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史通送往京城的禮物,有他一路收的寶貝,翡翠瑪瑙,上好的皮子……以及甲六加塞四支毛筆。

史夫人對老公出差這麼久,頗怨念,老公在外頭,家裏交際就要她撐下來。

年底是送禮的高峰期,老史人不在京城,但是禮必須在,交好的朋友,同僚,上司,還有有潛力的後輩,靠譜的親戚,等等,都是要送禮的。

還好老史出差,收入算是比過去豐厚了,畢竟出差有出差補貼(一路收的孝敬),但是正因為出差,所以要送的禮物比以前要重,否則出差久了都被人忘記了。

史夫人看到那四支毛筆,把毛筆放到了家裏其他毛筆堆里,這時候送禮都有一個潛規則,禮不夠,筆來湊,(所以七姑他們開文具店,思路是對噠,就是地點真的有點太偏啦……)。

四支毛筆,被放到其他毛筆堆當中,然後其中兩支又被史夫人拿出來送了出去。一支是送給潛力青年書生陳雨,這裏毛筆是作為主力禮物,其他附加一點小禮物,還有一支送給了工部的李侍郎,這裏毛筆就是作為長長禮單里的一個添頭,因為李侍郎本人雖然是出了名的棒槌,但是這不妨礙大家給他送禮,因為他爹是李國公,他還生了一對皇帝都褒獎過的龍鳳胎。

於是刻着七福兩字的四支毛筆,兩支躺在老史家的庫房裏,一支去了書生陳雨的手中,一支進了李國公家的庫房。

因為禮物太多,李國公家下人正如螞蟻搬家一般往庫房裏搬禮物,而不遠處,站着一個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小女孩旁邊站着一個容貌相似,柔枝嫩條一般的小男孩。

“少爺要什麼,你們直接給他拿就是了,何必讓他自己過來,這裏人來人往,萬一衝撞了,你們誰負擔的起?”而小女孩神色嚴肅,年紀雖小,氣勢卻十分的足,後面的丫鬟一個個被她說的把頭都縮起來。

“姐姐,是我自己要來的,不怪他們。”李文滔雖然比李文馨晚出來一會會,但是改不了當弟弟的事實。

“當丫鬟的護主不利,就該罰,要不是正要我遇上了,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你們幾個全都給我去主院領罰。你也少不了,跟我來。”李文馨說完,示意李文滔跟自己走,留下一個嬤嬤處理後續。

五歲的李文馨十分懂事,舉手投足都是嚴格按照貴女的要求來的,教訓完那些不靠譜的丫鬟,她帶着弟弟李文滔回到自己的書房,要求他寫十篇大字,才把這事了結了。

這樣一件事傳到了長輩耳里,十分欣慰。

這時代的龍鳳胎是十分難得的,因為醫療水平比較次,就算是有懷了龍鳳胎的也很難順利生產出來,而李國公家的龍鳳胎平安生產不說,據說這對孩子出生的時候,一夜滿園花開,大雁飛來。

而如今孩子漸漸長大,也越發不凡。

雙胞胎站在一塊天然就有可愛的優勢,更何況他們有強大的基因加持,父親李純孝容貌俊美無雙,母親安邵華,是芳貴妃的親妹妹,容貌也是在京城排的上號的。

雖然李純孝據說曾經有一個貌若天仙的原配,似乎曾經還有一個孩子,不過隨着芳貴妃的地位穩固,已經很少再有人提起這事。安邵華雖然是繼氏,但是身份顯赫,待人接物好,又為子嗣單薄的李國公家生下一對龍鳳胎,日子十分滋潤。

安氏對龍鳳胎姐弟教養的十分用心,姐弟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連啟蒙請的都是大儒庄先生。

李國公府的家風在京城是出了名的好,從李國公開始就沒有納妾,更別說蓄養歌·妓這樣的風流韻事,李國公只有一個嫡妻,原本有兩子一女,只是因為當初跟着今上打江山,一子一女均夭折,就剩下如今唯一的李純孝。

而到了李純孝這裏也不狎妓也不納妾,容貌還十分俊美,所以他的原配一掛,又是聖恩正濃的時候,一大把的京城貴女搶着當填房。

最終安知府的嫡次女如願以償,果然如今又是一段佳話,婆媳融洽,夫妻美滿,子女雙全,羨煞一干京城貴女。

龍鳳胎不僅僅是李家的寶貝疙瘩,也是宮中常客,據說皇上很喜歡他們,有意親上加親。

李文滔在書房悶悶的寫字,李文馨在一旁看書,等看到弟弟寫完了十張大字,就讓下人把準備好的弟弟喜歡吃的甜牛乳糕端上來。

有好吃的,李文滔很快就原諒姐姐了,並且老實交代了自己想去庫房的原因,“我想選一支筆給皇伯伯,他上回送我一把弓,我很喜歡。”

“你個小獃子,要選東西,讓下人全部搬到你面前你挑即可,何必自己去庫房。”說完李文馨就揮手讓下人去庫房裏把所有的筆都拿出來。

她從小嬌養,習慣了吩咐別人幹活,不一會,庫房裏所有的筆都被呈了上來。下人們知道小姐的習慣,並不是一窩蜂的把東西堆面前,而是每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一支筆上前,一個個展示給小姐看,儼然如同現代的模特走秀一般,安靜有序又一目了然。

李文馨也不發表意見,等着李文滔選。

李文滔就是因為知道姐姐的習慣,他不喜歡這樣大的陣仗,只是挑一支筆而已,他過去一拿就好,如今卻是勞師動眾,近百丫鬟,一個個的展示。

但是因為是姐姐的心意,他只好隨便點了一支。

原本一開始很興奮的給皇伯伯挑禮物的心情也沒有了,不過安氏知道這事的緣由,卻是在幾天後,大張旗鼓的把那支兒子親手挑的毛筆給送進了宮中。

於是那支被幸運的選中的刻着七福的毛筆又從李國公家庫房被顛顛的送進了皇帝的桌案……

芳貴妃很得皇上寵愛,所以在皇上身邊的近侍蔡公公眼裏也位高一等,皇上目光落在桌案上一支其貌不揚的毛筆的時候,蔡公公十分有眼色解釋道:“這是李國公家嫡孫李文滔給聖上的,說是聖上送他的小弓很喜歡,他特意去庫房挑的毛筆作為回禮。”

皇上一聽果然臉上露出了笑容,把那支其貌不揚的毛筆抓在手上把玩……還真不錯,挺順手的,又一時興起,沾了墨,寫了字,字跡柔順圓滑,沒有一點突起,意外的好用。

原本只是喜歡孩子的赤字之心,這會子卻真喜歡這毛筆起來,他仔細的看了看,上頭刻着“七福”兩字,細看才發現這兩字蒼勁有力,說不出的好,居然比他最近心悅的新科狀元xxx的字還要好,聖顏一悅,“賞!”

宮中無小事,芝麻大的事情都能被嚼很久,於是芳貴妃和李國公家因為一支毛筆讓皇上龍心大悅的事情很快就傳揚開了,先不說多少人嚼碎牙根罵芳貴妃手段高,爭寵都用到了娘家妹妹的孩子身上,更多的人是去打探那到底是神馬毛筆,居然能讓皇上入眼?神馬小孩子隨手選的,騙鬼啊,不是庄大儒親制?就是前朝遺留的孤品……一時間大家對那隻聖上喜歡的筆大感興趣,各顯神通探查來源。

而送到書生陳雨手中的毛筆,他自然不可能放入庫房,他自己都寄居客棧,哪裏來的庫房,而且好的毛筆千金難求,難得收到一支筆,他小心翼翼的就直接拆開用了。

夜來風雨,年近思鄉,聽百家歡樂,哀前程未卜,小小客棧里,殘燭半隻,陳雨小心翼翼握着筆沾着不多的墨,認真的書寫,下筆如有神,直到燭火熄滅,他合衣躺下,手中的毛筆仍舊放在懷中,酸麻的手摩挲着光滑的筆管,他陷入夢中……夢裏“滿街含笑綺羅春,無盡風光只一人”。

睜開眼,燭融沾桌需清理,嬉笑叫賣聲嘈雜,一夢而已,他坐了起來,一支毛筆從他身上滾落到床榻上,他小心的把毛筆撿起來,用茶水洗了洗,胡亂吃了點昨日剩下的點心,繼續書寫,這個即將成為官場耀眼新星的才子,靠着一支筆的溫暖,度過他人生最難捱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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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是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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