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想見,卻偏又要見1
這個初次見面就對他又打又罵的女神經病,他怎麼可能跟她在一個地方工作?
絕對不行!
“爸,這件事我自己會處理。”翁杭之的語氣雖然很淡,卻也透着堅定,說話間已經起身,拿起包包準備閃人。
他這樣冷漠地直接拒絕,確實有點傷人,文箏本來沒想去他的事務所,可也會被他的態度傷到。
文箏清澈的明眸露出倔犟的眼神,衝著翁錦良笑笑說:“翁叔叔不用擔心我,我會找事做的。”
兩人的意思很明確了,就是不願待在一塊兒。
翁錦良無奈,只好作罷。
但這件事真的就此過去了么?所謂的命中注定,豈是那麼容易擺脫的?
朗坤律師事務所。
早上九點整,一分不差的,翁杭之準時出現。
白襯衣加領帶配上一條黑色西褲,黑色皮鞋,這麼常見的職場正裝,在翁杭之身上卻穿出了堪比宴會現場的效果。挺拔的身姿尊貴的氣質,彷彿是歸來的國王,跟其他同樣穿正裝的男士比起來,翁杭之隨時都是鶴立雞群的。
MISS吳,是一位精明幹練的女士,從律師事務所開張的時候起就是三位合伙人的秘書了。
這三位合伙人也就是老闆,除了翁杭之外,還有另外兩個律師,全都是業界的大牌人物,口碑好,業績佳,即使事務所只有三個律師坐鎮,其人氣也是在同行業中享有盛名,不僅在本地知名度高,還時常受邀去外地打官司,總之,這是一個黃金三人組合,默契十足,無往不利。
三位老闆兼律師都有自己的助理,程燁就是翁杭之的助理。但隨着事務所的生意越來越紅火,除了需要專業人士,還需要一個可以做雜務的人。
別小看一個律師事務所里做雜務的員工,看似是不起眼,但工作卻相當重要。端茶遞水是必須的,還要負責打掃衛生,整理一些不被列為機密的文件,還要在各位大律師忙活的時候負責訂餐以及配餐……
必要時,雜務人員還要在律師辦案子查線索的過程中扮演各種角色……比如有一次翁杭之為了找到證據證明委託人無罪,大半夜的叫上小鄧在某停車場裏候着,男扮女裝,等一個喝醉酒的男人出現,然後使計偷走了那人的手機,從而得到的線索,在法庭上出奇制勝……
諸如此類的事,不止一次,由此可見小鄧這打雜的人員,存在是多麼的重要。
可現在小鄧住院了,傷勢還不輕,近期是不會來上班了,那麼誰來代替他的工作?
整個事務所的人都在頭疼,第一次發覺這裏原來最不能缺的就是一個打雜的!
三個律師三個助理,全都是忙於工作的男人,再加上一個工作能力特強但是生活技能卻成反比的MISS吳,這所里啊,一天沒有打雜的,到下班時就亂得跟被打劫了一樣。
翁杭之正在積極尋找一個可以代替小鄧的人,但一時半會兒去哪裏找?
下午五點鐘,翁杭之接到了一個電話,匆匆趕去警局了。
楊舒敏——本市富豪薛振的老婆,因昨天在龍山別墅區發生的傷人案,她被視為嫌疑人,剛被警察抓進去了。
翁杭之以代表律師的身份出現在警局,在他到達之前,楊舒敏未向警察提供任何線索。。