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同志們走進現場
郭老和歐陽平曾經探討過這個問題,現在想一想,還有很多值得琢磨推敲的地方,從現場勘查和屍檢記錄來看,兇手要傳遞的就是這樣一個信息:陶為良殺死了自己的老婆和兩個女兒,然後畏罪自殺。這應該是兇手刻意謀划好了的,兇手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和經驗。兇手應該是對陶家情況——特別是夫妻關係、父女關係了如指掌的人。
因為案子沒有偵破終結,“72.11.7”案的四具屍體還躺在法醫處的冰櫃裏面。陶為良的父母不止一次和警方交涉,希望警方能將兒子一家人的遺體交給他們安葬——陶為良的父母親人對警方已經不報任何希望了——當時,案子已經被擱置起來了;寧志秀的妹妹寧志美和龔名揚夫妻倆也和警方談過這個問題,當時正值文革後期,社會動蕩而混亂,公安局內部有人提出乾脆把陶為良等人的遺體交給親屬處理算了,四具屍體,保存起來,是需要一些費用的。但郝曉晨堅持案子不終結,遺體不處理的原則。拒絕了死者親屬的要求——前面,筆者已經交代過了,郝曉晨是“72.11.7”案的負責人——他是當時的刑偵隊長。
郝曉晨的堅持是對的。正是因為四具遺體還在,馮局長和歐陽平才決定重查此案。如果屍體被處理了,也就不會再有今天的複查了。
郝隊長的堅持挽救了案子。
英雄所見略同,郭老、歐陽平和陳傑想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對陶為良、寧志秀、陶嫣紅和陶嫣然進行DMA鑒定。先把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和陶為良的血緣關係弄清楚再說,如果能確定陶為良和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的父女關係,就能確定“72.11.7”是一起謀殺案,殺害寧志秀和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的兇手不是陶為良,陶為良也不是自殺——兇手另有其人。
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導致兇手一定要殺死陶家四條人命呢?這應該是同志們要調查的重點。
九月二十五號早晨,在等待DMA鑒定結果的過程中,陳傑一行去了升州路白下街張園路327——3號案發現場。閱讀“72.11.7”案的材料固然重要,但熟悉案發現場的環境更加重要——歐陽平一向重視案發現場的環境,兇手也應該是對案發現場環境非常熟悉的人。前往案發現場的人除了二隊的同志以外,還有歐陽平、郭老和郝曉晨。筆者在前面提到過這個人,他就是當時的刑偵隊長——“72.11.7”案的負責人,現在,他已經是七十三歲高齡的老人,因為身體的問題,五十幾歲就調離了刑偵隊,現在退休在家。同志們接手“72.11.7”案以後,歐陽平和陳傑請教過郝曉晨。遺憾的是,郝隊長沒能提供比卷宗更多的材料,因為上了歲數和身體的問題,記憶力也有了一點問題。但基本情況,他還是能記得的。郝隊長聽說同志們要重新調查“72.11.7”案,表示願意協助和配合同志們做些事情。他說,四個歷史遺案都是他經手的,“72.11.7”案是唯一讓他感到不安和遺憾,並在心裏留下陰影的案子。郝隊長並沒有忘記這個案子,他一直在思考一些細節,心裏面也有一些疑問——郝曉晨有一個筆記本,郝曉晨的思考和疑問都寫在了這個筆記本上。郝隊長到底思考了哪些細節,他的心裏有哪些疑問,筆者會在後面做詳細的介紹。歐陽平、郭老和陳傑也非常重視郝隊長的意見和想法,所以,他們一定會和郝曉晨好好談一談。
案子已經過去了二十四年,案發現場早就面目全非了。同志們這次到案發現場去,就是要看看,兇手在陶家門窗緊閉的情況能不能進入現場,當然,同志們也要熟悉一下案發現場的環境。
案發現場地處老城南,荊南城的發展就是從老城南開始的。這裏街道多,商鋪多,是荊南城最繁華,歷史積澱最豐厚的地方。這裏也是資本家最多的地方,很多人家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在這裏經商、辦廠,發展民族工業,這裏的賓館、飯店、商店,貨棧,醬醋廠,服裝廠都是有那些私營企業脫胎換骨而來的。
汽車駛進升州路的時候,路一下子變得寬大起來,升州路是老城南地區最寬、最長、歷史最悠久的一條路,可以這麼說,荊南的發展就起源於這條路。其它街道都是以升州路為基點延伸出去的。
汽車向西行駛了三四分鐘以後,左拐進入一條南北走向的路,這條路叫白下街。
路口站着一個四十五歲左右的男人,他是張園路派出所的所長佟岩磊,接到陳傑的電話以後,他和陳傑說好到這裏來等大家了。
佟所長鑽進第一輛汽車,汽車繼續向南行駛。
一分鐘以後,汽車右拐進入張園路。拐彎處是一個澡堂,佟所長示意嚴建華將汽車停在澡堂的門口的空曠處。
張園路是一條比較窄的路,只能容下一輛汽車行駛。327——3號就在不遠處,所以,佟所長讓嚴建華把汽車停在了這裏。
九個人走下汽車,一路向西,走了一分多鐘,便看見一個兩層古建築,下面是店鋪,上面是雕花欄杆。高挑的屋檐,雕花的門窗,精美的石雕和磚雕,無不顯示出建築物的古老和氣派。
這就是陳家大院臨街的房子,過去,產權是陳家的,現在,產權是房管所的。
建築物的中間有一個一點五米左右寬的巷子,巷子後面就是陳家大院,陳家大院一共有三進房子,兩個院落,臨街一進房子是門面房,下面是店鋪,上面住人,第二進住着兩戶人家,327——2號是袁發展家,327————1號是祝大鵬家。中間是過道。穿過過道,便是後院。
接到陳傑的電話以後,佟所長先到陳家大院來了一趟,他想做一點前期的準備,案子過去了二十幾年,院子裏面的人員構成情況怎麼樣?佟所長要做一點了解,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袁發展家還住在327——2號,袁發展和雷景華夫妻倆已經退休,袁發展平時在家,畫畫上水畫,侍弄侍弄放在窗檯下面十幾個盆景;雷景華操持家務,帶帶孫子和外孫女。
祝大鵬家已經搬走了,文革結束以後,夫妻倆開始做服裝生意,兩年前買了商品房。袁發展把祝大鵬的電話號碼給了佟所長,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和祝大鵬聯繫。
歐陽平注意到了巷子盡頭的兩扇門。
“袁先生,巷子這道門夜裏鎖不鎖?”
“鎖。每天晚上都鎖。”
“陶家人遇害的那天晚上也是鎖起來的嗎?”
“是我親自鎖的,我晚上十點鐘左右上床睡覺,我在睡覺之前鎖門。祝大鵬夫妻倆在菜場賣魚,早出晚歸,很辛苦,這種鎖門的事情只有我來做,鎖起來更安全一些。”
“門上了鎖,如果院子裏面有人還沒有回來呢?”
“這沒問題,每家都有鑰匙,回來的時候,只要從門外打開鎖就行了。你們跟我來。”
袁發展將大家領到巷口,他將兩扇打開的門合上,大家終於明白是怎麼回事情了。兩扇門合上的以後,中間有一道幾公分寬的縫,用來固定門的是一根鐵鏈,鎖是所在鐵鏈子上的,從裏面能打開鎖,從外面也能打開鎖。
如果兇手另有其人的話,他一定有一把打開門鎖的鑰匙,這也符合兇手對陶家的情況了如指掌的判斷。兇手一定是偷配了鑰匙。
“袁先生,這根鐵鏈和這把鎖還是原來的鐵鏈和鎖嗎?”
“鐵鏈子還是原來的鐵鏈子,鎖不是原來的鎖了——鎖已經換過好幾把了。”
大家跟在袁發展的後面走進後院。
後院有一口水井,位置在陶為良家窗戶前方八九米遠的地方。
一個女人正在井上洗衣服。
現在住進327——1號的姓米,戶主叫米有餘,老婆叫梅其華,夫妻倆租了一件門面房開牙科診所,診所就在陳家大院第一進門面房。
在井上洗衣服的人就是梅其華。
住在327——4號的魏大爺已經過世,魏大媽已經是七十六歲高齡的老人,但身子骨一直很硬朗,大女兒為了照顧老母親,帶着丈夫和孩子搬到母親這裏來住了。
看到有人說話的聲音,魏大媽從房間裏面走出來。魏大媽的眼神很好使,她竟然認出了郝隊長。
自從發生了二十四年前那件慘案以後,327——3號空置了兩年多,街坊鄰居都知道327——3號是凶宅,一下子死了四個人,陶家慘遭滅門,這樣的房子,誰敢住!所以空了兩年多。但也有不信邪、不怕死的人,一九七五年,有一戶姓常的人家住進了327——3號,男人叫常玉寶,常家在搬進陳家大院之前,也知道發生在327——3號的事情,但常玉寶是一個無神論者,當然,327——3號房子太有誘惑力,傢具是現成的,房子又大又寬敞,常家在327——3號住了四年多,一直沒有出什麼不順之事,時間長了以後,便開始有人住進327——3號。年代一久,案子的事情就淡了。
魏大媽和袁發展說,案子發生以後,寧志秀的妹妹寧志美夫妻倆將一些重要和值錢的東西弄走了,至於傢具和生活用品,寧志美和龔名揚都沒有要,他們的生活條件不差,把這些東西弄回去,肯定不吉利。房管所把房子收回以後,曾經通知寧志秀的妹妹趕快把房間裏面的東西弄走,寧志美也曾把收舊傢具的來看過,收舊傢具的只拖走了幾件像樣的傢具。
現在,住在327——3號的人家姓李,戶主叫李家成。
陪同同志們勘查327——3號的人有袁發展和魏大媽。戶主李家成的老婆向大萍也在跟前。
327——3號的房門有一個門栓,但門栓上沒有插銷,住在陳家大院四戶人家的門栓上都沒有插銷。巷口有一道總門,夜裏面只要總門上鎖,住在院子裏面的人家就是不關門也無大礙。
兇手沒有撥開門栓進入陶家的可能性,撥開門栓比較容易,但要想在門外把門栓插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同志們又檢查了樓下和樓上的窗戶,樓下和樓上是一半牆一半窗,牆是青磚牆,窗是格子窗,就是那種外有木格子,內有玻璃的老式窗,樓上樓下各有十八扇窗戶,每扇窗戶寬四十公分左右。每兩扇對應的窗戶都有一個插銷。
郝隊長說,當年,他認真檢查過樓下和樓上每一扇窗戶和窗戶的插銷,都沒有發現問題,沒有一塊玻璃是壞的,魏大媽說,陶家有人在家的時候,才把窗戶打開,沒有人在家的時候,包括晚上睡覺的時候,陶家的窗戶是不開了,只有在天熱的時候,陶家才會將窗戶打開。郝曉晨還認真檢查了窗戶的外面——包括一樓的窗檯,既沒有找到被撬和破壞的痕迹,也沒有發現腳印。
沒有找到被撬和破壞的痕迹,並不意味無法從外面把窗戶打開,沒有在窗台上發現腳印,並不代表沒有人以窗檯為支撐從窗戶進入房間。
郭老想到了四個人死亡的時間:“郝隊長,四份屍檢報告,我們已經看過了,四個人的死亡時間都是在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四個遇害的時間,肯定是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裏面,但應該有先後。”
“郭老,說實話,以我們當時的技術水平,確實無法確定誰先遇害,誰后遇害。從現場勘查可知,陶為良和寧志秀遇害的時間,間隔時間應該是非常短,他們之間的先後關係是比較明顯的;陶嫣紅和陶嫣然姐妹兩遇害的時間間隔的也非常短,但她們倆的先後關係難於確定,夫妻倆遇害的時間和姐妹兩遇害時間之間間隔的時間也不會太長,從陶為良所處的位置可知,夫妻倆遇害的時間應該在姐妹兩遇害之前,中間間隔的時間頂多幾分鐘;從陶為良和寧志秀所處的位置可知,寧志秀遇害在前,陶為良遇害在後。”郝隊長還是有一些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