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22章 被低調的大明藩王

22.第22章 被低調的大明藩王

皇帝陛下的隆恩無以為報,徐光啟只有竭盡所能了。首先自己要有一個儘可能強健的體魄,多多陪伴皇帝陛下幾年。

次日一早出發之後,他並沒有像以前那樣一直坐在車上,而是徒步跟在了馬車的後面。

他並沒有跟在過緊,而是稍稍拉開了一些距離,以躲避車輪帶起的塵土。他時而雙臂快速擺動快走行走,時而小步慢跑,同時也不停地伸展活動着上肢。

徐驥也從車上下來,隨在老父身後亦步亦趨。

馬麟開始以為徐大人嫌車子坐着不舒服,過來問他需要對車子做哪些改動。徐光啟看他是誤會了自己的意思,六十多歲的徐老大人也不禁因此莞爾。他告訴馬千戶,自己是在鍛煉身體,好以強健的體魄報效皇帝陛下。

眾所周知的是,徐光啟是入了洋教的,平時的舉止也就與國人的習慣有些不同。馬麟雖然還是有些不明所以,可隨即也就釋然了。

而且馬麟也從馬背上下來跟隨着嘗試了一番,感覺還是挺不錯的。

他們錦衣衛平時練習的多是馬上騎射,因此對徐光啟大人的鍛煉方式自然倍感新鮮。跟着徐大人鍛煉了幾天,只在開始的時候感到甚是氣喘,之後卻渾身舒泰,感覺比騎在馬上縮着脖子忍受着北風舒服多了。

在大明王朝初年,陝西行省就成為明代封王建藩的主要地區之一。

有明一代,先後封了五十個藩府,其中陝西布政使司境內就有七個,僅次於湖廣、河南兩省。這7個藩府中有3個封在今陝西省境內,第一個是洪武十一年(1378年)封於西安的秦王,第二個是宣德九年(1434年)封於鳳翔的鄭王,第三個是天啟七年(1627年)封於漢中的瑞王。

在經濟方面,大明藩王不僅終身有俸祿,而且待遇很優厚。歲祿中單是米一項,即達5萬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還有冊封、宮室、婚姻、喪葬等費用,並給予廚役、齋郎、鋪陳等等眾多的雜役人員。

到了洪武朝後期,藩王雖有藩號,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錫土,食祿不治事;王國文官由朝遷選派,犯法時依律審判;大明王朝的百姓有侮慢藩王的,亦要解京審問明白然後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對封地內官民的控制;在經濟方面,則刪除了王府若有興建工程,有司即時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戶差付,不得稽延這條。那意思,並不是藩王想怎麼著就怎麼著了,“有司”可以想一想是否要那麼著了;另外,親王的歲祿亦由五萬石大規模地減為萬石。

到了明末,由於宗藩的厚祿給朝廷帶來的嚴重負擔,相當多的中下層宗室已淪為貧困戶,於是強烈要求弛松藩禁、請田自給、試官自效的呼聲越來越高。

萬曆年間,更定的《宗藩事例》,准無爵的宗室自便生計,准奉國中尉以下宗室參加科舉考試,選授京師以外地區的官職,但實行時又加以限制,如對於縣令等“親民官”的職位,朝廷不能放心授於宗室,而只授於中書舍人等一些較為閑散的職位。這也算是一個比較的進步了,總算是能夠允許他們自食其力了。

藩王在封地也有許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見;不得擅離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請,得到允許后才能成行;如無故出城遊玩,地方官要及時上奏,有關官員全部從重杖罪,文官直至罷官,武官降級調邊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會有司飲酒;王府發放一應事務,地方官要立即奏聞,必待欽准,方許奉行,否則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舉人、落職知縣等擔任,成了位置閑散之地。

此外對宗室的約束還有:不得預四民之業,仕宦永絕,農商莫通。不得到京師,如有出城越關到京師的,即奏請先革為庶人,然後發往鳳陽高牆圈禁,同行之人,發往極邊的衛所永遠充軍。宗室不得擅離境外,有居住鄉村者,雖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畫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鎖,下審理所,定罪議罰。從郡王至儀賓以下,不得與文武官員往來交結及歲時宴會。請名、請婚也很嚴格,未經請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請名、請婚為由乘機勒索宗室錢財,導致許多宗室壯年以後都未能請到名字、成婚。由於宗藩條例多,宗室動輒得咎,被廢為庶人的不少。藩王勢力經過多次、多方面的削奪之後,已絕對不能與皇權對抗,皇族內部武力奪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後已經消失。那些好飲醇酒、近婦人的藩王,因其對朝廷沒有威脅而被稱為“賢王”,受到獎勵。宗室成了不農不仕、啖民脂膏、被軟禁於封地內的典型寄生階層。

總之,大明王朝前期的王爺都是管吃管喝管花錢,富得不止是流油。後期有些疏遠的宗室已經淪為與平民無異。而且還因為有着不許參加科舉之類的限制,甚至還不如平民,生活也根本難說優渥富庶。能夠吃成三百多斤的大胖子的福王殿下畢竟只是少數,而太祖的後人據說可是有十萬之數。

這是經濟方面,人身自主方面卻在某種程度上連平民百姓都不如,幾乎等於“圈禁”,是絕對不允許他們亂說亂動的。

這陝西境內的三個朱姓王爺,與大明境內其他四十多個王爺一樣,每家都獲封逾萬頃良田。另外,陝西境內還有幾家世家大族,其中尤以趙府為代表。這些世家大族也同樣佔據着大量良田。他們都是地方豪強,一般官府也根本看不到眼裏。

皇帝陛下已經下旨,要這陝西境內的三個王府以及陝西布政使司境內的另四個王府都要拿出至少一半的分封土地,交由欽差組織農戶耕種,以助朝廷解救陝西災情。

另外皇帝陛下還授意陝西布政使司衙門向各世家大族發出佈告倡議,希望他們在此危難之際,能夠“公忠體國”,上下一體“共度時艱”。具體就是有人出人,有錢出錢,有地出地,有種子牲口農具等也都貢獻出來,朝廷會一一登記在冊,一俟度過災荒,朝廷必定加倍補償。

但是,豪強之謂豪強,當然有其依仗做為奧援,並不是空口白話就可以迫其就範的。涉及到他們的利益,皇帝陛下的聖旨和官府的一紙公文同樣起不到實質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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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哉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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