易,要知道,她可是從一無所有的農村妹子開始打拚的,一步步走到現在,其中有多少淚水和汗水,怕是只有她自己知曉。
更何況,她到現在了還沒有結婚,據宋岩這個八卦的傢伙說,她甚至連男朋友都沒交。因為宋岩是第一批跟着沈凝乾的店員,所以對她還是比較了解的。他說,大概是因為她平日裏太忙了,所以都忘了交男朋友這回事了,亦或者,她本來就把自己當男人使了,所以覺得不需要那玩意了。
凌夏不禁有些佩服起她來,一個不靠男人、沒有背景的女子,自己摸索着做到這一步,真的是讓人肅然起敬。於是她暗暗地把沈凝當做自己學習的榜樣,同樣是一無所有,她能做到這麼強,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也能達到自己想要的目標,這不光是嘴上說說而已,得付出很多的很多的努力。
因為這個咖啡廳剛剛來這裏落戶,準備的還不完善,員工也沒有招齊——除了凌夏和另外兩個應聘成功的兩個小夥子,別的員工都是從其他分店裏暫時調過來壓陣的老店員,再加上客人也不是很多,所以這段時間是凌夏打工來最最清閑的日子,每天跑跑腿,打打雜,認識一下各種咖啡和糕點,吃吃喝喝就好了。
宋岩經常打趣道,別看你現在悠閑得很,等以後有累的你哭鼻子的時候。到時候新人來的差不多時,你們去培訓,記那些東西會把腦子給弄得爆炸的。
凌夏也知道,這樣的好日子很快就會過去,等以後才是真的工作了,而且相信過不了多久,這個咖啡廳的名氣就會打響,客人肯定會很多,自己也有的忙了,想想就覺得充實。
寄人籬下的打工雖然賺不到多少錢,但是對於在校的大學生來說(她現在已經完全適應了自己的新角色了),做不來更大的事情,只能這樣。更何況,打打工長長見識是很重要的,因為這些看似瑣碎沒有意義的工作,會給你積累很多經驗,這將會成為你此生極為寶貴的一筆財富。
雖然這份工作她不會做的時間太長,但是她會十二分地用心做的。
時間過得飛快,一轉眼就到了t大一百周年校慶的那天,整個校園都是喜氣洋洋,張燈結綵,到處掛滿了巨幅的海報,一大早的,同學們就被迫從溫暖的被窩裏爬起來,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任務。
說來也怪,其他的人在二十四號那天都領到了自己的工作,只有她沒有安排,她暗想,不會是董雙雙把她給遺忘了吧,這樣倒也好,其實她不願意做這個的,否則,會不可避免地見到蘇硯,一見到他,她就會緊張的不知所措,真的是不太喜歡那種感覺。
可惜天不遂人願,到了二十五號那天,董雙雙派人送來系裏統一給租的服裝,她把衣服遞到每個人的手中時,附到凌夏的耳邊輕輕說了句:“你跟我出來一下。”
一出宿舍,凌夏就看到了董雙雙笑容滿面的臉龐,她把一個精緻的袋子遞給她說:“這個是彌補你身高缺陷的武器,特意給你借的,不要太感動哦,我只是受人所託。”
原來是雙高跟鞋……受人所託?又是蘇硯?凌夏趕緊拒絕:“謝謝學姐了,我有高跟鞋的,不用麻煩了,真的。”
董雙雙瞪她一眼:“讓你拿着你就拿着,廢話什麼?是借給你穿穿,又不是送給你,快快快,拿着進去,我一會兒還要做很多事情呢,不要磨嘰了,快點收拾妥當後到團總支,主席親自安排你的工作。”
說完也不管凌夏接不接,把盒子往她手中一塞就走了。
回到宿舍后,凌夏打開精緻的鞋盒,然後忍不住的讚歎了一下,好漂亮的鞋子啊,是salvatoreferragamo的當季新款,高雅的銀灰色,艷麗而精緻的鞋面,細長的高跟,優雅的弧度,讓人一見就愛不釋手,恨不能立刻穿到腳上。
被這雙鞋深深迷住的凌夏很快就醒過神來,借來的?怕是騙小孩子的吧,這鞋子最少也得幾千塊錢吧。她忍不住多看了幾眼,還是偷偷的試了一下,異常的合腳,彷彿為她量身打造的一般。
她輕嘆一口氣,把鞋收了起來,換上自己在咖啡廳里工作時穿得高跟鞋。不屬於她的東西,是得還回去的,這鞋子不符合她的身份,如果硬要穿上的話只能像穿錯了衣服的小丑,徒讓人笑話罷了。
現在他們才認識了多久,蘇硯竟然送她這麼貴重的東西,凌夏心裏忐忑不安到了極點,可是無論如何,今天她都得去見他。收拾好后,她惴惴不安地敲開了團總支的門,裏面還是有很多人,每個人都是很忙的樣子,蘇硯正坐在那裏和任軒不知在聊着些什麼,比比劃划的。
看到凌夏時,蘇硯的目光有意無意地往她的腳上掃了一眼,燦若星辰的眸子微微的黯淡了一下,她竟然沒有穿,他的心底升起一股強烈的失落感,不過當著這麼多的面,他還是隱藏的很好,一點情緒都沒有表露出來。
凌夏對着他們輕輕地頷首:“任老師好,蘇學長好。”
蘇硯指了指角落的一張椅子,若無其事地說:“你來的挺早啊,先在那邊坐一會兒吧,等我和任老師說完着就帶你去幹活,今天可有你忙的。”
凌夏試探着問了一下:“就我自己跟着你嗎?”
蘇硯笑笑:“還有你們班的鐘曉。”
任軒在一旁打趣道:“你倒是會選,挑兩個最漂亮的放在自己身邊,這樣幹活都不會累了吧?”
聽到他這番話,凌夏有些不太好意思,他竟然把自己和鍾曉相提並論,讓她很汗顏。要知道,鍾曉的美麗可是有目共睹的,這些天來,聽大家的口風,似乎都在說系花這個封號送給她才是當之無愧。這把原本大三犯罪心理學專業一班的前任系花給氣的不輕,於是偷偷過來看她,等看清她的容貌后,前任系花什麼話都沒說,拉着一張臉就走了。
鍾曉的美是脫俗的,靈動的,讓人僅僅看一眼,就難以忘記。
而她,不過是一株雜草罷了,一株為了生活而拚命的、生命力旺盛的雜草。
在很久之後,凌夏知道了鍾曉也並非自己當初想的那樣,是個富家的千金小姐,而是一朵飽經風吹雨打的野薔薇,她甚至過得比自己都要拚命時,不由得嘲笑自己當時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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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鐘曉,抱歉,我忘了說了,就是前面那個最後做自我介紹的美女沈惜年,我嫌那個名字拗口,就給改了個倆字的,鍾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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